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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

(明朝中期大臣、內閣首輔)

鎖定
陳文(1405年9月16日—1468年5月19日),字安簡,號聚齋,江西吉安府廬陵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吉安縣桐坪鎮 [66]  人,明朝中期大臣、內閣首輔
正統元年(1436年)榜眼,授翰林編修,充經筵官。正統十四年(1449年),升翰林院侍講。景泰二年(1451年),用內閣次輔高谷薦,擢雲南右布政使,政尚寬平,民以為便。天順元年(1457年),遷廣東左布政使,以繼母喪不赴。天順二年(1458年),驛召還京師,拜詹事府詹事。天順七年(1463年),擢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入內閣參預機務。明憲宗即位後,改吏部左侍郎,兼職如故,同知經筵事。修英宗實錄,充總裁官。成化元年(1465年),升禮部尚書。成化二年(1466年),繼李賢為內閣首輔。成化三年(1467年),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 [59] 
成化四年(1468年)四月,陳文去世,享年六十四歲,贈榮祿大夫、少傅,諡號莊靖。 [56-58]  [60] 
概述圖來源:《中國宰相全傳》 [67] 
安簡
聚齋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西吉安府廬陵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吉安縣桐坪鎮)
出生日期
1405年9月16日
逝世日期
1468年5月19日
主要作品
《聚齋集》《澹軒文集》
本    名
陳文
官    職
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追    贈
榮祿大夫、少傅
諡    號
莊靖

陳文人物生平

陳文早年經歷

永樂三年八月二十三日(1405年9月16日),陳文出生於江西吉安府廬陵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吉安縣桐坪鎮)。 [57]  陳文一歲時母親高氏去世,由祖母彭氏撫養長大。 [8] 
宣德十年(1435年),陳文以《詩經》考中江西鄉試第一名。 [3] 

陳文高中榜眼

正統元年(1436年)三月,陳文參加殿試,考中榜眼,授翰林院編修,修纂《五倫書》及其他書籍。 [4-6] 
正統四年(1439年)六月,考滿,陳文以祖母彭氏去世、父親生病,奉命歸省 [7-8] 
正統八年(1443年),丁父憂歸。 [9] 
正統十一年(1446年)九月,服闋還朝。 [10] 
正統十二年(1447年)二月,詔選陳文入東閣進學,命陳循等人監督。召侍經筵,與商輅同任講讀。 [11-13] 
正統十四年(1449年)九月,以翰林院編修之職九年任滿,升任翰林院侍講 [14-16] 
景泰元年(1450年)八月,奉命與劉鉉主持順天府鄉試。 [17-18] 

陳文治理雲南

景泰二年(1451年)八月,內閣次輔高谷推薦陳文的才能,於是明代宗提升他為雲南布政使 [20]  當時貴州連續幾年有戰爭,物資軍餉來自雲南,百姓被運輸所困擾。陳文命令商人代替百姓輸送,而百姓加倍補償商人的運費,大家都稱道説方便。税收款額為錢鈔七十多萬,官吏的俸祿被主管的人侵吞,官吏有時連續幾年不能得到俸祿。陳文全都審察整頓,税收漸漸充足富餘。雲南出產白銀,民間用白銀貿易,是內地的三倍。屬於官家的人免除徭役,繳納的白銀也是百姓的三分之一,繳納的人不認為是不好。陳文説:“雖然如此,該不會有害於廉政吧?”於是減少這種份額,又命令滅除屬於官家的租税份額的三分之一。朝廷修撰《寰宇通志》,全國都以圖籍上報,只有雲南詳明分列、條緒井然,一時間雲南政通人和,陳文因此聲名鵲起。 [19]  [22] 
天順元年(1457年)十二月,遷廣東左布政使,陳文因為繼母去世沒有赴任。 [23-25] 

陳文進入內閣

天順二年(1458年)三月,明英宗對左右的人説:“以前侍奉朕的編修,白皙而且高大的人在哪裏?”左右的人回答是陳文,明英宗馬上召他任詹事府詹事。他請求守完二年的喪期,不被允許,明英宗命他入朝陪侍東宮任講讀。 [26-28] 
天順六年(1462年)十一月,大學士呂原去世, [29]  明英宗問李賢誰能夠代替,李賢説:“柯潛可以。”出來以後告訴王翱,王翱説:“陳文按順序應當輪到他,為什麼要壓制他?”第二天,李賢入朝晉見明英宗,像王翱説的那樣進言。 [30] 
天順七年(1463年)二月,升任禮部右侍郎翰林學士,進入內閣,管理制誥,繼彭時為內閣次輔。陳文入內閣之初,多次阻撓李賢而提出異議,説:“我不是你所推薦的。”侍讀學士錢溥和陳文相鄰居住,交往很好。錢溥曾經授官內侍書,他弟子大多顯貴寵幸,前來拜謁,必定邀請陳文一同喝酒。 [31-33] 

