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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斯
(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
鎖定
- 中文名
- 陳斯
- 性 別
- 男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廣東興寧
- 出生日期
- 1967年10月
- 畢業院校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陳斯人物履歷
1985年9月後,在中山大學法學專業學習;
1989年6月後,畢業待分配;
1989年8月後,任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
1991年4月後,任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1996年6月後,任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科級審判員(其間:1999年4月至2000年3月在省高級人民法院掛任代理審判員);
2001年1月後,任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審判員;
2001年2月後,任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其間:2001年3月至2003年12月參加中山大學法律碩士專業在職碩士研究生班學習,獲得碩士學位);
2005年5月後,任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其間: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參加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法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班學習,獲得博士學位);
2008年8月後,任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9年8月後,任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正處級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9年9月後,任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正處級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8年10月後,任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
2019年1月後,任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陳斯所獲榮譽
陳斯人物事件
陳斯違紀被查
陳斯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陳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生活作風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公器私用,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執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斯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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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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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授予49名法官“全國審判業務專家”稱號 .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18-04-13]
- 2. 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陳斯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2-08-12]
- 3. 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陳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南粵清風.2022-11-11[引用日期202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