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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如光

鎖定
陳如光,男,漢族,1967年5月出生,廣東河源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  曾任廣東省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 [1] 
2023年5月,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惠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如光開除黨籍處分;由惠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3] 
中文名
陳如光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廣東河源
出生日期
1967年5月

陳如光人物履歷

歷任惠州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科員;仲愷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惠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兼市科協副主席;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 [2] 

陳如光人物事件

陳如光審查調查

2023年2月,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如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惠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陳如光依法雙開

2023年5月,經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紀委監委對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如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如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背組織原則,為謀求職務提拔調整,給予他人財物;不正確履行職責,私自留存羣眾信訪件不處置;私慾膨脹,把公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接業務、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如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惠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如光開除黨籍處分;由惠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