陳文揭發錢溥

天順八年(1464年)正月,明英宗病重,東宮內侍王綸私自召錢溥議事,沒有召集陳文,陳文偷偷觀察到兩人的言行。王綸問:“皇帝病危,東宮要納妃子,怎麼辦?”錢溥回答説:“應當遵奉遺詔行事。”不久,明英宗駕崩,李賢應當起草詔書。陳文起身,奪下他的筆説:“沒有用了,已經有起草的人。”並説王綸、錢溥已經定下計劃,想逐出李賢用錢溥代替,還要用兵部侍郎韓雍代替尚書馬昂。李賢大怒,揭發他們的事情。 [34-35] 
當時明憲宗剛剛即位,王綸自認為可以成為司禮監掌印太監,氣焰很囂張。舉行明英宗的入棺禮,王綸的衰服裏穿着貂皮衣服,明憲宗看見了很討厭他。太監牛玉擔心王綸傾軋自己,於是歷數王綸的罪遇,驅逐他離開朝廷。錢溥貶謫為順德知縣,韓雍貶謫為浙江參政。由於供詞的牽連,順天府尹王福通政司參議趙昂,南寧伯毛榮都督馬良、馮宗、劉聚,錦衣衞都指揮僉事門達等人皆被貶謫。韓雍是陳文素來所不喜歡的人。 [35-36] 
二月,陳文改任吏部左侍郎,兼任舊職,同知經筵事。 [37-39] 

陳文為人所鄙

成化元年(1465年)二月,從耕籍田 [40-41]  三月,晉升為禮部尚書 [42-43] 
成化二年(1466年)二月,充任廷試讀卷官 [44-45]  五月,羅倫控告李賢守喪不滿期而任職,陳文心中對李賢很愧疚,於是暗地襄幫李賢逐出羅倫,更加被當時的輿論所鄙薄。 [46-47] 

陳文擔任首輔

成化二年(1466年)十二月,李賢去世,陳文為其撰寫墓誌銘,高度評價李賢的一生,並繼任內閣首輔之位。 [48-49] 
成化三年(1467年)二月,明憲宗命户部尚書馬昂、副都御史林聰給事中潘禮、陳越清理京營,陳文上奏説一定要有內臣一齊處理這件事,才能夠剷除長期以來的弊病,因此推薦太監懷恩,明憲宗聽從了他的建議。 [50-51]  八月,《英宗實錄》寫成,加官為太子少保,兼任文淵閣大學士。 [52-54] 

陳文溘然長逝

成化四年(1468年),陳文卧病在牀,不能上朝,明憲宗賜楮幣三萬二千貫,文綺、織金、雜彩、表裏六十匹,白金三百兩,犀帶一條,麒麟衣二件,鞍馬一匹。 [55]  四月二十八日(5月19日),陳文去世,享年六十四歲,明憲宗贈楮幣萬貫,讓工部籌備棺材,又命禮部尚書姚夔祭其初喪,後又遣官祭於陳文的在京住所,贈榮祿大夫、少傅,諡號莊靖。 [56-57]  [58]  [60] 
五月,禮部主事陸淵之、御史謝文祥都上疏彈劾陳文不應當得到好的諡號,明憲宗以事已施行,沒有同意。 [61] 

陳文主要影響

陳文政治

陳文擔任雲南右布政使期間,政績頗豐,百姓免於困擾,官吏免於貪污,使雲南詳明分列、條緒井然; [19]  [22]  擔任內閣首輔期間,明憲宗曾命户部尚書馬昂、副御史林聰及給事中潘禮、陳越清理京營,陳文上奏説一定要有內臣一齊處理這件事,才能夠剷除長期以來的弊病,於是推薦太監懷恩,剷除了這項弊端。 [50-51] 

陳文文化

陳文於明景泰六年(1455年)主纂《雲南圖經志書》,為現存最早的雲南省志。 [66]  該書共十卷,卷一至卷六為地理志,按各府、州、宣慰司、宣撫司、指揮司、長官司,分載其建置沿革與事要兩類,事要類又分郡名、風俗、土產、山川、學校、古蹟、橋樑、館驛、人物、科甲等21目;卷七至十為藝文志,載元明詩文碑記,記述較簡略。該書可供研究明代方誌和雲南一地的地理、歷史、社會狀況等,特別是卷四《永寧府》《蒗蕖州》,卷五《麗江軍民府·巨津州》等述及西番分佈地的風俗、形勝、土產等內容,對研究當地民族歷史文化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69] 

