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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中師除太常少卿制
鎖定
《陳中師除太常少卿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 作品名稱
- 陳中師除太常少卿制
- 出 處
- 《全唐文》
- 作 者
- 白居易
- 創作年代
- 唐代
- 作品體裁
- 散文
陳中師除太常少卿制作品原文
陳中師除太常少卿制
敕:尚書吏部郎中兼侍御史陳中師,早以體物之文,待問之學,中鄉里選,第甲乙科。及筮仕立身,皆有本末,不背俗以矯逸,不趍時以沽名,從容中道,自致聞望。累踐郎署,再參憲司,官無卑崇,事無簡劇,如玉在佩,動必有聲,為時所稱,何用不可。朕以立國之本,禮樂為先,今之太常,兼掌其事,貳茲職者,不亦重乎?歷代迄今,謂之清選。往復是命,佇觀有成,予方急才,爾寧久次。可太常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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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中師除太常少卿制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自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下邽(今陝西臨渭區),一生經歷了代宗、德宗、憲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七朝。唐德宗貞元十六年(800)進士,曾任過盩厔(今陝西周至縣)尉、左拾遺、左贊善大夫、江州司馬、杭州刺史,蘇州刺史、太子少傅等職。自居易前期有熱情、有鋭氣,是個同情人民,敢於反映民間疾苦、敢於揭露官場黑暗面的正直官吏和詩人。他倡導了“新樂府運動”,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後期鋭氣消失,稜角磨平,潛心佛事,以知足常樂,“獨善其身”自居。自居易的詩歌以通俗淺顯著稱,今留有作品三千多首,他自己分之為諷喻詩、閒適詩、感傷詩、雜律詩四類,元稹編輯為“白氏長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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