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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朝

(越南歷史朝代)

鎖定
陳朝(1225-1400),越南語為Nhà Trần,越南歷史上的封建王朝
1225年,越南李朝女皇帝李昭皇禪位於陳煚,陳朝建立。陳朝對內沿用李朝國號“大越”,對外國號“安南”。因君主姓陳,史稱陳朝。 [1]  都城位於升龍(今越南河內)。陳朝共有175年的歷史。
1400年,胡季犛廢少帝自立為王,建立胡朝,陳朝滅亡。
中文名
越南陳朝
外文名
Nhà Trần Trần triều
國    號
大越安南
開國君主
陳煛
政    權
封建君主專制
起止時間
1225年-1400年

陳朝發展歷程

位於南定省的陳氏宗廟
位於南定省的陳氏宗廟(3張)
1209年,李朝將領郭卜造反進攻皇宮,高宗與太子李旵出逃。李旵出逃到陳氏勢力範圍內,後來娶陳李之女陳氏容,陳氏家族遂召集鄉兵,協助太子平亂,高宗及太子得以安然返京。不久,李高宗去世,李旵登位。 [2-5] 
1211年,陳氏領袖陳嗣慶由於被段尚進讒指控對朝廷不利, [6-7]  加上聽聞其妹陳氏容被譚太后虐待乃決意起兵 [8-9]  。到1216年陳李雙方平息分歧。 [10-11]  不久,李惠宗患病,無法處理政務,大權遂由陳氏主宰。
1224年,李惠宗傳位給年僅七歲的次女李昭皇,自己成為上皇。1225年農曆十月陳守度安排陳承之子陳煚與李昭皇結成夫婦。十二月,上皇表明有意傳位給昭皇之夫陳煚,不久,於1225年底,陳守度安排李昭皇禪讓給陳煚,陳煚即陳太宗,又作陳日煚。 [12-17] 

陳朝政局

第一階段(從開國至1293年)
陳氏王朝的第一階段,這一階段陳氏王朝打敗了蒙古的三次將近100萬兵力的入侵,被後世越南史家稱之為該朝立國建制、創立基業並步入強盛的時代。 [18]  [19]  [19-22]  [23-29] 
第二階段(1293年至1341年)
在第二階段中,陳英宗陳明宗陳憲宗諸帝雖能繼承祖業,但統治階級生活荒淫,甚至出現內部爭權,政局時治時亂。 [18]  [30-35] 
1329年(開泰六年,二月改元開祐),明宗傳位給太子陳旺(即陳憲宗,1329年至1341年在位),自任上皇。憲宗時期,上皇發動對外戰事,於1334年(開祐六年)及1335年(開祐七年)親征哀牢,又於1337年(開祐九年)派軍攻破沱江地區的牛吼蠻 [36] 
第三階段(1341年至1400年)
在第三階段,出現奸雄弄權,豪族割據,民眾起事頻繁的局面,陳氏王朝遂步入衰微不振及滅亡。 [18]  [37-49] 

陳朝政治制度

陳朝上皇制度

陳朝在政治上有一大特點,就是所謂“上皇制”,從陳太宗至其後有六代統治者都是如此。即1258年陳聖宗(即陳晃)即位,陳太宗(陳日煚)遷為太上皇(上皇在位時間:1258~1277年,以下同);1278年陳仁宗(陳昑)即位,陳聖宗為上皇(1278~1290年);1314年陳明宗(陳天明)即位,陳仁宗為太上皇(1314~1320年);1329年陳憲宗(陳旺)即位,陳英宗為上皇(1329~1357年);1372年陳睿宗(陳曔)即位,陳藝宗(陳暊)為上皇(1372~1394年);1398年陳少帝(陳)即位,陳順宗(陳顒)為上皇(1398~1399年)。大體上皇帝居於首都升龍城,太上皇居於南方天長府(府治在古禮,今清廉縣附近),“蓋內以防篡弒,外以策國防”。
明朝越南籍官員黎澄著《南翁夢錄》記載;“陳家舊例,有子既長,即使承正位。而父退居北宮,以王父尊稱而同聽政。……事皆取決於父,嗣王無異於世子也”。由此可見,所謂“上皇制”,是由禪位的上皇掌握實權。據認為,這種“上皇政治”的由來,是由於陳朝同中國元朝和明朝進行交涉,避免由統治者(國王)直接出面,而以“上皇”的名義進行。