陳文歷史評價

高谷:臣見翰林院侍講陳文、檢討錢溥,俱由進士出身,授職翰林,讀書待用,積有年歲。文學問老成,行止端謹,才可以任重而致遠,識可以應機而達變。設使擢居在京堂上,或藩臬正員,必能盡心於所事。 [21] 《明英宗實錄》引
劉定之:予謂公為大臣,國史自當有傳,然近代大夫士又有家傳者,備載諸家乘,以示後昆也。雖司馬君實、範景仁亦約相為立傳,矧予與公若有宿契。所居同鄉郡,公魁解時,予名綴榜中。春闈中,公、予互易其處。及同鼎甲,公亞三焉。自是同僚十有四年而別。復相與侍今上於經幄,公先入閣,予繼之,公以其處處予。史成,各遷之日,公解所佩牙牌以佩予,以是援景仁、君實例,傳公以付其子。 [2] 《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
劉吉等:文體貌魁梧,風采峻整,早負重望。其在雲南,士大夫冀其必進用,及入掌宮端,乃好行鄙事,為春坊官使勢者所侮慢,恆歛容遜避,人頗致疑。逮晚遭柄用,與李賢同事,事皆處分於賢,輒懷憤撓之。賢卒,首秉國鈞,遂恣意徑行,不顧大體,尤不能誨子,縱其僕隸大通賄賂,名望大損,人皆嘆其不如素料雲。 [59] 《明憲宗實錄》
陸淵之:跡其平生所存所行,貪德彰聞,污風大著,縱子為惡,滅裂義方。繆居調元贊化之任,素乏經邦濟世之才,生既逃於重罰,死又竊夫羙名,殊失古人勸善懲惡之典。 [62] 《明憲宗實錄》引
謝文祥:陳文之為人,天下臣民所共知,以此諡之,豈惟不稱其情,俾繼之者必將曰立心不臧如文,制行不檢如文,貪墨莫比如文,而猶獲此美諡,一或慕而效之,敢於肆行無忌,則天下國家尚奚賴哉? [63] 《明憲宗實錄》引
王世貞:文豐肌頎,而晰巖然,也不學,又性險而卞躁。 [2] 《弇州別記》
張廷玉等:文素以才自許,在外頗著績效,士大夫多冀其進用。及居宮端,行事鄙猥。既參大政,無所建明。朝退則引賓客故人置酒為曲宴,專務請屬。性卞急,遇睚眥怨必報。及賢卒,文益恣意行,名節大喪。 [1] 明史

陳文軼事典故

陳文行事鄙猥

陳文體貌魁梧,自命有治世之才,其在雲南時頗有政績,士大夫都希望他能擔當大任,可當他身居要職之後,好玩弄權術,每次退朝後便帶着賓客、故人置酒為樂,行事鄙猥,尤其入閣參政後,無所建樹。特別是李賢去世後,陳文柄國政,更加肆意妄為,專斷獨行,不顧大體,尤其不能好好管束自己的兒子,放縱家奴,大通賄賂,以致名節大損。 [64-65] 

陳文欲入內閣

據傳,天順初年,陳循為內閣首輔時,陳文曾想讓其舉薦自己,陳循面有難色。英宗有一日對陳循説:“你手下缺人辦事,陳文如何?”陳循道:“陳文當然可以,但他缺少歷練,欠老成。”不料沒幾日,便有內侍把陳循的話告訴了陳文。陳文便氣沖沖地找到陳循,質問道:“先生不能選拔人才也就算了,為何在皇上那裏敗壞我的名聲。”陳循不緊不慢地説道:“這是我和皇上的密言,你又從何處知道的呢?可見你遠遠夠不上歷練老成啊?”説得陳文啞口無言,慚愧而退。 [65] 

陳文為官不廉

陳文為官極不廉正,乃至病危時,他的門客中有善滑稽的人對別人講:“昨晚有兩個夜叉來索取陳公的性命,一夜叉想攙扶他,他不肯走。”另一夜叉説:“他正想升做太師柱國,怎麼捨得離開呢?”攙他的那個夜叉説:“這次去就可當閻羅王,有什麼不好。”陳文聞聽此言,高興地説:“怎麼就能當上閻羅王呢?”夜叉感嘆地説:“您有淮鹽十餘萬,不是閻(鹽)王又是什麼呢?”聽者都為此笑彎了腰。 [65] 

陳文人際關係

祖母:彭氏,撫養陳文長大。 [8] 
生母:高氏,陳文一歲時去世。 [8] 
兒子:陳璋,成化六年(1470年)蔭為中書舍人。 [68] 

陳文主要作品

陳文曾主纂《雲南圖經志書》,又曾參與編修《英宗實錄》《寶訓》; [66]  另著有《聚齋集》《澹軒文集》等。 [66] 

