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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戲劇獎

鎖定
陝西戲劇獎,是中共陝西省委宣傳部批准設立、陝西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辦、陝西省戲劇家協會承辦的全省唯一的戲劇藝術類綜合性獎項。
旨在挖掘和鼓勵優秀戲劇作品創作,培養青年戲劇人才,表彰陝西省戲劇藝術領域取得突出成就的優秀劇作家和優秀中青年演員的評選活動。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辦字[2005]44號文件精神和中共陝西省委宣傳部陝宣發[2006]2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陝西戲劇獎”每兩年舉辦一次,不向參評單位和參評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中文名
陝西戲劇獎
地    區
陝西省
批    准
中共陝西省委宣傳部
性    質
戲劇藝術類綜合性獎項

陝西戲劇獎獎項設置

“陝西戲劇獎”包含戲曲小梅花獎、紅梅表演獎、馬健翎戲劇文學獎、小戲小品獎、校園戲劇獎。除配合中央、國家級獎的子項獎外,一般不再設其他子項獎。 [1] 

陝西戲劇獎歷史沿革

2023年1月,第三屆陝西戲劇獎活動經過兩個多月的激烈角逐,圓滿落幕。經過層層評選,秦腔現代戲《日照雲霧村》、秦腔現代戲《喜玲》、音樂偶劇《朱䴉 朱䴉》、雜技劇《如夢長安》、秦腔現代戲《黃土情》5部作品榮獲本屆陝西戲劇獎·劇本獎;高二強、楊偉蘭、張雅琴、楊力、張利、趙雪潔、賈燕妮、羅少博、劉建奇、李曼10位演員榮獲本屆陝西戲劇獎·表演獎。 [2] 

陝西戲劇獎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陝西戲劇獎”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三貼近”,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文化藝術,壯大和發展戲劇藝術隊伍,使戲劇藝術更加繁榮昌盛,為建設和諧文化、構建和諧陝西做出新貢獻。
第三條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辦字[2005]44號文件精神和中共陝西省委宣傳部陝宣發[2006]2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陝西戲劇獎”每兩年舉辦一次,不向參評單位和參評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條 為確保“陝西戲劇獎”的權威性、導向性,在評獎過程中始終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評獎原則,實現陽光評審、學術評審、規範評審、和諧評審。
第二章 評獎範圍
第五條 “陝西戲劇獎”包含戲曲小梅花獎、紅梅表演獎、馬健翎戲劇文學獎、小戲小品獎、校園戲劇獎。除配合中央、國家級獎的子項獎外,一般不再設其他子項獎。
第六條 嚴把質量關,控制獎項數額,堅持寧缺毋濫的評獎準則。
第七條 評選過程中,根據參評人員或作品的數量按百分比確定評獎數額。
第三章 組委會
第八條 “陝西戲劇獎”評獎工作組織委員會(簡稱組委會)人員由中共陝西省委宣傳部、陝西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陝西省戲劇家協會有關領導及專業團體、高等院校的有關專家共同組成。
第九條 組委會堅持“陝西戲劇獎”評獎宗旨,組建評審委員會,制定評獎細則,聘任評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辦公室主任等職,監審整個評選過程,協調整個評選過程中因工作有可能產生的各種矛盾,審定評選結果,主持和出席新聞發佈會和頒獎大會。
第十條 組委會要充分發揚民主,尊重評委的評選意見,確保評獎工作進展健康有序。
第十一條 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處理日常事務。
第四章 評委會
第十二條 建立老中青相結合的30—50人的“陝西戲劇獎”評選委員會專家庫;若條件許可,擬聘請省外專家進入專家庫。每屆評獎將隨機從專家庫中抽取5—9位專家,最多不超過11位,擔任該屆評獎委員會委員。
第十三條 評委實行定期輪換制。
第十四條 評獎工作嚴格貫徹落實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辦字[2005]44號文件中有關“迴避制度”的規定,凡有作品參評的專家庫成員不得擔任該屆評獎的評委。
第十五條 評委在評獎過程中應堅持評獎細則,遵守評獎紀律,認真負責、廉潔自律,做好自己應做的工作,講團結,講奉獻,確保評獎達到預期的目的。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陝西戲劇獎”評獎經費通過政府補貼、社會力量資助、企業贊助等多渠道自行籌集。
第十七條 “陝西戲劇獎”實行獎勵制度,由“陝西戲劇獎”組委會向獲獎者頒發獎品和證書。
第十八條 本章程修改權和解釋權屬陝西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