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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良

(原南湖區大橋鎮焦山門村村民委員會主任)

鎖定
陳建良,中共黨員,原南湖區大橋鎮焦山門村村民委員會主任。張學平,中共黨員,南湖區大橋鎮焦山門村原土管員。二人利用協助政府從事搬遷安置等行政管理工作的職務便利,實施貪污行為。2014年10月21日,陳建良因犯貪污罪被南湖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張學平因犯貪污罪被南湖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財產15萬元。
南湖區紀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八十三條之規定,給予二人開除黨籍處分。 [1] 
中文名
陳建良
國    籍
中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