陳文史料索引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 [1]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 [2] 
參考資料
  • 1.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2-08-22]
  • 2.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8-22]
  • 3.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宣德乙卯,以詩經中江右解試第一人。
  • 4.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明年正統丙辰周旋榜第二人,英宗皇帝龍飛初科也。授官編修,纂五倫書及其他撰述,諸公多善之。
  • 5.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鄉試第一,正統元年進士及第,授編修。
  • 6.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十五》:正統元年三月……戊寅,擢第一甲進士周旋為行在翰林院修撰,陳文、劉定之為編修,賜羊酒宴於本院。選進士王鑑、劉鉞、餘忭、王尚文、伊侃、李震、王忠、王偉、徐圭、秦瑛、古鏞、顧睢、雷復為庶吉士,於本院讀書。命少詹事兼侍讀學士王直、少詹事兼侍講學士王英教習文章,其餘分各衙門觀政。
  • 7.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己未,滿初考,封父、母、妻,公奉恩命歸省。
  • 8.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五十六》:正統四年六月……行在翰林院編修陳文自陳:“臣年方一紀,喪母高氏,賴祖母彭撫育,致有今日。比聞祖母棄背,父又以哀毀致疾,乞予告歸,安厝祖母,遂改葬母,並省父病,庶全人子之道。”上以文孝情懇切,特允所請。
  • 9.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癸亥,以丁外艱歸葬。
  • 10.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五》:正統十一年九月……復除翰林院編修陳文,以丁憂服闋故也。
  • 11.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服闋還朝,有詔選翰林十臣進學待用,命故少保芳洲陳公德遵等勖其成。公在選列,問學日益。久之,召侍經筵,與前所選十臣中淳安商公弘載同講讀,於古義多所開發,上嘉納之。
  • 12.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正統十二年二月……甲寅,上御奉天門早朝,退諭禮部尚書胡濙等曰:朝廷人材須要作養,方獲實用。今命翰林院侍講等官杜寧、裴綸、劉儼、商輅、江淵、陳文、楊鼎、呂原、劉俊、王玉每日俱在東閣進學作文,仍令學士曹鼐、陳循、馬愉嚴督考試,務期成效。凡會講時,輪流經筵,侍班治事。
  • 13.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十二年命進學東閣。
  • 14.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己巳,九載任滿,升侍講。
  • 15.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三》:正統十四年九月……升翰林院編修陳文為本院侍講,檢討李紹為本院修撰,俱以九載任滿也。
  • 16.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秩滿,遷侍講。
  • 17.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景泰庚午,偕故祭酒長洲劉文恭公鉉主考京闈。劉公慎重公濟,以明敏得士,多愜眾望。
  • 18.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五》:景泰元年八月……己卯,命翰林院侍講學士劉鉉、侍講陳文為順天府鄉試考官,賜宴於本府。
  • 19.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景泰庚午,偕故祭酒長洲劉文恭公鉉主考京闈。劉公慎重公濟,以明敏得士,多愜眾望。高文義公榖言:用於朝,可大臣正佐之位;用於外,非藩臬正位不可。奏下天官,王文端公行儉為冢宰,知公有素,以高公薦為宜,因以公為雲南右布政使。其左布政使,則故賈恭靖公銓也,與公同心施政,興革利弊。雲南土產,銀賤物貴,以銀貿物,視內地用三倍,因是隸役於官者,免役納銀亦三倍之,納者不以為刻。公曰:雖若是,不玷仕者廉操乎?着令損之。其後復損隸額,雲南民稱道公之德,至今不衰。貴□□□雲南比歲用兵,民輸兵餉以為苦,而商賈熟遊雲南,與貴諳其道塗,不以險厄介意。公俾商代民餉,兵民倍以銀償,兩皆便之。境內税課司歲課七十餘萬,用給官吏俸,大率乾沒逋負,當給俸者累歲不能得,公痛懲之。自是課有常入,俸無積欠。修寰宇通志,海內以圖籍來上,惟雲南彪分昈列,條緒粲然。該館儒臣曰:陳方伯舊史官,先我綜理,思過半矣。他如革驛傳妄費,審獄囚屈抑,均閭里徭賦,恢貢院規制,完庠序廢缺,補閘埧頹弛為勞效,往往足紀。巡撫僉都御史鄭公顒言於朝,賜誥,以公所居官贈封先代無幾。
