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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丘
(廣東省湛江市非公有經濟委專職原副書記)
鎖定
陳丘,男,漢族,1960年3月出生,廣東徐聞人,在職大學學歷,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廣東省湛江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專職副書記。
- 中文名
- 陳丘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60年3月
- 出生地
- 廣東徐聞
陳丘人物履歷
1981年8月-1985年7月 任徐聞縣徐城初級中學教師
1985年7月-1988年8月 任徐聞第一中學教師
1988年8月-1989年7月 任徐聞縣鄉鎮企業管理局人秘股資料員
1989年7月-1991年11月 任徐聞縣鄉鎮企業管理局人秘股副股長
1991年11月-1995年3月 任湛江市委組織部科員
1995年3月-1996年1月 任湛江市委組織部副科級組織員
1996年1月-1998年2月 任湛江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副科長
1998年2月-1999年8月 任湛江市委組織部正科級組織員
1999年8月-2007年3月 任湛江市委組織部組織科科長
2007年3月-2018年1月 任湛江市委組織部副處級組織員
陳丘主要事件
陳丘審查調查
陳丘依法雙開
2019年12月,日前,經湛江市委批准,湛江市紀委監委對中共湛江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原專職副書記陳丘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陳丘在任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紅包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扶貧工程項目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物,涉嫌受賄罪。
陳丘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黨性原則和紀律意識淡漠,紀法底線失守,背棄初心使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影響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湛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丘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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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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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湛江市“兩新”組織黨工委原專職副書記陳丘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廉潔湛江[引用日期2019-12-11]
- 2. 中共湛江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 專職副書記陳丘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南粵清風網[引用日期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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