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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恕
(北宋初年名臣)
鎖定
- 出生日期
- 946年
- 逝世日期
- 1004年6月27日
- 主要成就
- 實行茶法改革
- 官 職
- 參知政事
- 爵 位
- 晉國公(追封)
- 追 贈
- 吏部尚書
陳恕人物生平
陳恕初入仕途
太平興國三年(978年),陳恕通判澧州(今湖南澧縣)。
[14]
澧州自唐朝起就是節度使兼管,官吏很多利用公文欺上瞞下,投機圖利。陳恕揭發其中的所有弊端,郡中都稱讚他精明強幹,以才能聞名於天下。
[11]
陳恕官至宰輔
陳恕掌管三司
陳恕改革財政
至道二年七月二十二日(996年8月8日),陳恕參與討論並認可陳靖所立田制及墾田事宜。閏七月三日(8月19日),陳恕與三司官員商討三司機構改革。閏七月十五日(8月31日),太宗基本接受陳恕的建議,進行三司機構改革。八月十四日(9月29日),陝西的幾個州由於以前孟氏苛政,税賦沉重,百姓不斷上告,持續了20年,皇帝下詔讓當地官員調查,但他們置之不理。轉運副使張曄年少氣鋭,正好趕上皇帝下詔調查,他在這過程中有些違規舉動。陳恕就參奏他擅自修改法律,經調查他所在州一年少上供絹萬餘匹,張曄被免職。
[51]
八月二十三日(10月8日),陳靖為勸農使,行陳、潁等州墾田,陳恕以其費官錢多而罷之。十一月,鹽鐵使陳恕力言,不可全禁淮南十八州軍鹽,太宗不認同。
[14]
陳恕晚年生涯
景德元年(1004年)正月,陳恕以病乞罷知開封府,為集賢院學士。五月十九日(6月9日),陳恕病重。六月七日(6月27日),陳恕去世,年五十九歲,真宗悼惜,廢朝,追封晉國公,贈吏部尚書。
[8]
[14]
陳恕主要影響
陳恕廢除營田
陳恕為河北東路招置營田使期間,太宗召見陳恕問起農耕與兵戍之事,如何安排處置,陳恕説:“自古以來兵出於民, 沒有敵侵,農民從事耕種,如遇敵人侵犯可以拿起武器參加戰鬥。現在的兵員大都是招募而來,薪餉費用要縣一級負貴,他們只能在冬閒戌守邊疆,農忙時要在營田裏耕種,萬一敵人隨時都有侵犯的可能,這如何對付呢?到頭來不是悔之不及嗎?”太宗叫他放心去做,他會考慮一下。陳恕去後不久,太宗果然下了改革兵制和停止營田事宜的詔書。
[21]
陳恕茶法改革
宋太宗想解決茶法的弊端,命陳恕主持茶法改革,陳恕先召集了不同意見的官員共同參與討論,還採取聽證會形式,聽取茶商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最後由陳恕歸納總結三種可能:第一策政府取利太多,不利於商人;下策於茶農不利,不可取;只有中策公私兼顧,“可以經久”。為此,陳恕形成了方案,並報告了宋太宗,太宗對這個方案很滿意。茶法改革,解決了茶葉流通領域長此以來的積壓損益問題,使得政府税收總量上升,商户有價格調整和利潤空間,茶農的茶葉不會窩在自己手裏賣不出去,市場價格合適,消費者飲茶量也上升,產生了多贏的社會效應。
[41-42]
陳恕選士最精
陳恕視野獨到,為朝廷選官慧眼獨具。宋真宗鹹平五年(1002年),陳恕以吏部侍郎“知貢舉”,即主掌科舉考試的主考官,只錄得奏名進士王曾以下38人,人數之少在當時很罕見。只是前一屆427人的9%,也只相當於後一屆的393人的9.7%,他這種一反常規嚴格錄用優秀人才的做法頗受爭議,事實證明陳恕的選才品質,這38人當中成為宰相的有3人,參知政事1人,有近四分之一成為後世的官僚精英。當時官員評價他“選士最精”。陳恕説:“我選拔出王曾,此人曠世奇才,我也不愧對知人的褒揚。”歷史證明他推選的王曾確有政績。
[39-40]
陳恕主廢佛教
陳恕歷史評價
脱脱、阿魯圖等:①郡中稱為強明,以吏幹聞。(《宋史》)
[1]
②恕頗涉史傳,多識典故,精於吏理,深刻少恩,人不敢幹以私。前後掌利柄十餘年,強力幹事,胥吏畏服,有稱職之譽。善談論,聽者忘倦。素不喜釋氏,嘗請廢譯經院,辭甚激切。
[1]
(《宋史》)③ 恕性吝。
[1]
(《宋史》)④恕為宋人能吏之首,庶足稱矣。
[1]
(《宋史》)
黃宗羲:昔嘗聞劉晏、陳恕、杜鎬輩,曾以重臣領錢使,彼所謂心計臣,能以利權通造化,學士家故棄置不道,乃今知其裨於寔用也。令今得數子者為度支使,何憂錢法哉?至於足國裕民,尚有至計,則廟堂之上在,而何以佐末議焉?