  • 20.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景泰二年八月……壬辰,升翰林院侍講陳文為雲南布政司右布政使。時工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高谷言:“賢才者,輔世之具,務在得人;薦舉者,用賢之道,尤在至公。蓋任用非人,則政事不修,且有冗濫之譏;薦拔非人,則士論騰沸,亦有徇私之議。朝廷之於賢士,既試以文學,復察以言行,儲餋以優其才,因才而授其職,是以官得其人,才稱其用。國家長治久安之道,不出於此。臣見翰林院侍講陳文、檢討錢溥,俱由進士出身,授職翰林,讀書待用,積有年歲。文學問老成,行止端謹,才可以任重而致遠,識可以應機而達變。設使擢居在京堂上,或藩臬正員,必能盡心於所事。溥學問通敏,性資和平,有博覽之才,可以備顧問;有勤篤之功,可以資講讀。設使得侍經筵,必能禆益於聖學。臣既知其賢,理宜薦舉,不容緘默,以妨賢路。臣此舉但有一毫徇私,甘受謬妄之罪。古人云:薦賢為國,非為私也。又曰:蔽賢蒙顯戮,所繫重也。伏乞聖斷,不拘常例,將各官隨才任用,使得盡職,以圖補報。”疏聞,命吏部授以相應之職。吏部請令溥侍經筵,而擢文方面,故有是命。
  • 21.    英宗睿皇帝實錄 卷二百七 景泰二年 八月 二十七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4-05]
  • 22.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景泰二年,閣臣高谷薦文才,遂擢雲南右布政使,貴州比歲用兵,資餉雲南,民困轉輸。文令商賈代輸,而民倍償其費,皆稱便。税課額鈔七十餘萬,吏俸所取給,典者侵蝕,吏或累歲不得俸。文悉按治,課日羨溢。雲南產銀,民間用銀貿易,視內地三倍。隸在官者免役,納銀亦三之,納者不為病。文曰:“雖如是,得無傷廉乎?”損之,復令減隸額三之一。
  • 23.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五》:天順元年十二月……升雲南右布政使陳文為廣東左布政使,福建都轉運鹽使司運使嚴貞為雲南右布政使。文在正統間嘗進講經筵,及上初復位,詢文何在,欲召用,不果。至是,吏部請升文及貞,故有是命。
  • 24.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英宗即復位,一日謂左右曰:“向侍朕編修,皙而長者安在?”左右以文對,即召為詹事。乞終制。不允。
  • 25.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天順改元,上問公,知備外藩,升廣東左布政使。
  • 26.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公以丁繼母憂,未赴任,驛召赴闕,拜詹事。時今上在潛,日親典墳,翰院羣臣侍於左,春宮羣臣侍於右,更互以孔、曾、思、孟聖賢之言,虞、夏、殷、周帝王之道,晨敷書繹,月温旬復,暑近伏寒,至臘乃罷。
  • 27.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九》:天順二年三月……癸卯,命廣東布政使陳文為詹事府詹事,仍支從二品俸。先是,文丁繼母憂,及是召至,故有是命……戊申,詹事府詹事陳文奏乞終繼母喪,上不允……吏部、禮部會翰林院選擬皇太子出閣侍班、講讀等官以聞。侍班官則吏部尚書兼學士李賢日侍不更,太常寺少卿兼學士彭時、翰林院學士呂原每人更侍一日;詹事府詹事陳文、少詹事劉鉉日侍不更,翰林院學士李紹、劉定之、侍讀學士錢溥每人更侍一日;講讀官翰林院學士倪謙、尚寶司卿兼侍講黃諫、尚寶司司丞兼編修萬安、尚寶司司丞兼編修李泰、左春坊左中允孫賢、右春坊右中允劉珝、左春坊左贊善牛綸、右春坊右贊善司馬恂八人更番四人一日;侍書官太常寺少卿黃採、中書舍人兼正字吳謙二人更侍一日。上悉從之。
  • 28.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英宗即復位,一日謂左右曰:“向侍朕編修,皙而長者安在?”左右以文對,即召為詹事。乞終制。不允。入侍東宮講讀。
  • 29.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六》:天順六年十一月……翰林院學士呂原卒。原,字逢原,浙江秀水縣人。少孤貧,假館以餋母。郡守黃懋舉充邑庠生。正統六年,魁鄉薦。明年,進士第二人,擢翰林編修。八年,與修五倫書,有寶鏹之賚。十二年,被選進學東閣,入侍經筵。景泰,充經筵講官,有金綺寶鏹之賚。二年,進侍講。三年夏,以春坊中允兼侍講。秋,進侍講學士,仍兼中允。四年,與修歷代君鑑,主考順天府鄉試。六年,與修寰宇通志。明年,進右春坊大學士,兼侍講,有白金文綺之賜。天順改元,改通政司左參議,仍兼侍講,主考禮部會試。夏,召入內閣知制誥,尋轉翰林學士。四年,主考禮部會試,賜賚稠疊。六年,丁母憂,扶柩歸葬,抵家未及窆而卒。訃聞,詔贈禮部右侍郎,諡文懿。遣官諭祭營葬,蓋異數也。原性孝友,事母得其歡心。撫育兄子,皆底成立。為人寬厚勤敏,祥慎馴雅,不立崖岸,無疾言遽色。為文章豊瞻,詩亦和平。教人懇切,從學者甚眾。其在內閣,與聞大政,多有裨益。所著有介軒集。
  • 30.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學士呂原卒,帝問李賢誰可代者,曰:“柯潛可。”出告王翱,翱曰:“陳文以次當及,奈何抑之?”明日,賢入見,如翱言。
  • 31.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七年二月進禮部右侍郎兼學士,入內閣。文既入,數撓賢以自異,曰:“吾非若所薦也。”侍讀學士錢溥與文比舍居,交甚歡。溥嘗授內侍書。其徒多貴幸,來謁,必邀文共飲。
  • 32.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四十九》:天順七年二月……升詹事府詹事陳文為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於內閣參與機務。
  • 33.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癸未春,升禮部右侍郎兼翰林學士,預政內閣,典制誥。
  • 34.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英宗大漸,東宮內侍王綸私詣溥計事,不召文。文密覘之。綸言:“帝不豫,東宮納妃,如何?”溥謂:“當奉遺詔行事。”已而英宗崩,賢當草詔。文起奪其筆曰:“無庸,已有草者。”因言綸、溥定計,欲逐賢以溥代之,而以兵部侍郎韓雍代尚書馬昂。賢怒,發其事。
