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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列區

鎖定
陳列區是指對陳列室及為參觀、教育、休息而專設的房間、通道、場地等佔用的空間的總稱。 陳列區應由陳列室、美術製作室、陳列裝具貯藏室、進廳、觀眾休息處、報告廳、接待室、管理辦公室、警衞值班室、廁所等部分組成。
中文名
陳列區
外文名
Display area

陳列區相關規定

名酒陳列區
1.陳列室應佈置在陳列區內通行便捷的地方,並遠離工程機房。陳列室之間的空間組織應保證陳列的系統性、順序性、靈活性和參觀的可選擇性。
2.陳列室的面積、分間應符合靈活佈置展品的要求,每一陳列主題的展線長度不宜大於300m。
3.陳列室單跨時的跨度不宜小於8m,多跨時的柱距不宜小於7m。室內應考慮在佈置陳列裝具時有靈活組合和調整互換的可能性。
4.陳列室的室內淨高除工藝、空間、視距等有特殊要求外,應為3.5~5m。
陳列區
5.除特殊要求採用全部人工照明外,普通陳列室應根據展品的特徵和陳列設計的要求確定天然採光與人工照明的合理分佈和組合。
6.陳列室應防止直接眩光和反射眩光,並防止陽光直射展品。展品面的照度通常應高於室內一般照度,並根據展品特徵,確定光線投射角。
7.當陳列室面積較大時,室內宜有相應的吸聲處理。
8.陳列室的地面應採用耐磨、防滑、易清潔的材料。有條件時可選用有利於減輕觀眾步行噪聲的鋪地材料
9.大、中型館內陳列室的每層樓面應配置男女廁所各一間,若該層的陳列室面積之和超過1000㎡,則應再適當增加廁所的數量。男女廁所內至少應各設2只大便器,並配有污水池。
10.大、中型館宜設置報告廳,位置應與陳列室較為接近,並便於獨立對外開放。
11.報告廳宜按1~2㎡/座設計,室內應設置電化教育設施。當規模大於或等於300座時,室內應作吸聲處理。有條件時可設置空氣調節。
12.大、中型館宜設置教室和接待室,分間面積宜為50㎡。小型館的接待室兼作教學使用時,應設置電化教育設施。

陳列區設計規定

陳列區
1.博物館應由藏品庫區、陳列區、技術及辦公用房、觀眾服務設施等部分組成。
2.觀眾服務設施應包括售票處、存物處、紀念品出售處、食品小賣部、休息處、所等。
3.陳列室不宜佈置在4層或4層以上。大、中型館內2層或2層以上的陳列室宜設置貨客兩用電梯;2層或2層以上的藏品庫房應設置載貨電梯。
4.藏品的運送通道應防止出現台階,樓地面高差處可設置不大於1∶12的坡道。珍品及對温濕度變化較敏感的藏品不應通過露天運送
5.當藏品庫房、陳列室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潮和防水措施,配備機械通風裝置。
6.藏品庫房陳列室內不應敷設給排水管道,在其直接上層不應設置飲水點、廁所等有可能積水的用房。
7.除特殊藏品或展品外,藏品庫房和陳列室的樓面活荷載應按4KN㎡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