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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棄藥

鎖定
(飲食)又云腐爛藥。南山舊律家依僧祇四分所説謂為大小便,義淨新律家依有部律謂為人所遺棄之醫藥。僧祇律四曰:“若被毒,醫言應服大便汁。若自己許不須復受,若他許者當受。比丘病,醫言當服小便者,不得取初後,應取中。
中文名
陳棄藥
外文名
Putimukti-bhesajya
別    名
腐爛藥
出    處
南海寄歸內法傳卷第三
若自己許承取即名受,若在地及他許當受。”四分律四十二曰:“爾時比丘病毒,醫教服腐爛藥。若是已腐爛藥墮地者,應以器盛水和之,漉受然後服;若未墮地者,以器受之水和漉服之,不須受。”業疏三曰:“腐爛藥者,世所同棄而實可收,即大小便也。有本説雲陳棄藥者,謂世間煮殘渣滓可棄者,取重煮之,得療即止。何須問本?”同濟緣記曰:“腐爛制中有二釋:初釋中,小便治勞,大便解熱,名黃龍湯。次釋,則通眾藥,人所不用,故云陳棄。即腐爛異名。”義淨師極斥之。寄歸傳三曰:“自有方處鄙俗久行,病發即服大便小便。疾起便用豬糞貓糞,或堈盛甕貯。號曰龍湯,雖加美名,穢惡斯極。(中略)陳棄之言,即是陳故所棄之藥,意在省事,僅可資身。上價自在開中,啖服實成非損。梵雲晡堤木底鞞殺社。晡提是陳,木底是棄,鞞殺社,譯之為藥,是陳棄藥也。律開大便小便,乃是犢糞牛尿。(中略)正量部中説其陳棄,既是部別不可同斯。了論雖復見文。元非有部所學。”
梵(義淨)Putimukti-bhesajya(陳棄藥)。
註釋:
南海寄歸內法傳卷第三
翻經三藏沙門義淨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