陳朝宗室權利

陳朝為了維持“家天下”、凡“宰相則擇宗室賢能”獨佔,如太宗之叔守度,聖宗之弟光啓、日,仁宗之弟德曄,英宗之弟國瑱等,都是統治者的近親擔任宰相級別的高官大吏。陳朝還規定,王室的“婚姻不於異姓而於同姓”,即所謂“婚娶皆同姓”,使陳氏王室宗族集團,成為保護陳氏統治者寶座的圍牆。
陳朝為了鞏固封建統治,加強了宗室成員在朝廷中的權力。以“天下者祖宗之天下,承祖宗之業,當與宗室兄弟同享富貴”為宗旨。1236年初,陳太宗“定大臣官銜:凡宗室入政府,或太師、太傅、太保、太尉,或司徒、左右相,皆兼授檢校,特進儀同三司平章事”。
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制,公元1242年,陳太宗將地方行政機構從李朝時期的二十四路,定為十二路。置安撫使鎮撫使正副二員。在路以下又設大司社(五品以上)和小司社(六品以下)。1244年,又任命文臣為諸府路的官員,凡十二處。府有知府,路有通判,州有漕運使副,主漕運。縣置令、尉、主簿。自1242年以後,陳朝加強了中央集權地方行政制度,地方受中央朝廷的直接領導,從而消除了自十世紀越南地區從中原王朝領土分離以來,地方勢力的分裂割據現象。

陳朝實行科舉

陳朝通過科舉選拔官吏,逐漸完善了科舉制。陳朝初年(1227年)舉行“三教(儒、道、釋)”考試,以各承其業。1232年春,試大學生,分為一甲、二甲、三甲。越南科舉制分甲第自此始,然年限未定,試法未詳。此後,進一步完善科舉制,確立了通過鄉試、會試、殿試的所謂三級選拔官吏的制度。1247年大比取士,賜狀元、榜眼、探花。越南封建王朝的所謂“三魁之選”自此始。陳仁宗定大比取士,以七年為準。

陳朝崇尚文教

陳朝崇文教,為培養貴族子弟,於1253年正式設立國學院,塑周公孔子孟子,畫七十二賢像,奉祀。選文臣從臣子弟入學,詔天下名士在國學院講授五經四書。陳朝還設立國史院,撰修國史。佛教在陳朝時期也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陳朝第三代君主陳仁宗(1278年至1293年在位),越南佛教竹林禪宗派創始人。自號“白雲大頭陀”,被尊稱為“調御覺皇”。陳聖宗長子,元聖天感皇后所生,自幼篤志禪學,退位出家創立了越南佛教中的竹林禪派,使佛教在越南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

陳朝制定刑典

陳朝統治者為了維護封建統治,制訂了新的法典——《刑書》,用嚴刑酷法懲治罪犯。犯盜竊罪者要受到砍手、刖足或是被大象蹴殺的酷刑。重罪犯人可能受到三種處罰:臉上黥字,罰去耕種公田;流放到沿海一帶墾荒;極刑處死。

