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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郎官分牧諸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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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郎官分牧諸州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除郎官分牧諸州制
作    者
白居易
創作年代
唐代
出    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除郎官分牧諸州制作品原文

除郎官分牧諸州制
漢宣帝雲:與我共理者,其惟良二千石乎!誠哉是言!朕每三複,安得循吏,副吾此心。今之台郎,一時妙選,嚐經任歷,率有才用。雖典曹庀事,其務非輕,而恤隱分憂,所寄尤重。是用並命,分牧吾人,歲時之間,期於報政。户部郎中某可某州刺史,兵部員外郎某可某州刺史云云。朕高懸爵賞,佇期酬效,諮爾夙夜,其念之哉,無俾龔、黃,專美前代。 [1] 

除郎官分牧諸州制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拾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2] 
參考資料
  • 1.    (唐)李白等著,中國古代名家詩文集 白居易集 卷二,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9.01,第510頁
  • 2.    王振軍,俞閲主編. 中國古代文學精品導讀[M]. 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2017.01.第1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