  • 35.    《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天順八年正月……與璽局局丞王綸事上於東宮,事多專擅,一時羣小希進用、覬後福者,多與交通。而翰林侍讀學士錢溥以嘗奉命教內書館,綸嘗受學焉。時尚寶司丞朱奎以幼童陪讀館中,相親眤,俱交厚。至是,先帝不豫,溥意綸必典機務,預有入閣之喜,密遣奎通綸于禁中。綸因偕奎造溥家,執弟子禮,坐溥上坐,飲至晡而去。溥鄰居內閣學士陳文知其事。及帝崩,奎持晉州知州鄒和所饋綸書以入。或曰:此溥密草遺詔也。綸亦以例當柄用,驕矜恣肆。而司禮監太監牛玉恐其軋己,玉侄春坊贊善牛綸所厚中允劉珝與溥有隙。會帝大殮,綸衰服襲貂裘,於外觀望,上見而惡之。玉因數其過惡,勸上執下獄,又嗾人發其交通事,並逮溥等。法司依律擬斬,以赦例特從輕典。綸降內使,發南京閒住。溥降順德縣知縣,奎鹽課副提舉,和雲南瀾滄衞經歷。凡平日與綸交通者,因綸詞供及,皆降調外任。於是兵部右侍郎韓雍降浙江左參政,順天府尹王福降兩浙鹽運使,治中丘晟調福州府同知,通政司右參議趙昂瑞州府同知,南寧伯毛榮、都督馬良謫廣西,都督馮宗、劉聚謫廣東,各聽本處總兵官調遣殺賊。錦衣衞掌衞事都指揮同知門達,指揮同知郭英、陳綱,指揮僉事呂貴,俱調貴州邊衞,達都勻,英安南,綱赤水,貴平越,皆帶俸差操雲。
  • 36.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是時憲宗初立,綸自謂當得司禮,氣張甚。英宗大殮,綸衰服襲貂,帝見而惡之。太監牛玉恐其軋己,因數綸罪,逐之去。溥謫知順德縣,雍浙江參政。詞所連,順天府尹王福,通政參議趙昂,南寧伯毛榮,都督馬良、馮宗、劉聚,錦衣都指揮僉事門達等皆坐謫。雍亦文素所不悦者也。
  • 37.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甲申,英宗登遐,今上嗣統,遷吏部左侍郎兼舊職。所與共事南陽李公原德、安成彭公純道,謨謀毗益,眷注益隆,進同知經筵事。
  • 38.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改吏部左侍郎,同知經筵事。
  • 39.    《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天順八年二月……賜敕升太子少保、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李賢為少保兼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陳文吏部左侍郎,太常寺少卿兼學士彭時右侍郎,俱兼學士,詹事府少詹事司馬恂兼國子監祭酒,孔公恂改大理寺左少卿,學士林文、劉定之俱太常寺少卿兼侍讀學士,尚寶司卿兼修撰柯潛、侍講萬安俱翰林院學士,中允孫賢、劉珝、贊善牛綸俱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讀,侍講王㒜、編修兼校書徐溥俱左春坊左庶子兼侍講。以上在東宮,賢等嘗侍講讀也。
  • 40.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成化元年乙酉,從耕籍田。
  • 41.    《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十四》:成化元年二月……甲午,上祭先農之神,遂躬耕耤田。命定襄伯郭登、隆平侯張祐、廣平侯袁瑄各行五推禮,少保吏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李賢、禮部尚書姚夔、兵部尚書王竑、工部尚書白圭、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陳文、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彭時、吏部右侍郎尹旻、户部左侍郎楊鼎、通政使張文質各行九推禮。
  • 42.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尋升禮部尚書,仍舊職。
  • 43.    《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十五》:成化元年三月……己酉,敕吏部升太子少保、吏部尚書王翱為太子太保兼吏部尚書,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陳文為禮部尚書,兼職如故。
  • 44.    《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十六》:成化二年二月……庚子,禮部尚書姚夔奏三月初一日殿試貢士,合請讀卷並執事官。上命少保吏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李賢、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陳文、兵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彭時、太子太保吏部尚書王翱、太子少保户部尚書馬昂、兵部尚書王復、刑部尚書陸瑜、都察院左都御史李秉、通政使司通政使張文質、大理寺卿王概、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吳節、翰林院學士柯潛為讀卷官,餘執事如例。
  • 45.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丙戌,廷試讀卷。
