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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存法

鎖定
陳存法,男,漢族,中共黨員,1964年7月出生,浙江温嶺市松門鎮人,高級工程師,中共黨員
中文名
陳存法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4年7月
出生地
浙江温嶺市松門鎮
性    別
職    稱
高級工程師
職    務
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浙江省機電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陳存法人物履歷

陳存法 陳存法
1980年7月畢業於松門中學高中部,第二年就讀於江蘇鹽業學校(現已併入淮海工學院);
1984年9月,分配至浙江省鹽業公司(鹽業局)工作,從事生產技術質量管理;
1989年9月~1996年7月,任浙江省鹽業公司中層幹部,從事企業管理、經濟管理;
1996年7月~2005年2月,任浙江省鹽業公司副總經理、浙江省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分管生產、技術、營銷管理
2005年2月~2008年8月,任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浙江省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兼浙江省鹽學會理事長;(省屬企業正職
2008年8月~2009年4月,任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浙江省鹽務管理局副局長,主持局、公司全面工作;
2009年4月~2012年12月,任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浙江省鹽務管理局局長;
2012年12月,任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浙江省鹽務管理局局長;
2015年7月22日,浙江省國資委黨委決定,陳存法同志不再擔任省鹽業集團(省鹽務管理局)董事長、局長、黨委副書記職務,提拔交流到省屬企業任職;
2015年7月,任浙江省機電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陳存法任職鹽業系統

陳存法工作實績

陳存法同志參與並主持完成了歷時六年的浙江省食鹽加碘工程,為全省人民食用合格碘鹽付出了辛勤勞動,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了積極推進鹽業計量、標準化工作,他先後參與和主持了浙江省《工業晶鹽》、《醃製用鹽》、《海洋生物專用鹽》地方標準以及省鹽業公司《水產養殖專用鹽》企業標準等的制定和完善;直接參與了《食鹽批發企業管理質量等級劃分及技術要求》國家標準的起草、制定工作。此外,他還積極參與全國食鹽改革工作,直接參加了全國食鹽流通現代化實施意見的起草和制定,最後形成了國家發改委《關於促進食鹽流通現代化的若干意見》,為全國鹽業深化食鹽專營、促進食鹽流通現代化做出了努力。

陳存法社會兼職

中國鹽業協會副理事長,2009年7月兼任浙江省鹽業協會一屆四次理事會理事長。

陳存法獲得榮譽

2012年3月榮獲浙江省“五一勞動獎章”。

陳存法違紀被查

浙江省機電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陳存法(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等3人違規發放福利津補貼、違規公務接待問題。2014年至2016年,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違規向職工發放市民卡充值卡、超市消費卡、購物券、實物等福利津補貼共計92.9萬元。其中,向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發放除考核年薪外的福利津補貼共計11.34萬元,先後擔任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的陳存法、蔣移祥,時任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副董事長的俞濱局,分別領取了10900元、9107元、20086元。其間,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還存在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在業務招待費中違規列支保健品、禮品、旅遊門票等問題,涉及金額176.96萬元。陳存法、蔣移祥、俞濱局對上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負有相應的領導責任。陳存法、蔣移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俞濱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領取的福利津補貼予以退回。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