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陳吾德

鎖定
陳吾德(1528~1589),字懋修,歸善(今廣東惠州)人,明朝嘉靖四十四年(1565)進士,官至湖廣按察僉事
全    名
陳吾德
懋修
有齋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歸善(今廣東惠州)
出生日期
1528年
逝世日期
1589年
主要成就
直言敢諫
最高官職
湖廣按察僉事

陳吾德生平經歷

嘉靖三十一年(1552),考中鄉試第二名。
嘉靖四十四年(1565),考中進士,授行人
隆慶三年(1569),升任工部給事中兩廣多盜,將吏紛紛上報虛文欺騙上級。陳吾德上奏便宜八事,得到採納。
隆慶四年(1570)正月朔,先後出現日食和月食。陳吾德進言:“歲首日月並食,天之大災,陛下宜屏斥一切玩好,應天以實。”明穆宗下詔派遣太監織造,陳吾德和同僚嚴用和直言極諫,報聞。明穆宗聽從太監崔敏的進言,命購買珍寶,户部尚書劉體乾户科都給事中李已執奏,沒有采納。陳吾德再次和李已上疏説:“伏睹登極詔書,罷採辦,蠲加派,且雲‘各監局以缺乏為名,移文苛取,及所司阿附奉行者,言官即時論奏,治以重典’,海內聞之,歡若更生。比者左右近習,幹請紛紜,買玉市珠,傳帖數下。人情惶駭,鹹謂詔書不信,無所適從。邇時府庫久虛,民生困瘁,司度支者日夕憂危。陛下奈何以玩好故,費數十萬貲乎!敏等獻諂營私,罪不可宥。乞亟譴斥,以全詔書大信。”明穆宗震怒,對李已處以杖刑一百,關押於刑部大獄,陳吾德罷官為民。
明神宗即位,起任兵科給事中。
萬曆元年(1573),升任右給事中。張居正執掌國政,諫官言事必先請示張居正,而陳吾德獨不來往。禮部主事宋儒兵部主事熊敦樸關係不睦,誣陷熊敦樸欲彈劾張居正,張居正讓尚書譚綸彈劾罷免了熊敦樸。後來真相大白,陳吾德彈劾宋儒,宋儒貶謫外官。張居正以陳吾德沒有知會自己,懷恨於心。不久,陳吾德爭論成國公朱希忠贈定襄王爵,更加得罪了張居正。慈寧宮後室發生火災,陳吾德力爭,出為饒州府知府。有人盜走建昌王印章,逃到南京被捉。張居正讓操江都御史王篆以陳吾德部下失盜,貶官馬邑典史御史又彈劾陳吾德在饒州時違制講學,用庫金購買學田,於是除名為民。
張居正去世後,起任思州府推官,歷任寶慶府同知,皆以父母年老沒有上任。萬曆十五年(1587),起任紹興府同知。五個月後,升任湖廣按察僉事
萬曆十七年(1589)十一月,卒於任上。 [1-2] 

陳吾德人物評價

明史》:初,已與吾德並敢言,已尤以直著。 [1] 
葉春及長髯偉度,望之知非常人。性忠誠,壹心許國,正直不能阿狥,故用輒斥,將大用之,不幸逝矣。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