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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應奎

(尤溪縣農業局原局長)

鎖定
陳應奎,尤溪縣農業局原局長。
2017年7月,尤溪縣農業局原局長陳應奎,嚴重違反黨的紀律,經縣委、縣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陳應奎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 [1] 
人物事件
巧立名目、套取公款,違規發放津補貼;官商勾結、以權謀私,侵佔財政資金;攬權納賄、雁過拔毛,損害羣眾利益;沆瀣一氣、徇私舞弊,築成利益“同盟”……經查,尤溪縣農業局原局長陳應奎、原副局長蔡亦榮、原主任科員李昌夏及農田建設與土肥技術推廣站原站長曾孫堅(另案處理)等4人無視黨的紀律,且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分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移送司法機關;縣農業局茶葉站站長姜能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農業局15名黨員幹部受到批評教育並被責令退還違規領取的獎金補貼。
據瞭解,2014年8月,尤溪縣紀委調查組在調查一起違紀問題時,發現有一筆10萬元的資金從一家公司轉給了縣農業局,並蓋有“現金付訖”章。隨後,調查組順藤摸瓜,發現這10萬元竟是時任縣農業局局長陳應奎為班子成員及部分黨員幹部賺的“外快”。“是陳應奎與承攬農機購置業務的公司商定的補貼差價部分返還款。”尤溪縣紀委相關負責人説,這筆款項由陳應奎交代蔡亦榮具體辦理,專門用於發放獎金補貼。
“局裏工作非常累,特別是這幾年國家惠民工程多,大家經常加班加點。我覺得身為領導,應該替他們着想,給他們發點辛苦費。”面對調查組的詢問,陳應奎説。經查,該縣農業局的班子成員及辦公室、財務室工作人員每個月都會收到一些獎金補貼。但經調查組反覆核實、多方取證,發現10萬元返還款遠遠不夠。發獎金補貼的錢還有哪些來源渠道?
調查組循着違規發放獎金、補貼這一線索,發現案情越來越複雜,涉及人員也越來越多。
據瞭解,2009年,剛上任兩年的陳應奎看到自己升遷無望,便開始尋思着在“錢程”上做打算。“每年找藉口發的幾百元紅包、獎金,已經不能滿足他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理,便把‘商機’對準了現代生態茶園建設項目。”調查組工作人員説,本來應該碗口粗細的桂花樹苗,變成了瓶口大小,如葱苗一般,稀稀拉拉栽在茶園旁。“一株桂花樹苗,他們就與供應商商定加價1至6元,總共套取並私分了3萬餘元。這是典型的官商勾結、以權謀私。”
漸漸地,陳應奎與部分班子成員形成“共識”——辦事拿錢,天經地義。他們的“黑手”從茶葉初制廠改造提升項目到茶園噴灌項目,從農業局視頻會議室裝修工程到全國蔬菜(食用菌)標準園建設等扶貧補助項目,等等,並收受相關利益方賄賂。從幾百到幾千、幾萬元,最終,陳應奎等人淪為金錢的奴隸。
“早知道就不該拿這個錢,但是上‘賊’船容易,想要下來就難了。”在組織調查時,蔡亦榮悔恨地説。經查,截至案發時,除去套取的資金,陳應奎收受他人財物約20萬元,蔡亦榮收受他人財物約2.5萬元,李昌夏收受他人財物約2萬元。2016年5月,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以犯貪污罪、受賄罪等終審判處陳應奎、蔡亦榮、李常夏有期徒刑。
“我的行為,與一個共產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我真是後悔莫及……”陳應奎表示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