[59]
(《明文海》)
陳宏謀:觀其歷仕,除簿書之奸弊,論兵農之相資。雖有心計,而茶法惟取中等,同民利也。雖司府庫,而奉詔不言充實,沃君心也,舉薦皆一代之名賢,興革為三司之法式,有體有用,宜古宜今,非為吏而兼讀書,焉能如此?
[36]
(《五種遺規》)
陳恕軼事典故
陳恕上書奏事
陳恕為官公而無私,敢於堅持自己的意見。每次在偏殿奏事,宋太宗有時沒有深察,就責備他,陳恕就收回手板不斷後退,一直退到大殿牆邊站立,好像無處容身,等宋太宗氣消了一點後,又恭謹地上前奏事,但不改變自己的立場,就這樣來來回回有時會有三四次。而宋太宗因為他的忠心,最後大多采納了他的意見。
[38]
陳恕賜婚淑女
陳恕擔任參知政事時,有一次便坐奏事,太宗從容問曰:“你妻子是誰?有幾個兒子?”陳恕回答説:“臣沒有妻子,如今有兩個兒子。”太宗説:“王克正是江南舊族,身後只有一個女兒,頗聞令淑。朕很懷念,卿可以與她結為夫妻。”太宗敦諭賜婚,陳恕以自己年高,不願意再娶。太宗再三敦促,晉公不敢推辭。於是納為室。不到幾天被封為郡夫人。
[28]
陳恕泄語遭貶
淳化二年(991年),宋太宗有一次在陳恕面前提到樊知古工作不力,樊知古是三司轉運使,與陳恕是同事,關係非常好,陳恕於是偷偷把太宗的話告訴了他,想讓他盡職盡責。樊知古到太宗那兒“奏對”解釋,太宗怒陳恕泄露了宮中的語言,罷了陳恕的京官。
[37]
陳恕械豪警眾
陳恕任大名府知府期間,遼朝人經常侵犯邊境,他受皇帝命令增深城隍,當時從民間徵收物資不太及時,陳恕立刻抓了府中一個強橫的人,要斬他,那人的宗族親屬以及其他官員都來求情,那人磕頭磕得流血,説次日一定完成任務,否則甘願受死。陳恕讓他帶着鐐銬遊街示眾,百姓們都很害怕,沒有敢誤期的,幾天就完成了。
[4]
陳恕進奉硯台
陳恕陳規寇隨
鹹平六年(1003年),陳恕大病纏身,帶病勉強視事,病又加劇,於是請求擔任教書或撰編一類的職務,以便得到一份薪俸以接濟自已清貧的家庭生活。宋真宗讓他舉薦一位能接替他的得力之士。陳恕舉薦了寇準,於是,宋真宗任寇準為三司使,掌管全國財政。陳恕則為集賢學士,參預朝政,擔當起了從理論上全面總結宋朝社會轉型時期政治制度的重任。寇準接任後,整理陳恕所行全部改革興廢的條例、規定,分類立冊。新出文告,則另制新板,並請陳恕過目簽押,陳恕也當仁不讓,簽押負責。所以,寇準任上,一切沿襲陳恕章程運行,國庫豐盈。
[26]
[44]
陳恕瞞上為公
宋真宗命令陳恕將中央和地方庫存的銀錢以及糧食的大概數字上報給他知道,陳恕光答應就是不上報。過了很久,宋真宗屢次催問他,他始終不報。宋真宗詔命執掌朝政的大臣質問他,陳恕説:“天子年紀還很輕, 要是知道府庫中錢糧充裕,我害怕皇上會生奢侈之心。”
[18]
[50]
陳恕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先輩 | 祖父 | 追贈太子太傅。 | |
父親 | 追贈太傅,後遷太師。 | ||
母親 | 孫氏 | 追贈安國太夫人。 | |
平輩 | 妻子 | 李氏 | 陳恕原配。 |
王氏 | 陳恕繼室,王克正之女。淳化二年(991年)夏秋時分續娶,為宋太宗賜婚。 | ||
子輩 | 長子 | 遊手好閒,最終敗於自己的放縱。 | |
次子 | 字昭譽,官至同平章事兼樞密使(宰相)。 | ||
三子 | 官至虞部員外郎。 | ||
四子 | 官至太子中舍。 | ||
五子 | 字良器,官至太子中舍。 | ||
陳恕人物爭議
- 籍貫爭議
南昌説
主張陳恕是洪州南昌人的以《宋史》影響最大。《宋史·陳恕傳》載:“陳恕,字仲言,洪州南昌人。”其次,《欽定續通志》中《陳恕傳》記載,鹹平五年(1002年)的科舉考試曾經發生南北爭議事件,作為當年的知貢舉陳恕曾經這麼説:“恕自以洪州人,避嫌,凡江南貢士悉被黜退”。再次,《王文公集》中也有類似記載:“陳氏,漢太丘長諱寔之後,故其望在潁川,而世居洪州南昌縣,當唐末五代之亂無仕者”。而近代研究陳恕的人並不很多,但在談及陳恕時,均以《宋史》為綱,認為他是洪州南昌人。其中以陝西師範大學張小平碩士學位論文《陳恕年譜》為代表。他在《陳恕年譜·家世》寫道:“陳恕是否源出陳寔,因無更多資料,加之年代久遠,實不可考,今不取,而為“南昌人”當無疑義。”
[17]
石城説
