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限期繳納

鎖定
限期繳納指限定期限責成納税人繳納税款的一種措施。限期繳納與納税期限是兩種不同的概念。限期繳納是法律強制性用語,一般適用於納税人違反税收法規後税務機關強行規定的繳納限期。如對漏税者,税務機關令其照章補繳所漏税款; 對欠税者,税務機關令其限期照章繳納所欠税款外並應加收滯納金。 [1] 
中文名
限期繳納
定    義
限定期限責成納税人繳納税款的一種措施
對偷税者,税務機關令其限期照章補繳所偷税款外,並處以所偷税款五倍以下罰款; 對抗税者,税務機關令其照章補繳税款和處以所抗税款五倍以下的罰款,如限期不繳的,税務機關可採取通知銀行扣款、吊銷税務登記證或書面提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