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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橐
鎖定
- 字
- 德應
- 所處時代
- 宋代
- 民族族羣
- 漢人
- 出生地
- 紹興餘姚
- 主要作品
- 《風士賦》
- 本 名
- 陳橐
人物生平
呂頤浩欲援為御史,約先一見,橐曰:“宰相用人,乃使之呈身耶?”謝不往。趙鼎、李光交薦其才。紹興二年五月,召對,改秩。六月,除監察御史,論事不合。八月,詔以宰邑有治行,除江西運判。瑞昌令倚勢受賂,橐首劾罷之。期年,所按以十數,至有望風解印綬者。
以母年高,乞歸養,詔橐善撫字,移知台州。台有五邑,嘗攝其三,民懷惠愛,越境歡迎,不數月稱治。母喪,邦人巷哭,相率走行在所者千餘人,請起橐。詔橐清謹不擾,治狀著聞,其敕所在州賜錢三十萬。橐力辭,上謂近臣曰:“陳橐有古循吏風。”終喪,以司勳郎中召。
累遷權刑部侍郎。時秦檜力主和議,橐疏謂:“金人多詐,和不可信。且二聖遠狩沙漠,百姓肝腦塗地,天下痛心疾首。今天意既回,兵勢漸集,宜乘時掃清,以雪國恥;否亦當按兵嚴備,審勢而動。舍此不為,乃遽講和,何以系中原之望。”
既而金厚有所邀,議久不決,將再遣使,橐復言:“金每挾講和以售其奸謀。論者因其廢劉豫又還河南地,遂謂其有意於和,臣以為不然。且金之立豫,蓋欲自為捍蔽,使之南窺。豫每犯順,率皆敗北,金知不足恃,從而廢之,豈為我哉?河南之地欲付之他人,則必以豫為戒,故捐以歸我。往歲金書嘗謂歲帑多寡聽我所裁,曾未淹歲,反覆如此。且割地通和,則彼此各守封疆可也,而同州之橋,至今存焉。蓋金非可以義交而信結,恐其假和好之説,騁謬悠之辭,包藏禍心,變出不測。願深鑑前轍,亦嚴戰守之備,使人人激厲,常若寇至。苟彼通和,則吾之振飭武備不害為立國之常。如其不然,決意恢復之圖,勿循私曲之説,天意允協,人心響應,一舉以成大勳,則梓宮、太后可還,祖宗疆土可復矣。”檜憾之。橐因力請去。未幾,金果渝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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