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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仕華

(廣東省河源市和平縣原副縣長)

鎖定
陳仕華,男,漢族,1967年5月出生,廣東省和平縣人。在職大專學歷,1988年1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曾任廣東省河源市和平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19年2月,涉嫌濫用職權罪,被檢察機關決定逮捕。
中文名
陳仕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7年5月
出生地
廣東省和平縣
性    別

陳仕華人物履歷

1988.01—1989.10 任河源市和平縣優勝鎮新聯村委會主任;
1989.10—1994.03 任河源市和平縣優勝鎮人民政府農技員;
1994.03—1996.03 任河源市和平縣優勝鎮人民政府國土所所長;
1996.03—1998.11 任河源市和平縣優勝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1998.12—2001.11 任河源市和平縣合水鎮委副書記;
2001.11—2009.03 任河源市和平縣合水鎮委副書記、鎮長、鎮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9.04—2015.02 任河源市和平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5.02—2016.10 任政協河源市和平縣委員會副主席、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10—2016.11 任政協河源市和平縣委員會副主席;
2016.11—2018.10河源市和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陳仕華人物事件

陳仕華違紀被查

2018年8月,廣東省河源市和平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陳仕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陳仕華依法雙開

2019年2月,據河源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河源市委批准,河源市紀委監委對和平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陳仕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仕華在任和平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其職務影響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和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擅自決定將公款用於違法開支,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陳仕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法觀念淡薄,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超越職權擅自決定集體重大事項,直接導致公共財產的重大損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河源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河源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仕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河源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 

陳仕華決定逮捕

2019年2月,河源市和平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陳仕華涉嫌濫用職權罪一案,由河源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河源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陳仕華決定逮捕。

陳仕華審查起訴

本案由河源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2019年1月28日,該委將本案移送至河源市人民檢察院,同年4月17日,根據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河源市人民檢察院將該案移送本院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後,已於法定期限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審查期間,本院於2019年6月1日將案件退回補充調查,河源市監察委員會於同年7月1日重新移送審查起訴。由於案情複雜,本院依法決定延長審查期限至2019年8月16日。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