主張稱陳恕是石城人的以《嘉靖贛州府志》為代表。在石城縣誌中記載陳恕為石城縣人,且謂之為石城第一個進士。《嘉靖贛州府志》卷十石城縣中提到:“宋,陳恕,太宗時為三司判官,領鹽鐵使。”石城歷代所修縣誌及寧都直隸州志並其它有關資料,陳恕及其子陳執中、陳執古、陳執方、陳執禮均載為石城人。歷代地方誌均載有陳恕即其子的詳細傳文,並曾考定,陳恕自曾祖父起即居石城,到陳恕已四代。曾祖父原生陳嵩、陳禪、陳勝三子,陳嵩生光嗣、光晟,光嗣生恕。陳恕起初為縣小吏,中進士後為大理評事、通判洪州,時陳恕父率全家遷居洪州,陳恕便以鄉里辭,改為通判澧州。陳恕曾祖父葬於石城迎恩石下。石城鄉賢祠從宋至清時五百多年一直祀陳恕、陳敏、温革、温勳四大鄉賢。又據《夷堅志》載,石城永福寺對面有陳執中祖墓。後世造魚鱗造時,該處田畝稱為“相公田”。
[17]
陳恕後世紀念
- 墓葬
- 少師坊
- 少師祠
- 宋進士坊
陳恕史料索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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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6-17]
- 2.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陳恕,字仲言,洪州南昌人。
- 3.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太平興國二年進士,解褐大理評事、通判洪州,恕以鄉里辭。改澧州。
- 4.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再遷工部郎中、知大名府。時契丹內寇,受詔增浚城隍,其器用取於民者不時集,恕立擒府中大豪一人,會將吏將斬之。宗族號訴,賓佐競前請救,大豪叩頭流血,請翌日集事,違期甘死。恕令械之以徇,民皆恐慄,無敢後期者,數日功就。會契丹引去,召入為户部郎中、户部副使,遷右諫議大夫、知澶州。
- 5.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俄知代州,入判吏部選事,拜鹽鐵使。
- 6.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恕有心計,釐去宿弊,太宗深器之,親題殿柱曰:"真鹽鐵陳恕"。
- 7.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遷給事中、參知政事。
- 8.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卒,年五十九。恕將卒,口占遺奏及約束後事,送終之具,無不周悉。真宗悼惜,廢朝,贈吏部尚書。
- 9.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少為縣吏,折節讀書。
- 10.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江南平,禮部侍郎王明知洪州,恕以儒服見,明與語,大奇之,因資送令預計偕。
- 11.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澧自唐季為節鎮兼領,吏多緣簿書乾沒為奸。恕盡擿發其弊,郡中稱為強明,以吏幹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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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數月,太宗言及户部使樊知古所部不治。恕與知古聯事,情好款洽,密以語之,欲知古修舉其職。知古訴於太宗,太宗怒恕泄禁中語,罷守本官。
- 38.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恕每便殿奏事,太宗或未深察,必形誚讓。恕斂板踧縮,退至殿壁負立,若無所容。俟意稍解復進,愨執前奏,終不改易,如是或至三四。太宗以其忠,多從之。
- 39.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五年,知貢舉。恕自以洪人避嫌,凡江南貢士悉被黜退。又援貢舉非其人之條,故所取甚少,而所取以王曾為首,及廷試糊名考校,曾復得甲科,時議稱之。
- 40. 邢廣華主編,清風正氣貫古今 開封勤政廉政歷史人物事蹟簡述,河南大學出版社,2013.04,第110頁
