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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恩

(河北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

鎖定
陳慶恩,男,漢族,1952年11月出生,河北成安人,大專學歷,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河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1] 
2019年3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慶恩作出逮捕決定。 [2]  3月25日,陳慶恩被開除黨籍。 [3] 
中文名
陳慶恩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2年11月
出生地
河北成安
性    別

陳慶恩人物履歷

1968.09——1970.07,河北省成安縣中學上高中
1970.07——1970.10,河北省成安縣油棉廠工人
1970.10——1976.05,北京軍區炮兵司令部戰士、副班長
1976.05——1982.01,炮兵第十四師戰士、排職幹事、正連職幹事
1982.01——1984.09,邯鄲市公安局邯山分局民警
1984.09——1991.06,邯鄲市公安局邯山分局政辦室主任、副局長(其間:1983.08——1986.07在河北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91.06——1992.07,邯鄲市公安局六處處長
1992.07——1995.03,邯鄲市公安局副縣級偵察員、六處處長
1995.03——1999.05,邯鄲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刑警支隊支隊長
1999.05——1999.12,廊坊市公安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1999.12——2006.09,廊坊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6.09——2008.03,秦皇島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副地廳級)
2008.03——2008.12,秦皇島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8.12——2011.03,秦皇島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1.03——2011.08,秦皇島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政協副主席,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1.08——2013.01,河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秦皇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3.01——2013.03,河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1] 

陳慶恩人物事件

陳慶恩違紀被查

2018年9月8日,據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河北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陳慶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陳慶恩依法逮捕

2019年3月,河北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陳慶恩(副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河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陳慶恩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 

陳慶恩開除黨籍

2019年3月25日,據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監委對河北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陳慶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慶恩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
陳慶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慶恩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依法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並隨案移送涉案財物。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