陳朝經濟

陳朝重視農業

經濟方面,陳朝各代封建統治者都很重視農業的發展。越南的農業以種植水稻為主,發展農業須重視水利建設。因此,陳朝在各路大力修築河堤,從河的源頭至海岸修堤,開掘溝渠,以防河水氾濫沖毀農田,並可得到排泄和灌溉之利,使稻穀旱澇保收。陳聖宗於1255年專設河堤正副使的官員,負責修築與維修河堤。“歲以農隙,督軍築堤岸、掘溝渠,以防水旱”。陳裕宗時,於公元1338年置勸農司、屯田使,以發展農業。
為了擴大耕地發展農業生產,增加王室宗親的收入,陳朝允許皇親國戚和國家一樣可以開墾荒地,設立莊園。1266年,陳聖宗允許王侯、公主、駙馬、帝姬,召募無地流民為奴婢,到沿海地區墾荒、立田莊。越南“王候有莊自此始”。陳朝於各路置田莊正副使進行管理。

陳朝實行屯田

越南從陳朝開始正式實行“屯田”制度。陳裕宗於1344年置勸農司,設正副屯田使,專司募民開荒。這種屯田墾荒,擴大了耕地面積,加強了農業生產,使屯田與國庫田一樣成為越南封建王朝財政收入的一項重要來源。屯田的耕作者實際上是國家的農奴或罪奴,還有大量的戰俘,他們要向國家繳納收成的全部或大部份。因而屯田墾荒,對越南封建社會的農業發展起過重要作用。

陳朝買賣土地

在陳朝的統治下,越南農村公社成員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他們成為向封建國家繳納租税和服勞役、兵役的主要承擔者。據越南史記載,1242年陳太宗曾規定:凡有田土的人丁須出粟納税,一、二畝出錢一貫,三、四畝出錢二貫,五畝以上出錢三貫。田租一畝出粟百斤。無田者全免。
隨着經濟的發展,到陳朝時期買賣土地已很普遍,甚至將“官田”賣給百姓做為私田。1254年,陳太宗“鬻官田,許人賣為私,一畝錢五鏹(貫)”。這時,農村公社由於貧富分化,已出現私田。隨着私有土地的發展,使村社土地所有制日趨瓦解,封建地主階級日益成長。

陳朝商業手工業

陳朝時期隨着農業的發展,手工業和商業也有一定的提高和發展。1230年,京城升龍城劃為六十一坊,置評泊司,促進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但由於基本上仍處於自然經濟條件之下,使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還受到很大束縛。
由於天災和剝削的加重,越南各地經常發生饑荒,陳朝統治者仿中國封建皇朝的“常平倉”,於各路立“漕倉”,貯田租,以賑饑民”。

陳朝文化

陳朝民族文化

陳朝統治時期,越南的民族文化有一些新的發展,使用“喃字”書寫的作品盛行起來。
越南地區在十三世紀以前,漢字是通用文字,官方的文件和書籍、詩歌、文章全都用漢字書寫。後來越南人為書寫漢字方便而創作了“喃字”,或名“字喃”。經過一個很長的發展過程,到李朝時期(1009~1225)使用喃字書寫已開始流行,到陳朝(1225~1400)進入盛行時期,喃字走上了正常的發展軌道。
所謂“喃字”,是仿照漢字創造出來的,漢字型孳乳文字中的一種。喃字借用漢字的結構,利用漢字的形聲、會意、假借等形式,用來表達越南人的語言。
在十四世紀,越南出現了一些用喃字書寫的文學作品。如朱文安作《國語詩集》,阮詮善國語詩賦、在他的《飛沙集》中也有許多國語詩。
喃字的盛行是越南封建民族意識增強的體現。越南陳朝時期的封建民族意識已很強烈,陳藝宗(陳暊,1370~1372)於1374年甚至“詔諸軍民不得服北人(中國人)衣樣,及效佔(佔婆)、牢(老撾)諸國語”。這種狹隘的封建民族意識,已發展到排斥漢文化的程度。

陳朝編纂史書

在史學方面, 陳朝開創了仿效中國封建皇朝編纂本國史書的先河。 陳太宗(1225~1258)任命翰林院學士國學院監修黎文休史官,編纂從趙陀(公元前207~前111年)至李昭皇(1224~1225)千餘年的歷史。在聖宗紹隆十五年(1272年)完成《大越史記》三十卷,是越南第一部用漢文編纂的正史。在這以後又經修補,最後在1479年後黎朝時期由吳士連編纂為《大越史記全書》,共十五卷,流傳至現代。

