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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朝龍

(台灣地區“立法委員”)

鎖定
陳朝龍,1953年10月1日出生,台灣省台北縣人,曾擔任台灣地區“立法委員”。
中文名
陳朝龍
出生日期
1953年10月1日
職    業
前“立法委員”
出生地
台灣省台北縣

目錄

陳朝龍簡介

陳朝龍
陳朝龍原先擔任第三屆“國大代表”,2000年5月19日任期屆滿後即轉任瑞芳鎮民進黨黨部主委,經多次選舉經轉戰台灣地區“立法委員”的選舉,並順利當選第5、6屆“立法委員”。
2019年10月14日,台灣前“立委”陳朝龍2007年底競選連任時,被控行賄里長,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刑陳朝龍3年2個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 [1] 

陳朝龍事故

2005年5月21日,陳朝龍搭乘的轎車於台北縣汐止市前往瑞芳鎮途中因輪胎爆胎導致失控撞上電線杆。其中轎車駕駛沒受傷,反而是坐在後座的陳朝龍因正在休息而撞擊受到重傷,為此休養數月之久。現在雖然傷勢尚未痊癒亦即刻返回台當局“立法院”推動修改交通法規:小客車後座乘客須系安全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