  • 46.    《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三十》:成化二年五月……翰林院修撰羅倫言:比聞朝廷援楊溥故事,起復大學士李賢者。臣竊以謂李賢大臣,起復大事,綱常所關,風化所繫。言雖若迂,所關甚大;事雖若緩,所繫甚切。惟陛下亮之。夫為人子者,未有不孝於親而能忠於君者也;為人君者,未有不教其臣以孝而得其臣之忠者也。是故為君者,當以先玉之禮教其臣;為臣者,當□□處先王之禮。其事君臣,不暇遠舉,請以宋言之。仁宗嘗以故事起復富弼矣,弼之辭曰:何必遵故事以遂前代之非,但當□□處禮以行今日之是。仁宗卒從其請。孝宗嘗以故事起復劉珙矣,珙之辭曰:身在草土之中,國無門庭之寇,難冒金革之名,以私利祿之實。孝宗卒允其辭。是二君者,可謂能教其臣以孝;而二臣者,亦可謂能移其孝以忠於其君者也。臣願陛下以宋為鑑,以禮處賢,使其盡孝於親,而不得罪於名教。此臣之願也,亦賢之分也。夫陛下之任賢,在信與不信,而不在起與不起也。賢身不可起,賢口則可言。宜降温詔,俾如劉珙,不以一身之戚,而忘天下之憂。使賢於天下之事,知之必言,言之必盡;陛下於賢之言,聞之必行,行之必力。則賢雖不起復,猶起復也。使賢於天下之事,知之而不言,言之而有隱;陛下於賢之言,聞之而不行,行之而不力。則賢雖起復,猶不起復也。且婦於舅姑,喪有三年;孫於祖父母,禮有期服。奪情於天,初無與其妻;起復於父,初無干其子。今或舍館如故,妻孥不動,乃號於天下曰:本欲終喪,朝廷不容。雖三尺童子,臣恐其不信也。枉己者未有能直夫人,忘親者未有能忠於君。望其直人而先枉己,望其忠君而先忘親,陛下何取於斯人而起復之哉?何不使之全孝於家,而後移忠於國哉?孔子曰:上有好者,下必有甚言者矣。陛下誠能守先王之通禮,遵祖宗之成憲,待之以禮義而不縻之以爵祿,激之以廉恥而不誘之以名位,使積習之弊脱然以除,則忠孝之心油然而生,特在乎陛下轉移之間何如耳。天子者,以孝治天下者也;大臣者,佐天子以孝治天下者也。欲孝行於天下,必先行之於大臣。臣願陛下不惑羣議,斷自聖衷,取回使臣,許令李賢依富弼故事守制,依劉珙故事言事。朝廷既正,則天子自正;大臣既行,則羣臣自效。綱常由是而正,人倫由是而明,風俗由是而厚,士心由是而純矣。臣言一出,犯者皆忤,眾怒羣猜,將無不至。惟陛下矜賜優容,使讜言日進,曲加保護,使士氣日振,則天下幸甚。疏入不出。翌日,有旨:羅倫枉妄粗疏,難居近侍,吏部其調除外任。遂黜為福建市舶司副提舉。
  • 47.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羅倫論賢奪情。文內愧,陰助賢逐倫,益為時論所鄙。
  • 48.    《國朝獻徵錄·卷三十二·大學士李文達公傳》:是年十二月十四日卒於賜第,年五十有九。
  • 49.    《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三十七》:成化二年十二月……少保吏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李賢卒……陳文志其墓,謂賢量宏而福厚,大臣遭遇之隆,無與比者。蓋實錄雲。
  • 50.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三年春,帝命户部尚書馬昂、副都御史林聰及給事中潘禮、陳越清理京營。文奏必得內臣共事,始可剗除宿弊,因薦太監懷恩。帝從之。
  • 51.    《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三十九》:成化三年二月……命太子少保户部尚書馬昂、右副都御史林聰、左給事中潘禮、陳鉞清理京營軍士。時六科給事中言:“邊城既屢有警,京師根本重地,尤當戒嚴。其京營軍士強壯可用者多為權勢役佔,乞敕剛正大臣一員檢冊清理,訓練聽用,庶虜寇聞風知懼而民心可安。”上允其奏,下兵部具大臣銜名上請。上以命昂、聰等,又命擢剛正給事中二員,僉以潘禮、陳鉞應命。於是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陳文等言:“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總統內外官軍計數十萬,頃緣虜賊小警,遣將分兵二萬援之,號召旬日,不能具數,因命昂等大閲壯勇一十五萬人,以俟繼舉。然今承平日久,衞所空虗,軍士多為權豪勢要之家佔恡私役,按月納錢,必得內臣剛方練達者與昂等共事,然後可以剗除宿弊。命司禮監太監懷恩為中外所服,宜敕令同昂等協力奉行,庶幾有濟。”上從之,乃敕昂等曰:“朕以在京五軍、三千、神機等營軍士大率有名無實,視其名則案牘充盈,究其實則隊伍空虛,關糧之際填塞倉衢,受賞之日溢滿禁塗,及至欲收集部曲往赴邊鄙,累旬日不能得數萬。蓋總兵等官縱之歸休,役之私用,接受貨賄買閒者有之,應付權豪佔用者有之,其弊甚多,難以枚舉。今特命太監懷恩會同爾等按籍查考,除已調之數不與,即將見在軍士點閘,且以十五實數來報。其有仍蹈前非,隱蔽不報,抗拒不服,聽爾等會議處治,重則奏聞,拏問削奪。清理之後,仍別立為良法,以備調用。夫朝廷勞天下之民以養兵,而耗天下之兵於奸弊,兵民日困,奸弊日深,及至有事之時,爾等付之長嘆息而已,則曷若今日爾等不避怨怒,盡搜其弊源而窒塞之,以復我祖宗時兵制之盛乎?簡任惟篤,期於見效,爾等其欽承朕命。故敕。”
  • 52.    《英宗睿皇帝實錄·卷四十五》:成化三年八月……戊午,以修英宗睿皇帝實錄成,監修會昌侯孫繼宗加太傅,總裁禮部尚書陳文、兵部尚書彭時俱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尚書如故;副總裁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劉定之升工部右侍郎兼學士,太常寺少卿兼侍讀學士吳節升太常寺卿,仍兼侍讀學士;纂修翰林院學士柯潛、萬安、侍講學士李泰俱升詹事府少詹事,各仍兼舊職;太常寺少卿兼侍讀孫賢、劉琳升太常寺卿,俱兼職如故;侍讀陳鑑、劉吉升侍讀學士,侍講丘浚升侍講學士,左春坊左諭德黎淳升左庶子,右春坊右諭德童緣、劉宣俱右庶子,修撰王一夔升右諭德,侍講江朝宗、楊守陳俱司經局洗馬,編修彭華、尹直俱侍讀,修撰彭教、編修徐瓊、陳秉中、李永通俱侍講,檢討耿裕、編修鄭環、劉健、汪諧、吳鉞、羅璟俱修撰,檢討周經升編修,稽考察對編修李東陽、倪嶽、謝鐸、焦芳、陳音、程敏政、檢討吳希賢各升俸一級,催纂吏部員外郎韓定升郎中,中書舍人馬麟、焦㻞、李溥升俸一級,謄錄太僕寺卿餘謙升太常寺卿,山東布政司左參議林章升太常寺少卿,禮部郎中吳謙加從四品散官並俸,員外郎何暹、葉攻、陳綱、吏部員外郎王瓊俱郎中,中書舍人凌暉、蔚瑄、黃清、劉詢俱升俸一級,其餘進秩、出身有差。
