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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杰人
鎖定
- 中文名
- 陳杰人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
- 出生日期
- 1972年
陳杰人人物履歷
曾先後在當地政府和知名媒體任職,後成為自媒體人。
1972年生於湖南省雙峯縣;
1988年畢業於婁底師範學校後,分配到雙峯縣一部門任公務員,具體職務不詳;
1998年考入清華大學法學院讀法學碩士;
2001年加盟中國青年報任專職記者、評論員;
2003年任司法部《法律與生活》雜誌副主編;
2004年人民日報社《人民論壇》主編,兼任法制日報社《法人》雜誌主編;
2005年受美國國務院邀請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等機構作訪問學者;
[1]
2005年任《公益時報》主編;
2006年任《法制週報》總編輯;
陳杰人人物事件
2003年,陳杰人的《從一針到一槍看中國法治的進步》文章,獲得中國法制新聞一等獎。
2004年,陳杰人的《除了生命,我拿什麼保衞自己的房屋》文章獲南方週末和搜狐網聯合主辦的時事評論大賽一等獎第一名。據此,他一心為民的良知還在,沒有脱離羣眾,故一時為眾人吹捧,人人皆知。
[1]
[6]
陳杰人立案偵查
2018年7月7日,湖南公安機關對北京華霖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杰人涉嫌非法經營、敲詐勒索罪立案偵查。
警方現已查明,陳杰人案系具有網上黑惡勢力性質的“家族式”團伙犯罪,該團伙打着“法律和輿論監督”名義和公平正義的幌子,以網絡為犯罪平台,大肆敲詐勒索、瘋狂斂財,涉嫌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多種違法犯罪,嚴重擾亂網絡管理秩序、破壞基層政治生態和社會穩定。
[2]
陳杰人一審開庭
2019年11月26日,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杰人涉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強迫交易、行賄罪,被告人陳偉人涉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罪,被告人劉敏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桂陽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陳杰人、陳偉人、劉敏到庭參加訴訟,三被告人的辯護人出庭辯護。
桂陽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5年以來,被告人陳杰人等人為謀取不法利益,利用陳杰人“網絡大V”的身份,在網絡上發佈虛假、負面信息,惡意炒作有關案事件,惡意攻擊、詆譭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起鬨鬧事,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敲詐勒索公私財物,逐步形成以陳杰人為首,被告人陳偉人、劉敏及鄧江秀(另案處理)、艾羣輝(另案處理)為成員的網絡惡勢力,實施尋釁滋事犯罪5起、敲詐勒索犯罪2起、非法經營犯罪6起、強迫交易犯罪2起,非法獲利1048.7萬元。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陳杰人還夥同劉利羣(另案處理)在向湖南省婁底市中心醫院推銷藥品過程中,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該院李長茂(另案處理)等人行賄共計554.246萬元。
庭審中,法庭主持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被告人陳杰人、陳偉人、劉敏作了最後陳述,三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陳杰人公開開庭
2020年4月30日下午,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被告人陳杰人、陳偉人、劉敏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行賄一案宣告一審判決,對被告人陳杰人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經營罪、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百零一萬元
[4]
;對被告人陳偉人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對被告人劉敏犯尋釁滋事罪免予刑事處罰。被告人陳杰人、劉敏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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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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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杰人簡歷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編:李倩.2008-11-28[引用日期2020-02-25]
- 2. 從“網絡大V”到“網絡害蟲”——陳杰人涉嫌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罪案件透視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8-08-16]
- 3. 陳杰人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新京報[引用日期2019-11-26]
- 4. 網絡“大V”陳杰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人民日報[引用日期2020-04-30]
- 5. 2006年度湖南十大法制人物、事件揭曉 .國際在線 - 新聞中心.2007-03-08[引用日期2020-02-25]
- 6. 網絡大V陳杰人被抓的反思 .討説法網.2018-08-18[引用日期2020-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