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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
(北魏大臣)
鎖定
陳建(?―485年),本姓侯莫陳氏,代郡(今山西代縣)人,鮮卑族。北魏時期大臣,右衞將軍陳渾之孫,尚書陳陽之子
[1]
。
善於騎射,起家內三郎,累遷內行長,
[2]
跟隨太武帝拓跋燾討伐山胡白龍叛亂。文成帝即位後,賜封阜城縣侯,拜冠軍將軍、幽州刺史、秦郡公。
[3]
貪婪暴虐,個性懦弱。孝文帝即位後,入為右僕射兼侍中,進封趙郡公。
[4]
深得孝文帝與文明太后嘉許,遷司徒、徵西大將軍,進封魏郡王。
太和九年(485年),去世,追贈驃騎大將軍、太尉公。
- 本 名
- 陳建
- 所處時代
- 北魏
- 民族族羣
- 鮮卑
- 出生地
- 代郡
- 逝世日期
- 485年
陳建人物生平
陳建善於騎馬射箭,被提升為內三郎。後來逐漸升任下大夫、內行長。太武帝拓跋燾討伐山胡人白龍時,內心很輕視白龍,僅帶領幾十名騎兵登山臨險,每天如此。白龍於是在十幾處埋伏勇士,事出意外,太武帝墮馬,幾遇不測。陳建冒死禦敵,大聲呼叫奮力攻擊,殺死敵人數名,身上受傷十多處。太武帝讚許他,賞賜二十户給他。
[2]
後來,陳建與侍中尚書、晉陽侯拓跋忠,殿中尚書、長樂王穆亮,比部尚書、平原王陸叡秘密上表説:“ 皇天匡輔仁德,天命降於大魏。我等祖輩父輩輔佐建國,致力超越蜀漢,立誓安定山河,享受洪福,榮辱休慼,與國相同。我因子庸淺薄,沒有高遠通達的見識,憑藉先輩的榮寵,才擔任現今的官職,功德不稱其位的譏諷,在眾人口中傳播。上感養育的恩德,下思自我策勵,但是才能低下,終於無益。惶恐受命,確實斷愧。至於報答天高地厚般的恩情,哪一天忘了呢。自永嘉末年,貪暴者殘暴吞食,司馬睿佔據南方,全部擁有荊楚地區。及桓温、劉裕跋扈,災難相繼。岱宗阻隔了遙祭山川的敬意,青徐地區阻隔了恩德教化。獻文帝幼年即位,天下稱頌聖德,干鏚之舞初起,從淮水到海濱迅即響應,文物制度全都劃一,國土將要統一。昊天不哀憫庇佑,忽然背棄天下。聽説南朝宋皇帝劉昱夭亡,權臣相互殺害,思念正道的百姓,無窮無盡地盼望。我以為時不再來,機會易失,毫分之差,悔以千里。天命所屬而不取,反而遭受災禍,所以不能見機而作。是操守堅貞的過錯。應當選拔傑出的將領,號令八方。義陽王臣元昶深明存亡大事,遠與孫氏相同。假使天象運行響應順遂,那麼吳會地區可以平定,如果事情難以成功,就整頓軍隊返回。進可以向四海傳揚德義的名聲,退可以使恩德與威信通達邊遠地區。應當乘這樣的機會,現在就出兵,如果與皇上的決斷一致,請求從速施行。如果與皇上的思慮不一致,請存下我的奏表,慢慢地觀察以後的效驗,根據情況予以賞罰。”孝文帝嘉許他。升任他為司徒、徵西大將軍,進封魏郡王。
[5]
陳建歷史評價
陳建史籍記載
陳建親屬成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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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魏書·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二》:陳建,代人也。祖渾,太祖末為右衞將軍。父陽,尚書。
- 2. 《魏書·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二》:建以善騎射,擢為三郎。稍遷下大夫、內行長。世祖討山胡白龍,意甚輕之,單將數十騎登山臨險,每日如此。白龍乃伏壯士十餘處,出於不意。世祖墜馬,幾至不測。建以身捍賊,大呼奮擊,殺賊數人,身被十餘創。世祖壯之,賜户二十。
- 3. 《魏書·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二》:高宗初,賜爵阜城侯,加冠軍將軍。出為幽州刺史,假秦郡公。高宗以建貪暴懦弱,遣使就州罰杖五十。
- 4. 《魏書·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二》:高祖初,徵為尚書右僕射,加侍中,進爵趙郡公。
- 5. 《魏書·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二》:建與侍中尚書、晉陽侯元仙德,殿中尚書、長樂王穆亮,比部尚書、平原王陸叡密表曰:“皇天輔德,命集大魏。臣等祖父翼贊初興,勤過蜀漢,誓固山河,享茲景福,寵辱休慼,與國均焉。臣以凡近,識無遠達,階藉先寵,遂荷今任,彼己之譏,播於羣口。仰感生成,俯自策厲,顧省駑鈍,終於無益。然飲冰驚寐,實懷慚負。至於願。天高地厚,何日忘之?自永嘉之末,封豕橫噬,馬叡南據,奄有荊楚。及桓劉跋扈,禍難相繼。岱宗隔望秩之敬,青徐限見德之風。獻文皇帝髫齔龍飛,道光率土,干鏚暫舞,淮海從風,車書既同,華裔將一。昊天不弔,奄背萬邦,竊聞劉昱天亡,權臣殺害,思正之民,翹想罔極。愚謂時不再來,機宜易失,毫分之差,致悔千里。天與不取,反受其咎,所謂見而不作,過在介石者也。宜簡雄將,號令八方。義陽王臣昶,深悟存亡,遠同孫氏。苟歷運響從,則吳會可定,脱事有難成,則振旅而返。進可以揚義聲於四海,退可以通德信於遐裔。宜乘之會,運鍾今日。如合聖德,乞速施行。脱忤天心,願存臣表,徐觀後驗,賞罰隨焉。”高祖嘉之。遷司徒,徵西大將軍,進爵魏郡王。
- 6. 《魏書·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二》:高祖與文明太后頻幸建第,賜建妻宴於後庭。太和九年薨。
- 7. 《魏書·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7-10]
- 8. 《北史·卷二十五·列傳第十三》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7-10]
- 9. 《北史·卷二十五·列傳第十三》:(陳建)子念生襲。有罪,爵除。
- 10. 《魏書·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二》:(陳建)子念,襲爵。為中山守,坐掠良人為御史中尉王顯所彈。遇赦,免。爵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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