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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忠
(福建雲霄縣人)
鎖定
- 中文名
- 陳建忠
- 籍 貫
- 福建雲霄縣
- 性 別
- 男
陳建忠人物事件
2013年8月,因與一起案件的嫌犯同名,他被廣東潮州市饒平縣公安帶走,並被饒平縣檢察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為由提起公訴。
起訴書稱,2012年底,陳建忠前往饒平縣找到被告人林海頂、王金文,協商租地開設製假煙工場事宜。隨後,陳建忠向林海頂租用了一塊山地,用於開設製假煙工場。工場於2013年2月底開始生產中華等假冒品牌捲煙。
檢方認為,陳建忠、林海頂、王金文三人的行為,違反了刑法,應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刑事責任。2014年3月7日,該案在饒平法院開庭。在庭審現場,兩名同案人當庭指稱“抓錯了”。陳建忠稱,警方對其刑訊逼供,他被迫作了有罪供述。
陳建忠事件處理
2016年2月,陳建忠向饒平縣檢察院申請國家賠償,要求饒平縣檢察院在侵權行為影響的範圍內為他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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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福建男子與嫌犯同名被錯關17月獲國家賠償14萬,檢方致歉 .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16-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