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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劍鋒

(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鎖定
陳劍鋒,男,漢族,1959年10月出生,福建閩侯人,在職大專學歷,1980年12月參加工作,198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23年6月,陳劍鋒因涉嫌受賄罪一案被提起公訴。 [3] 
中文名
陳劍鋒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福建閩侯
出生日期
1959年10月

陳劍鋒人物履歷

1980年12月至2002年8月,歷任閩侯縣南通公社幹部,閩侯縣園藝場副場長,閩侯縣招待所駐榕招待所副所長、所長,閩侯縣土地局幹部,閩侯縣土地局副局長,閩侯縣土地局副局長、主任科員,閩侯縣荊溪鎮黨委書記;
2002年8月至2006年1月,任閩侯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黨支部書記;
2006年1月至2009年7月,任閩侯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任閩侯縣土地儲備發展中心主任、閩侯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閩侯縣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閩侯縣土地儲備發展中心主任;
2013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閩侯縣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5年1月至2019年11 月,任閩侯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9年11月退休。

陳劍鋒人物事件

陳劍鋒違紀被查

2023年2月,閩侯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劍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福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陳劍鋒開除黨籍

2023年4月,據清風福州消息,日前,經中共福州市委批准,福州市紀委監委對閩侯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劍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劍鋒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廉潔底線失守,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知法犯法,公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非法佔用土地建房;貪慾膨脹,把公權力當做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陳劍鋒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劍鋒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 

陳劍鋒提起公訴

2023年6月,福建省閩侯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劍鋒涉嫌受賄罪一案,經福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由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劍鋒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福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陳劍鋒利用擔任閩侯縣土地儲備發展中心主任、閩侯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