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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佔昌
鎖定
- 中文名
- 陳佔昌
- 性 別
- 男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福建大田
- 出生日期
- 1966年7月
陳佔昌人物履歷
1986年8月至2002年2月,歷任大田縣國營湯泉苗圃技術員,三明市原梅列區陳大鎮政府幹部,三明市原梅列區林業局幹部、辦公室副主任、林改試驗區辦幹部、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員;
2002年2月至2003年11月,任三明市原梅列區林業局副局長;
2003年11月至2011年5月,歷任三明市原梅列區陳大鎮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政府鎮長、黨委書記;
2011年5月至2011年10月,換屆待安排;
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三明市原梅列區林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13年3月至2013年11月,任三明市原梅列區徐碧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3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三明市原梅列區政府黨組成員、政府副區長;
2016年7月至2020年9月,任三明市原梅列區委常委、政府副區長;
陳佔昌職務任免
陳佔昌人物事件
陳佔昌接受調查
陳佔昌依法雙開
2023年9月,經中共三明市委批准,三明市紀委監委對三明市體育局原副局長陳佔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佔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缺失,跑官買官,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為官不廉,違規借貸,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紀法意識淡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
陳佔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二十大後依然不知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佔昌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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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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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福建兩地任免一批幹部 .微信公眾號-福建日報[引用日期2020-10-15]
- 2. 最新!福州、漳州、泉州、三明四地發佈一批人事消息 .東南網[引用日期2020-10-29]
- 3. 陳佔昌 .三明市體育局[引用日期2021-08-19]
- 4. 同日官宣!福建3位幹部被查! .白鷺洲知政.2023-04-08[引用日期2023-04-08]
- 5. 跑官買官!三明一原副局長被“雙開”(附簡歷) .觀八閩.2023-09-16[引用日期2023-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