陳朝軍事

陳朝徵兵制度

陳朝封建統治者非常重視軍隊建設,實行徵兵制,從禁軍直到各路軍都選民丁強壯者充當。陳太宗於1239年選丁壯為兵,定上、下、中三等,並且實行“寓兵於農”的政策,士兵輪流回鄉耕田。1246年定諸軍,選壯者充四天、四聖、四神軍。陳朝設有嚴密的軍事組織,對士兵進行嚴格的軍事訓練,1253年設立講武堂,進行軍事演習陳英宗於1296年春,“閲天下兵,使世為兵,不得入仕”。

陳朝侵略占城

越南陳朝以其比較強大的政治、經濟實力為後盾,不斷增強軍事力量。從而使陳朝不僅抵禦了元軍的三次征伐,而且還對占城老撾發動了數次大規模的侵略戰爭
公元1305年,占城王制旻(闍耶辛訶跋摩三世)希望同陳朝通過“和親”來緩和兩國的關係,阻止陳朝的進一步入侵佔城。1306年,陳英宗(1293~1314年)以其妹“玄珍公主嫁占城王制旻”,佔王則以割讓烏、裏二州作為“聘禮”。陳朝於1307年將烏、裏二州更名為順州和化州(今越南的廣治和承天地區)。
疆域 疆域
1307年占城王制死去以後,陳朝以占城新王制至“數反側”為藉口,於1312年出兵侵略占城,掠佔王制至,“封其弟制陀阿婆粘為亞侯鎮其地”。1318年秋,陳明宗遣惠武大王陳國瑱徵佔城,先是損兵折將,後由管天武軍範五老縱兵從後路包剿,佔軍敗走,擒獲甚眾。
1376年冬,陳睿宗(1372~1377)領兵十二萬,大舉侵略占城。1377年初,在進攻佔城王都闍槃城的戰役中,陳軍前後隔絕,遭佔軍截擊,被佔王制蓬峨打得大敗,陳睿宗陣亡,大將杜禮、阮納皆戰死。在陳順宗時期(1388~1398),於1388年冬,佔王制蓬峨進犯清化等地,大將黎季犛奉命迎戰失利。但佔王制蓬峨在1390年初的一次水戰中,因叛徒告密而陣亡,佔軍潰敗。自此以後,占城(佔婆)急劇衰落,逐漸被越南所吞併。

陳朝侵略哀牢

陳朝為稱霸中南半島,對其西部鄰國老撾(越南史稱哀牢或牛吼蠻)也不斷髮動侵略。陳英宗於1298年冬伐哀牢,損兵折將。
公元1334年,陳明宗“親率大軍繼進至黔州,軍盧大振,哀牢望風遁去”。他特地詔隨行的清化發運使阮忠彥義安省襄陽縣沈香村的山上磨崖刻碑紀功,碑文“字畫掌大,深可寸許。”其辭曰:“皇越陳朝第六帝……受天眷命,奄有中夏,薄海內外,岡不臣服,蕞爾哀牢,猶梗王化。歲在乙亥季秋,帝親帥六師巡於西鄙,占城國世子,真臘國,暹國及蠻酋道臣葵禽、車勒,新附杯盆蠻酋道、聲車蠻諸部各奉方物,爭先迎見,獨逆俸(即哀牢酋名)執迷畏罪未即來朝。季冬,帝駐於密州巨屯之原,乃命諸將及蠻夷之兵入於其國,逆俸望風奔竄,遂降詔班師。”碑文所記“功績”,正是越南封建統治者對外侵略的鐵證。
1329年冬,陳憲宗親征牛吼,哀牢潰敗。1336年秋,陳憲宗“欲耀武略城”,再次發兵徵哀牢,但遭到伏擊夾攻,死傷過半,大敗。

