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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楠

(北京福和律師事務所主任)

鎖定
陳楠,男,執業律師,現任北京福和律師事務所主任。 [1-2]  北京市豐台區律協理事、 [36]  北京市豐台區律師協會業務培訓與指導工作委員會主任 [40]  中國農工民主黨北京市第十四屆委員會社會和法治工作委員會委員, [37]  北京市豐台區律師行業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會副會長。 [53] 
2002年成為執業律師,2004年至2016年執業於北京惠誠律師事務所,2016年創辦北京福和律師事務所擔任律所主任至今。
2021年5月19日,北京福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楠律師受聘為北海國際仲裁院仲裁員。 [38-39] 
陳楠律師執業20年,辦案經驗豐富,辦理過大量疑難複雜和有社會影響的民商事案件,辦理的多起刑事案件最終以宣告無罪、不起訴結案,大量刑事案件通過有力辯護,當事人被判緩刑、被宣佈不批捕、改變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有利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多次被媒體廣泛報道。
中文名
陳楠
國    籍
中國
職    業
律師
工作單位
北京福和律師事務所 [1] 

陳楠人物簡介

人物圖冊
人物圖冊(11張)
陳楠,男,北京福和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現任北京福和律師事務所主任。 [1-2] 
陳楠律師有着20年的從業經歷,當年的他也是從律師助理職位開始做起的,後來從律師助理的職位做到專職律師及律所合夥人。 [3] 

陳楠媒體採訪

2006年6月,陳楠律師接受《法制晚報》法治時訊欄目採訪發表觀點。 [6] 
2014年1月,《法制晚報》採訪陳楠律師。 [7] 
2016年底,創辦了北京福和律師事務所 [3] 
2017年3月,接受《法制晚報》採訪。 [8] 
2017年4月,加入北京福和律師事務所擔任專職律師。 [5] 
2017年11月,新浪娛樂、華商報 《曝郎永淳醉駕肇事後自動投案》 [33] 
2017年11月,中國青年網 《拘3個月罰4千元!郎永淳的刑期為啥比高曉松少一半?》 [23] 
2017年11月,上游新聞 《拘三個月,罰四千元!同為醉駕,郎永淳的刑期為啥比高曉松少一半?》 [24] 
2017年11月, 中華網 《郎永淳被曝醉駕自動投案 檢察院建議量刑2至4個月》 [25] 
2018年4月,澎湃新聞、法制晚報 《賓利一審被認定以舊充新,消法史上最高賠償誕生:1650萬》 [28] 
2021年5月,接受《法治日報》-法新網專訪。 [4] 
2021年5月,對於微信視頻號等平台沒有獨立設置“青少年模式”,且無任何關於設置“青少年模式”的彈窗提示等問題,陳楠律師向北京市互聯網法院正式提交訴狀。 [9] 
2021年8月,陳楠接受《中國商報》專訪,就福和律所工作模式發表個人見解。 [11] 
2021年5月31日,陳楠接受《中國城市報》記者採訪。 [9] 
2021年5月,正義網 《敢接難案,迎難而上的性格讓當事人受益-福和律師事務所陳楠律師》 [21] 
2021年5月,正義網 《如何用工匠精神做好職業法律人-北京福和律師事務所陳楠律師》 [35] 
2021年11月,中國商報網 《KTV起訴音集協承諾不實存在欺詐 敗訴後律師做法律提醒》 [15] 
2021年11月,中國網、中國商報網 《福和律師陳楠受聘為北海國際仲裁院仲裁員》 [34] 
2021年11月,中國商報網 《KTV起訴音集協承諾不實存在欺詐 敗訴後律師做法律提醒》 [27] 
2021年11月,中國銀行保險報《中信銀行、中華保險分別被罰50萬元》 [30] 
2021年11月,中國銀行保險報《關於加強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發佈 每年6月15日為集中宣傳日 [29] 
2021年12月 ,中國銀行保險報《康美重整或可清償全部債權 董責險有機會但非“救命稻草”》 [31] 
2021年12月,陳楠律師接受《中國青年網》記者採訪,就業界關注和討論的短視頻版權熱點問題發表見解。 [10] 
2022年1月,鳳凰網山東 《“如俠客般百折不撓,取得案件最佳結果”——訪福和律所陳楠律師》 [22] 
2022年2月,中國商報 《樓市波動頻頻引發合同違約,律師支招如何規避風險》 [20] 
2022年3月,中國品牌雜誌 《“巴黎貝甜”居然不是商標,遭遇維權尷尬》 [16] 
2022年3月,中國銀行保險報《上海爺叔掏空積蓄揹債買保險事件跟蹤 保險公司承諾部分退保》 [32] 
2022年5月,新浪財經、中國品牌雜誌 《葛優維權:“葛優躺”不得擅用》 [18] 
2022年5月,北京青年報 《元宇宙企業iBox稱被嚴重“網黑”遭敲詐 警方:刑事立案》 [12] 
2022年5月,北青網《元宇宙企業iBox稱被嚴重“網黑”遭敲詐 警方:刑事立案》 [13] 
2022年5月,華夏時報 《“每天被網黑造謠22次!” 元宇宙企業iBox報案 ,警方已刑事立案》 [14] 
2022年6月,中國品牌雜誌《直播間購物貨不對板,消費者該告誰?》 [17] 
2022年6月,中國品牌雜誌《唯品會涉嫌欺詐?法院判定違約賠償》 [19] 
2022年6月,中國商報網 《福和律所主任陳楠:律師要有正義感,為當事人的權益不斷鬥爭》 [26] 
2022年6月29日,鳳凰網《專訪北京福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楠:把當事人的事當成自己的事,在堅持中得以收穫》 [51] 
2022年8月3日,中國商業週刊網、中國財經時報網、中國市場網《專訪福和律師陳楠:把學習作為終身事業 用豐富經驗滿足當事人個性需求》 [44-46] 
2022年8月6日,中國網《 福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楠:讓每一位當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向善而行》 [43] 
2022年11月7日,大眾新聞網首發 《北京福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楠:為辦案把細節做到極致》 [42] 
2022年11月14日,參考財經首發,《陳楠律師:與當事人構建信任關係,高效化解矛盾糾紛》 [41] 
2022年11月28日,中國網海峽頻道《福和律所主任陳楠:用專業法律服務改變當事人命運》 [47] 
2023年2月16日,北青網《福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楠:用“情理”説“法理”,辦好複雜疑難案件》 [48] 
2023年3月7日,東法網《福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楠:帶領綜合一體化專業團隊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 [49] 
2023年3月24日,中國青年網《福和律所主任陳楠:金盃銀盃不如當事人給的好口碑》 [50]  [52] 

陳楠執業案例

幫勞動者維權
陳楠律師在田女士勞動仲裁敗訴的情況下,接手田女士訴該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最終幫助她在訴訟程序中獲得相應賠償。 [3] 
維護合作社合法權益
一家種植苗圃的專業合作社在未獲得任何賠償的情況下,被扣上“搶栽搶種”帽子,所有苗圃被強行推倒,土地被平整。陳楠在分析了案情之後,認為苗圃合作社不構成搶栽搶種,對此案制定了訴訟策略,歷時三年,經過多輪訴爭,最終苗圃負責人獲得了合理的經濟賠償。 [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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