  • 53.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總裁英宗實錄成,加公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尚書仍舊。
  • 54.    《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三十九》:《英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
  • 55.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逾月,天官以公滿任績聞。公卧疾不能朝,上遣中貴勞賜,太醫視療不起。會公存日,所蒙上賜若珍果異饌、上尊餼牽、牙扇彩條等,不可數計。其可計者,楮幣三萬二千貫,文綺織金雜採表裏六十匹,白金三百兩,犀帶一,麒麟衣二,鞍馬一。
  • 56.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歿日,賻楮幣萬貫,工部具棺,禮部尚書姚公大章命祭其初喪。後又遣官祭於京寓裏第者七,祭於墓所墓期者一。贈榮祿大夫、少傅,謚莊靖,可謂恩禮有始終者矣。
  • 57.    《國朝獻徵錄·卷十三·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傅諡莊靖陳公文傳》:公卒以四月二十八日,距其生永樂乙酉八月二十三日,得年六十四。
  • 58.    《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五十三》:成化四年四月……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陳文卒。文,字安簡,江西廬陵縣人。正統丙辰進士及第,授翰林編修,充經筵官。己巳,升侍講。景泰庚午,考順天鄉試,是科廣舉子解額,得人為多。辛未,用少保高谷薦,擢雲南右布政使,政尚寬平,民以為便。天順丁丑,遷廣東左布政使,以母喪不果赴。戊寅,驛召還京師,拜詹事府詹事。癸未,擢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入內閣參預機務。甲申,上嗣位,改吏部左侍郎,兼職如故,同知經筵事。修英宗實錄,充總裁官。乙酉,升禮部尚書。丁亥,實錄成,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尚書如故。至是卒,贈榮祿大夫、少傅,諡曰莊靖,遣官祭葬,官其子璋為中書舍人。文體貌魁梧,風采峻整,早負重望。其在雲南,士大夫冀其必進用,及入掌宮端,乃好行鄙事,為春坊官使勢者所侮慢,恆歛容遜避,人頗致疑。逮晚遭柄用,與李賢同事,事皆處分於賢,輒懷憤撓之。賢卒,首秉國鈞,遂恣意徑行,不顧大體,尤不能誨子,縱其僕隸大通賄賂,名望大損,人皆嘆其不如素料雲。
  • 59.    憲宗純皇帝實錄 卷五十三 成化四年 四月 二十八日 4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4-05]
  • 60.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四年卒。贈少傅,諡莊靖。
  • 61.    《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五十四》:成化四年五月……禮部主事陸淵之奏:刑罰雖嚴,可警於一時;爵賞雖重,不及與後世。惟羙惡之諡一定,則榮辱之名永遠不朽。我朝祖宗尤重諡法,雖以親王勳臣,苟無善行,亦不輕與之以羙諡。比年以來,故官子孫往往以私求而得羙諡,上之予之也既無所擇,下之得之也不以為榮。邇者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陳文卒,奉聖旨諡曰莊靖。莊靖,美諡也。陳文何足當此?跡其平生所存所行,貪德彰聞,污風大著,縱子為惡,滅裂義方。繆居調元贊化之任,素乏經邦濟世之才,生既逃於重罰,死又竊夫羙名,殊失古人勸善懲惡之典。乞敕廷臣會議,削其美名,更以惡諡,以服天下之心,以為將來之戒。設謂大臣之惡不可暴之天下後世,恐傷朝廷禮遇之意,則止而不諡,於義亦可。奏入,上曰:陳文在時不聞人言其過惡,沒後循例加以恩典,事已施行,如何方來訐奏?不準。
  • 62.    憲宗純皇帝實錄 卷五十四 成化四年 五月 四日 2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4-05]
  • 63.    憲宗純皇帝實錄 卷五十四 成化四年 五月 十五日 2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4-05]
  • 64.    《明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文素以才自許,在外頗著績效,士大夫多冀其進用。及居宮端,行事鄙猥。既參大政,無所建明。朝退則引賓客故人置酒為曲宴,專務請屬。性卞急,遇睚眥怨必報。及賢卒,文益恣意行,名節大喪。
  • 65.    王鴻鵬等編著,中國曆代榜眼 榜眼名錄,解放軍出版社,2004.01,第178-179頁.
  • 66.    江西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江西古代名人,武漢大學出版社,2018.04,第106頁.
  • 67.    車吉心主編,中國宰相全傳 第25卷,山東教育出版社,2008.05,第6615頁.
  • 68.    憲宗純皇帝實錄 卷八十一 成化六年 七月 二十六日 2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4-05]
  • 69.    明景泰刻本《雲南圖經志書》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2021-03-26[引用日期202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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