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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保華

(範縣樂土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原職工)

鎖定
陳保華,男,漢族,1964年2月出生,河南範縣人,1986年1月參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範縣樂土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職工。
2022年3月,陳保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3] 
中文名
陳保華
國    籍
中國
籍    貫
河南範縣
出生日期
1964年2月

陳保華人物履歷

1986.01——1989.07 範縣油脂化工廠工作;
1989.07——1992.06 範縣白衣閣糧油管理所工作;
1992.06——2011.12 範縣白衣閣糧油管理所副主任;
2011.12——範縣樂土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職工(協助經理工作)。

陳保華人物事件

陳保華違紀被查

2021年10月,據濮陽市紀委監委微信公眾號消息,範縣樂土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職工陳保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範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陳保華依法雙開

2021年11月,範縣樂土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職工陳保華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經範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保華開除黨籍處分;由範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陳保華公開通報

2022年8月,濮陽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糧食購銷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範縣樂土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原職工陳保華涉嫌濫用職權案。
2013年至2020年,汪之東在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手續的情況下,夥同公司職工陳保華、會計王金柱擅自將公司糧倉、曬糧場拆除,建設糧油交易市場,在糧倉用地上違規開發房地產,造成國家經濟損失229萬元。
2022年3月,陳保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