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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汝鹹

鎖定
陳汝鹹(1658—1716)字莘學,號心齋,浙江鄞縣人,清朝官吏。康熙三十年(1691年)進士,改翰林庶吉士,官至大理寺少卿。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陳汝鹹出任漳浦知縣,1708年任南靖縣知縣。1709年提升刑部主事。1713年,擢用通政司參議、晉為大理寺少卿。
中文名
陳汝鹹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658年
逝世日期
1714年
出生地
浙江鄞縣
性    別

陳汝鹹人物簡介

陳汝鹹(1658~1716年),字華學,號心齋。浙江鄞縣人。康熙三十年(1691年)進士,改翰林庶吉士,官至大理寺少卿。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陳汝鹹出任漳浦知縣。在漳浦任官十二年,1708年任南靖縣知縣。1709年提升刑部主事。1713年,擢用通政司參議、晉為大理寺少卿。1714年赴陝甘寧地區勘災,見饑民載道,野有餓殍,即不御酒肉。遇山路逼仄,則下馬步行,一日而逾九嶺,沿途撫慰饑民,不時流涕沾襟。至平涼,急發所貯之慄賑濟災民。1716年抵固原時,竟勞瘁至病,後卒於行邸。地方有司檢其囊衣,僅一串銅錢而已,百姓聚而痛苦。康熙帝憐憫之餘,乃萌其子本醇入京國子監。漳浦、南靖縣農商,置祀田以奉陳公、祭祀於兩縣名宦祠,漳浦縣還建月湖書院,塑心齋象紀念。著述有《漳浦政略》、《心齋集》等。傳入《漳州市志》、《漳浦縣誌》和《清史稿》。父錫嘏,進士,授編修。

陳汝鹹主要事蹟

自順治初年以來,漳浦戰亂頻繁,經歷“遷界”、“復界”,賦役管理十分混亂。復界後,田地易主,而賦額仍計舊主,舊田主逃避“亂糧”,而新田主佔據田地卻無賦額。且官米、民米等則不同,田賦輕重不均,土豪滑吏相倚為奸,武斷鄉曲。丁糧版籍,歲久混淆,百弊叢生,百姓不堪其苦。陳汝鹹針對現狀採取編糧均户,使人丁歸籍,令百姓自報丁口田產,自封投寄,就地定户,以人定產,凡有田之人,皆必立户,納糧多者開為首户,實行滾單法,以次輪催。賦役編審定額後,詳細列榜張貼城牆公佈,使百姓家喻户曉,時人稱為創舉,百姓贊其公平,地方勢家和里胥、差役無法營私舞弊,衰户弱民不再無端受榨,積弊為之一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陳汝鹹着手重新編定保甲,以10家為1甲,每20甲為1保,全縣編定166保。每甲立10家牌式,以人口最多一户為甲長,同9家互相稽察,詰奸禁暴,保甲管理嚴密得法,城鄉社會秩序漸趨安定。
陳汝鹹還致力於治學教化,在縣內創設4所義學,修建學宮,建銅山南溟書院,雲霄朱文公祠等;每月逢初三、十八兩天,都親自到明倫堂為學生講習五經、性理等書課,他提倡古學,文風為之一變。得知明誠書院被僧人佔據,陳汝鹹親帶縣役人員驅逐僧人,盡掃佛象,恢復黃道周講學處的風貌,延師書院中,訓勵士子,並寫《明誠書院記》以記之。
陳汝鹹在漳浦以為政廉明著稱。他性警敏,處理案件迅速而慎重,一般民事訴訟,只用字面通知,不派差役拘捕,並能以理以法公正斷案,百姓贊其寬恕。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六月,連日暴雨。溪流驟漲,大水淹沒南門外民居,百姓上屋頂求救,陳汝鹹親自登南門城樓,急募集小船拯救,又用大索扎木筏十多架,分頭搶救難民,並通令每搶救一人給錢三十文,不多時,受災男女老幼全部得救。
陳汝鹹在漳浦縣任職12年間,曾組織兩次續修《漳浦縣志》,第一次是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聘請縣人進士林紹祖、舉人林登虎主編;第二次是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再續修。兩次續修縣誌共20卷,陳汝鹹親自撰寫“賦役”等篇,為漳浦留下了存史、資政等翔實的珍貴文化遺產。陳汝鹹倡修雙溪壩、得仙橋,毀東嶽廟,把無為教經堂改為育嬰堂等等,政績顯著,深受百姓讚頌。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陳汝鹹調任南靖縣知縣,離任之日,漳浦百姓遮道挽留,但因皇命不可違,他只得趁夜離開漳浦。漳浦縣百姓在他離任後建月湖書院,塑其象永祀之。
陳汝鹹著作有《兼山堂遺稿》、《漳浦政略》,還有多篇詩文被載入《漳浦縣誌·藝文志》。

