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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原

(陝西考研女)

鎖定
陳曉原,這個名字在我國比較常見,有同名的物理教授、法學教授和陝西省某考驗女。陝西省某考驗女陳曉原考研時因忘記帶身份證,被拒絕參加考試,為此,她兩次下跪求助。此事在網絡上廣泛引發眾人的思考……
中文名
陳曉原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西安
性    別

陳曉原人物簡介

陳女士看着走出考場的考生 陳女士看着走出考場的考生
陳曉原,36歲,西安人,醫生。考研時因忘記帶身份證,被拒絕參加考試,為此,她兩次下跪求助。

陳曉原事件經過

2011年1月15日上午,參加研究生考試的西安考生陳曉原,因為忘帶身份證,被監考老師拒之考場門外。為了能進教室參加考試,陳曉原兩度下跪。但陳曉原的下跪沒有撼動考試規則,她最終沒能考試。據《華商報》報道,陝西省招生辦確實規定,研究生考試考生必須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遲到1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事情發生後,有人認為“考研一跪,跪出了制度的冷酷”,也有人認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 

陳曉原專家看法

關鍵在於規則本身是否合理
陳女士的遭遇的核心問題不在於規則制定了要不要遵守,而在於規則本身是不是公正合理。規則是什麼,往大了説就是法律,制定規則,就相當於立法。無論規則還是立法,都考慮到各種不同的情況,以保證有相對應的規定。監考規則中也應有各種突發情況該如何應對,否則,這就不是足夠公平合理的規則。
但即使再詳盡的規則也休想應對所有的突發情況,這就要求監考規則中還必須賦予監考官以自由裁量權,允許監考官在其職權範圍內對突發情況做出變通的處理。
如果監考規則沒有做到以上兩點,那麼這就不是一個好的規則。
至於規則要不要遵守,這是不言而喻的,必須遵守。如果監考規則規定監考官沒有自由裁量權,又規定遲到15分鐘不準考試,那麼理論上遲到15分01秒都不準考試。
陳女士提到誰該負責的問題,查看監考規則,看看監考人員有沒有違反,如果違反了,就是監考人員負責。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