陳朝世系

陳朝(1225年-1400年)
廟號
諡號
姓名
在位
年號
皇陵
備註
穆祖
-
陳京
-
-
-
太宗追崇
寧祖
-
陳翕
-
-
-
太宗追崇
元祖
-
陳李
-
-
-
太宗追崇
太祖
開運立極弘仁應道純真至德神武聖文垂裕至孝皇帝
-
-
徽陵
太宗追崇,初稱徽宗,陵號壽陵
太宗
統天御極隆功茂德顯和佑順神文聖武元孝皇帝
1225-1273
建中1226-1232
天應政平1232-1251
元豐1251-1258
紹隆1258-1273
昭陵
又名陳昺、陳光昺、陳蒲、陳日照、陳日煚
聖宗
玄功盛德仁明文武宣孝皇帝
1273-1279
寶符1273-1278
裕陵
又名陳威晃、陳日烜
仁宗
法天崇道應世化民隆慈顯惠聖文神武元明睿孝皇帝
1279-1293
紹寶1278-1285
重興1285-1293
德陵
又名陳日燇
英宗
顯文睿武欽明仁孝皇帝
1293-1314
興隆1293-1314
泰陵
-
明宗
章堯文哲皇帝
1314-1329
大慶1314-1324
開泰1324-1329
穆稜
又名陳日爌
憲宗
-
陳旺
1329-1341
開佑1329-1341
昌安陵
-
裕宗
-
陳暤
1341-1369
紹豐1341-1357
大治1357-1369
阜陵
又名陳日煃
-
-
1369-1370
大定1369-1370
-
又名陳日熞
藝宗
光堯英哲皇帝
1370-1373
紹慶1370-1373
原陵
又名陳叔明
睿宗
-
1373-1377
隆慶1373-1377
熙陵
又名陳日煓
-
-
1377-1388
昌符1377-1388
安排山
又名陳日煒
順宗
-
陳顒
1388-1398
光泰1388-1398
安生陵
又名陳日焜
-
少帝,廢為保寧大王
陳安
1398-1400
建新1398-1400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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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李紀·惠宗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2001年:3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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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不詳.《越史略》卷下,收錄於《欽定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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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不詳.《越史略》卷下,收錄於《欽定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612-617
  • 11.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李紀·惠宗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84年:312
  • 12.    李昭皇讓位給陳煚的日期,有數種不同的説法。《越史略》記載在乙酉年(建嘉十五年)十二月初一日(西曆1225年12月31日)。《大越史記全書·李紀·昭皇》記載在乙酉年(天彰有道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西曆1226年1月10日),而同書《陳紀·太宗皇帝》,則記載在十二月十二日(西曆1226年1月11日),而兩處都加上“戊寅”。見《越史略》卷下,收錄於《欽定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619頁;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李紀·昭皇》及《陳紀·太宗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316頁及321頁。
  • 13.    《越史略》載:“王(即上皇李惠宗)以女主而幼為憂,召馮佐周謀曰:‘太尉仲子某(指陳承子陳煚)年雖衝幼,相貌非常,必能濟世安民,欲以為子而主神器。’”
  • 14.    不詳.《越史略》卷下,收錄於《欽定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619
  • 15.    《大越史記全書》載:“(陳守度)於是自率家屬親戚入禁中,守度閉城門及諸宮門,令人守之,百官進朝,不得入。守度遍告曰:‘陛下(指李昭皇)已有尚矣(意即李昭皇已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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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李紀·惠宗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84年: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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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4.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陳紀·廢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84年:460
  • 45.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年:126-127
  • 46.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陳紀·順宗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84年:469
  • 47.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年:128-129
  • 48.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年:129-132
  • 49.    陳重金(即陳仲金).《越南通史》(即《越南史略》).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年:13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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