陳汝鹹清史稿記載

少隨父錫嘏講學證人社,黃宗羲曰:“此程門之楊迪,朱門之蔡沈也。”康熙三十年,會試第一,成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福建漳浦知縣。民好訟,嚴懲訟師,無敢欺者。縣中賦役故責户長主辦,版籍混淆,吏緣為奸。汝鹹躬自編審人丁,各歸現籍。糧户自封投納,用滾單法輪催,以三百户為一保,第其人口多寡供役。五年一編丁,而役法平。吏胥以不便撓之,大吏搖惑,汝鹹毅然不回,奸人無所施技。民樂輸將,賦無逋負。
少隨父錫嘏講學證人社,黃宗羲曰:“此程門之楊迪,朱門之蔡沈也。”康熙三十年,會試第一,成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福建漳浦知縣。民好訟,嚴懲訟師,無敢欺者。縣中賦役故責户長主辦,版籍混淆,吏緣為奸。汝鹹躬自編審人丁,各歸現籍。糧户自封投納,用滾單法輪催,以三百户為一保,第其人口多寡供役。五年一編丁,而役法平。吏胥以不便撓之,大吏搖惑,汝鹹毅然不回,奸人無所施技。民樂輸將,賦無逋負。。俗輕生,多因細故服斷腸草死,挾以圖財,力懲其弊,令當刑者掘草根贖罪。禁舁神療病,曉示方證,自制藥以濟貧者。毀學宮伽藍祠,葺故儒陳真晟、周瑛、高登諸人所著書表章之。歸誠書院,乃黃道周講學地,為僧據,逐而新之。無為教者,男女羣聚茹蔬禮佛,籍其居為育嬰堂。西洋天主教要大吏將於漳浦開堂,卻止之。修文廟,造祭器,時會邑中士紳於明倫堂講經史性理諸書。設義學,延諸生有學行者為之師。修朱子祠。教養兼施,風俗為之一變。會大水驟漲,幾及城堞,輿錢登城,多為木筏,渡一人與錢三十,人皆以錢助拯,活者數千。多方撫卹,雖災不害。
土寇伏七里洞,將入海,發兵擊之,走山中。密招賊黨,誘擒其渠曾睦等,餘黨悉散。又擒海盜徐容,盡得賊中委曲,赦其罪,責以招撫。諸盜歸誠,海氛遂清。汝鹹任漳浦凡十有八年,大吏因南靖多盜,調使治之,縣民請留不得,搆生祠曰“月湖書院”,歲時祀之。汝鹹至南靖,諸盜自首就撫,開示威信,頌聲大作。
四十八年,內遷刑部主事,擢御史。疏言:“商船出海,掛號無益,徒以滋累。”又言:“海賊入內地,必返其家。下海劫掠,責之巡哨官;未下海之蹤跡,責之本籍縣令;當力行各澳保甲。”會海盜陳尚義乞降,汝鹹自請往撫。聖祖命郎中雅奇偕汝鹹所薦阮蔡生往,尚義率其黨百餘人果就撫,擢通政使參議。
五十二年,奉使祭炎帝神農、帝舜陵,並頒賚駐防兵。遍歷苗疆,審度形勢撫馭之策。歷鴻臚寺少卿、大理寺少卿。五十三年,命赴甘肅賑荒,徒步窮鄉,感疫,卒於固原。漳浦士民聞之,奔哭於月湖書院,醵金置田,歲祀不絕。著有《兼山堂遺稿》、《漳浦政略諸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