- 41.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恕將立茶法,召茶商數十人,俾各條利害,恕閲之第為三等,語副使宋大初曰:"吾觀下等固滅裂無取。上等取利太深,此可行於商賈,不可行於朝廷。惟中等公私皆濟,吾裁損之,可以經久。"於是始為三法行之,貨財流通。
- 42. 黃純豔著,宋代茶法研究,雲南大學出版社,2002.05,第26頁
- 43. 宋史全文卷十九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6-19]
- 44.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恕已病,猶勉強親職,數月增劇,表求館殿之職,獲奉以濟其貧。真宗曰:"卿求一人可代者,聽卿去。"是時寇準罷樞密使,恕即薦以自代,遂以準為三司使,恕為集賢學士、判院事。準即檢尋恕前後改革興立之事,類以為冊,及以所出榜,別用新板,躬至恕第請判押。恕亦不讓,一一押之,自是計使無不循其舊貴。
- 45.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召入,為右贊善大夫,同判三司勾院,遷左拾遺,充度支判官。與判使王仁贍廷爭本司事,仁贍屈伏,坐貶秩;擢恕為度支員外郎,仍舊職。
- 46.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旋出知江陵府,大發羣吏奸髒,坐徒、流、停、廢者甚眾,郡內惕息。
- 47.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淳化四年,太宗從魏羽、段惟一之請,分三司為十道,置左右計使,以魏羽、董儼分主之;召恕為工部侍郎,充總計使,判左右計事。左右計使分判十道事,凡議論、計度並令恕等參預。恕以官司分隸,政令互出,難以經久,極言其非使。
- 48. 附錄 明宣宗寶訓 卷三 寬賦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07-31]
- 49. 名人圖像 .浙江圖書館中國曆代名人圖像細覽[引用日期2022-08-24]
- 50.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真宗即位,加户部,命條具中外錢穀以聞。恕久不進,屢趣之,恕曰:“陛下富於春秋,若知府庫充實,恐生侈心,臣是以不敢進。”真宗嘉之。
- 51. 《宋史·卷二百六十七·列傳第二十六》:峽路諸州,承孟氏舊政,賦税輕重不均,閬州税錢千八百為一絹,果州六百為一絹。民前後擊登聞鼓陳訴,歷二十年,詔下本道官吏,因循不理。轉運副使張曄年少氣鋭,會受詔按覆,即便宜行之。恕奏曄擅改法,計果州一歲虧上供絹萬餘,曄坐削一任免。
- 52. 像取自1943年修《遂安儒峯陳氏宗譜》
- 53. 宋朝第一能臣系“江西老表”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3-06-21]
- 54. 《五朝名臣言行錄·卷十八》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9-30]
- 55. 《樂全集·卷三十七》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9-30]
- 56.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卷七》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9-30]
- 57. 《永樂大典·卷一二五○七》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9-30]
- 58. 《包孝肅奏議集·卷三》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9-30]
- 59. 《明文海·卷七十七》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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