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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新華

(河南省平頂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

鎖定
陳新華,男,湖北宜城人,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二級高級警長 [3] 
現任平頂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 [2] 
中文名
陳新華
國    籍
中國
籍    貫
湖北宜城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陳新華人物履歷

曾任平頂山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 [1-2] 
現任平頂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 [2] 

陳新華工作分工

分管監所管理支隊、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第一強制隔離戒毒所、拘留所,聯繫衞東分局 [2] 

陳新華人物事件

  • 落實責任不力被問責
2022年9月6日,河南省紀委通報了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案例。其中,平頂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警令部主任陳新華因分管單位發生套取財政經費、違規發放福利等問題被問責。2011年1月至2015年10月,陳新華分管平頂山市第一看守所期間,該看守所嚴重違反財經紀律,通過虛報在押人數,冒領市財政在押人員伙食費220.06萬元,並截留其中的135.57萬元用於其他公務經費支出;將看守所小賣部收取的在押人員家屬存款、生產提成等收入中的175.51萬元用於公務經費支出;違反專款專用規定,將在押人員的勞動收入57.19萬元用於違規發放幹警交通補貼、夜班補貼等。陳新華作為市公安局分管市第一看守所的領導,未能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職責,使本應受到監管的財政資金管理混亂,出現了套取財政經費、違規發放福利等違紀違法問題。2016年6月,陳新華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