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陳家鼎

(中國近代民主革命家、辛亥革命先驅)

鎖定
陳家鼎(1876-1928)(概述圖來源:[1]) [1]  ,湖南寧鄉人,中國近代民主革命家。1904年赴日本早稻田大學留學,獲法學學士學位。1905年加入中國同盟會,與禹之謨等人創建了中國同盟會湖南分會。同盟會剛成立,陳家鼎奉孫中山派遣,到上海、武漢等地建立革命組織。1906年5月,陳家鼎和禹之謨在長沙領導了湖南各界公葬陳天華,姚宏業二烈士的大規模示威運動。因清廷詔令懸賞輯拿,陳家鼎逃亡到上海。在上海,陳家鼎與甯調元、楊守仁等創辦雜誌《洞庭波》,宣傳反清革命。1906年10月29日,為逃避追捕,陳家鼎和甯調元同船再逃日本。1908年夏、陳家鼎,宋教仁奉孫中山派遣帶小組分兩路潛回國內,發動起義。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陳家鼎任臨時參議會參議員。二次革命失敗後,陳家鼎再度流亡日本。 [2]  1916年袁世凱死後,陳家鼎重返北京國會,任憲法起草委員。段祺瑞解散國會,孫中山在廣州組成護法軍政府,陳家鼎赴廣州,任大元帥府參議,1928年冬,陳家鼎因煤氣中毒逝世,葬北京西山四王府。 [3] 
中文名
陳家鼎
別    名
字漢元,一名陳曾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876年
逝世日期
1928年
畢業院校
日本早稻田大學
主要成就
參加辛亥革命
出生地
湖南寧鄉
主要作品
《百尺樓詩集》、《半僧齋詩文集》等

陳家鼎人物生平

陳家鼎晚清時期

陳家鼎(1875-1928),字漢元,一名陳曾,故自號半僧,湖南寧鄉人。追隨孫中山,反清討袁,護國護法,是一位著名的資產階級民主主義革命者。1898年,陳家鼎入兩湖書院與黃興締交,曾同參與唐才常自立軍起義事。1902年秋,東渡日本留學,曾參加拒俄義勇隊,並助黃興創辦《湖南編譯社》。又與宋教仁等,引為同志,相與砥礪。
1903年夏,陳家鼎與黃興同返湘,謀刺湘撫瑞澂,事敗走上海。1904年初返長沙,加入華興會及其分支同仇會,聯絡會黨,謀舉義長沙。事敗被通緝,再走上海。11月7日,於參加黃興召集的餘慶裏集會後,再度亡命日本。
1905年8月,陳家鼎參加中國同盟會。旋奉孫中山、黃興之命,返湘與禹之謨組建同盟會湖南分會機關,屢遭官府追捕。但其革命之志益堅,且將其弟家鼐、妹家英、家傑、家慶皆引入同盟會(後又皆入南社)。
1906年6月,陳家鼎與禹之謨、覃振等組織公葬陳天華、姚宏業二烈士於長沙嶽麓山,並懲辱反動學官俞誥慶,益招當局忌恨。禹被捕就義後,堅持鬥爭,與甯調元、龔鐵錚等創辦《洞庭波》雜誌,撰文鞭撻清廷之腐敗和殘暴。先後以漢援、漢轅、毅君、可毅、半僧、漢園、鐵郎等筆名,在《洞庭波》、《復報》、《漢幟》、《醒獅》等報刊上,發表《論各省宜速響應湘贛革命軍》、《二十世紀之湖南》、《哭亡友姚宏業》、《烈士姚宏業小傳》等文及《金陵懷古》等詩詞,鼓吹反清,喚起民心,以此而被官府名捕甚急,乃於1910年春再東渡逃亡。 [4] 

