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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鎖定
根據中共中央1977年10月5日《關於召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通知》,陝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77年12月15日至29日在西安舉行。
中文名
陝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會    議
陝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地    點
西安
舉辦時間
1977年12月15日至29日

陝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選舉

出席會議的代表1114名。會議聽取了省革命委員會主任李瑞山作的《陝西省革命委員會工作報告》。依據1975年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節第22條規定,會議選舉產生了陝西省革命委員會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員99人;選舉了陝西省出席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83人。會議作出了《關於省革命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決議要求,全省工人、貧下中農、人民解放軍指戰員、革命幹部、革命知識分子和廣大人民羣眾,以揭批“四人幫”為綱,深入開展工業學大慶,農業學大寨的羣眾運動,發揚延安精神,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奮發圖強,大幹苦幹,高速度發展國民經濟,把我省建設成為偉大祖國的鞏固的戰略後方,為實現毛主席“中國將要出現一個大躍進”的偉大號召,把我國建設成為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強國而奮鬥。1978年8月,中共中央任命王任重為陝西省革命委員會第一副主任。同年12月,中共中央免去李瑞山省革委會主任職務,任命王任重為省革委會主任,謝懷德、時逸之、張毅忱、馬青年、劉庚、林茵如為省革委會副主任。1979年2月,中共中央任命于明濤為省革委會主任,同時,任命何承華、孫作賓為省革委會副主任,調離和免去6名副主任。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1978年1月,省委決定,將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的核心小組“一元化”領導體制改為院長領導制,並任命了院長和副院長。6月,省委決定,恢復陝西省人民檢察院,11月任命了代檢察長。

陝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陝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79年12月23日至29日在西安舉行。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革命委員會主任於明濤作的《陝西省革命委員會工作報告》,省財政局局長薛際春作的《關於陝西省1978年財政決算、1979年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的報告 (書面)》、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楊沛琛作的《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書面)》、省人民檢察院代檢察長張漢武作的《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書面)》,並分別作出了批准決議。會議對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省革命委員會的工作表示滿意。會議強調,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報告中提出的各項任務,集中精力抓好經濟工作,深入地開展增產節約運動;要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完善社會主義法制;加強各級政府機關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79年7月1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根據這個規定,12月29日在陝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選舉產生了陝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省長、副省長,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和檢察分院檢察長。

陝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陝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80年12月25日至31日在西安舉行。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長於明濤作的《陝西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省計劃委員會主任張斌作的《關於陝西省1980年國民經濟計劃預計完成情況和1981年國民經濟計劃初步安排的意見》的報告、省財政局局長薛際春作的《關於陝西省1979年財政決算、1980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1981年財政初步安排的意見》的報告、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時逸之作的《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楊沛琛作的《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楊存富作的《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並分別作出了批准決議。會議關於省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認為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1981年以調整為中心,進一步貫徹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繼續穩定經濟的任務,是符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方針的,圍繞調整國民經濟提出的各項措施是可行的。會議要求各級政府,清醒地自覺地搞好調整工作,加強對宏觀經濟的計劃指導和干預,實行高度的集中和統一,增強全局觀念認真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

陝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81年12月29日至1982年1月4日在西安舉行。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長於明濤作的《陝西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省計劃委員會主任張斌作的《關於陝西省1981年國民經濟計劃預計執行情況和1982年國民經濟初步安排意見的報告》、省財政局局長薛際春作的《關於陝西省1980年財政決算和1981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省人大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常黎夫作的《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楊沛琛作的《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省人民檢察院代檢察長何俠作的《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副省長白紀年作的《關於的説明》、副省長談維煦作的《關於的説明》。會議分別作出了批准決議,並通過了《陝西省森林保護管理暫行辦法》,《陝西省文物保護管理暫行辦法》。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指出,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以來,省人民政府認真貫徹執行經濟上進一步調整,政治上進一步安定的方針,領導全省人民做了大量工作,戰勝了嚴重的洪澇災害,基本上達到了穩定經濟的要求,鞏固和發展了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于明濤省長的報告,對一年來政府工作的總結和當前全省政治、經濟形勢的分析,是符合實際的。報告結合陝西省情況,提出了貫徹落實經濟建設十條方針的主要措施和今後的工作任務,是切實可行的,各級人民政府必須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