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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林

(蒼南縣重大能源項目建設管理中心原黨組成員)

鎖定
陳慶林,男,漢族,1973年10月出生,浙江蒼南人,1994年8月參加工作,200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蒼南縣重大能源項目建設管理中心黨組成員、規劃技術處處長。
2021年1月12日,陳慶林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蒼南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1-3] 
中文名
陳慶林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浙江蒼南
出生日期
1973年10月

陳慶林人物履歷

1994.08—2004.08 蒼南縣機關事務管理處財產科工作
2004.08—2008.11 蒼南縣城建監察大隊工作
2008.11—2012.12 蒼南縣規劃建設局龍港分局監察中隊中隊長
2012.12—2013.06 蒼南縣城建監察大隊副大隊長(主持工作)
2013.06—2018.05 蒼南縣城建監察大隊大隊長
2018.05—2018.07 蒼南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藻溪所所長
2018.07—2019.01 蒼南縣重大能源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黨組成員、規劃技術科科長(副科長級)
2019.01—2019.11 蒼南縣重大能源項目建設管理中心黨組成員、規劃技術科科長
2019.11—2020.09 蒼南縣重大能源項目建設管理中心黨組成員、規劃技術處處長 [1] 

陳慶林人物事件

陳慶林違紀被查

2020年08月27日,蒼南縣重大能源項目建設管理中心黨組成員、規劃技術處處長陳慶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蒼南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陳慶林依法雙開

陳慶林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故意不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罪。2020年9月24日,陳慶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3] 

陳慶林法院宣判

經法院審理查明,陳慶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54.67萬元及孳息10萬元;放縱違法建設,甚至參與有關違建項目,非法牟利59萬餘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021年1月12日,陳慶林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蒼南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