陳家鼎民國時期

民國肇建,陳家鼎奉孫、黃召歸國,被選為南京臨時參議院議員。力主北征,反對議和。南京臨時政府北遷,佐黃興組南京留守府。黃辭留守使職後,乃赴北京歸議員職。8月,加入同盟會改組之國民黨。10月,被推舉為國民黨人紀念武昌首義之共和紀念會總理,並被選為北京新聞團團長。陳家鼎與黃興、宋教仁皆患難交深。其父陳悔叟,亦以道德、文章、尚民族氣節而聞於時。
1913年2月,陳家鼎當選為眾議員。7月,李烈鈞起兵湖口,陳聯絡同志,通電響應。寧贛之役失敗後,袁黨於10月6日以數千軍警、流氓冒充“公民團”,包圍國會,脅迫議員“選舉”袁世凱為正式大總統。袁曾派親信趙秉鈞賄以“炭敬”五十萬元,遭其嚴拒。及選舉,三次皆投票舉孫中山為總統,袁乃深銜之。11月,袁解散國民黨,撤銷國民黨籍議員之議員資格,並通緝其中之激進分子,陳家鼎亦列名其中,倉皇走上海,逃往東京。
時孫、黃在一些重大決策上意見常有分歧,陳家鼎每以持平之論,調解於孫、黃之間。他以流亡之身,時懷憂國之心,每獻討袁與建國之策略於孫、黃。袁世凱賣國,二十一條發生,陳家鼎與在東京之黨人,通電反對。及袁稱帝陰謀暴露,與夫人飛檄各方,反對帝制。滇黔起義,陳家鼎返滬,督勵同志力謀響應。
及袁死,黎元洪繼任總統,恢復國會和舊約法,陳家鼎與在滬議員同赴京復職。1917年6月,張勳迫黎解散國會,陳家鼎離京寓滬。7月張勳復辟,陳家鼎抱病與在滬議員通電響應孫中山之《討逆宣言》。孫中山率海軍南下廣州,以病未即隨行。陳家鼎旋奉孫電召,乃力疾赴穗,參加國會非常會議,擁孫為大元帥組護法軍政府。1918年3月,“西南聯合會”倡議組帥府,陳家鼎聯合同志,極力反對。唐紹儀等三總長遂集西南要員召開海珠會議,陳家鼎以國會反對派首席代表應邀出席,力斥改組之妄,謂多頭總裁制,必致護法無成,改組案遂罷議。5月,陸榮廷唆使政學會劫持國會,改組帥府,以所謂“七總裁制”代之。孫中山憤而辭職,離穗赴滬。
1919年8月,北洋政府謀以地丁税為抵押品,向英、美、德、法之“新銀行團”舉大借款。即撰《論國人宜速籌應付新銀行團策》之小冊子,廣為散發。10月,陳家鼎覆在國會兩院聯會上發表專題演説,痛陳此案關係我國存亡命脈,必須全國共抵制之,並擬出應付的十條根本辦法,博得兩院及輿論界的贊同。11月,陳家鼎赴滬謁孫中山,商及西南時局。孫謂非驅逐岑、陸,規復廣東,則無行使國會職權之餘地。乃去穗。1920年3月,參與孫中山改革護法海軍之謀劃。10月,陳炯明回師廣東,驅逐岑、陸。11月3日、15日連發江、鹹兩電致陳炯明,以賀捷為名,提出十點意見和建議。
1921年4月,陳家鼎參加國會非常會議,選舉孫中山為非常大總統,陳家鼎被任為大元帥府參議。1922年6月,陳炯明叛變,陳家鼎銜命赴湘桂聯繫北伐軍回師,受挫不果。時黎元洪覆總統位,宣佈恢復第一屆國會。孫中山通電支持南下護法議員復職,陳家鼎乃於7月赴京歸議員職。1925年3月孫中山逝世後,依舊軍閥混戰,陳家鼎遂不再從事政治活動,退隱於北京西山,整理著作畢餘生。著有《百尺樓詩集》、《半僧齋詩文集》等。1928年冬,因煤氣中毒逝世。終年五十四歲。 [5] 
參考資料
  • 1.    張明觀,張慎行,張世光編著. 南社社友圖像集[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9.10,第324頁。
  • 2.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長沙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 長沙文史資料 第11輯 紀念辛亥革命八十週年專輯[M].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長沙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 1991.10,第117-119頁。
  • 3.    長沙市地方誌辦公室編. 長沙市志 第16卷[M]. 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2.10,第108-109頁。
  • 4.    許華.陳家鼎傳[J].民國檔案,1987(01),第108-109頁。
  • 5.    許華.陳家鼎傳[J].民國檔案,1987(01),第109-1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