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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辦結制

鎖定
限時辦結制是指行政機關和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和要求處理行政事項的制度。原則,即按照限時辦結制遵循準時、規範、高效、負責的原則。
中文名
限時辦結制
外文名
The completed system
原    則
按照限時辦結制遵循準時
工    作
各類行政審批

限時辦結制限時辦結範圍

各類行政審批(包括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項目)和備案事項;社會保障、社會救濟、生產安全、救災賑濟、來信來訪、領導交辦事項以及其他需要及時辦理的事項。

限時辦結制限時辦結要求

(一)對行政審批(包括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項目)、行政複議、行政賠償等行政管理事項,以及對人民羣眾來信來訪、舉報和投訴的答覆,法律、法規和政策有明確辦理時限規定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辦理;法律、法規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辦理時限的,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要分類確定辦理時限,向上級機關報備,並向社會公告。能夠縮短時間、當場辦理的,應當及時辦理。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的,要及時向服務對象説明原因。
(二)執行上級各項重大決策,應當及時部署和落實。不需要制定具體政策的,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需要充分調研、制定具體政策的,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製定工作計劃,並向上級發文機關報告。對請示性事項要及時研究處理,做出明確答覆,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答覆時限以收件日作為計算工作日的起始時間。
(三)各級行政機關處理行政事項,要將各類行政事項的限時辦結時間、辦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照政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告;應當以依法及時、方便羣眾為標準,讓辦事人員滿意,讓人民羣眾滿意,不得推諉、拖延、扯皮。
(四)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業務工作要實行AB角制,能夠相互補位;提倡工作人員一崗多責,一崗多能,確保各項工作運轉正常。因特殊情況離開工作崗位的,要以留言、啓事等方式實行告知。

限時辦結制海關限時辦結

限時辦結制是指各類需經海關審批、核准、備案的事務,手續完備,材料齊全,且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各承辦單位和部門應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承辦事項。限時辦結責任人為承辦具體事務的海關接辦人員。
要求
1、海關工作人員應嚴格履行限時辦結制度,只要手續齊全,應即時辦理。若手續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事項和所需的有關材料,讓其補齊手續後,儘快給予辦理;
2、對需與相關職能部門協調解決的政策及業務問題,有明確時限的須在該時限內辦結,無明確時限的須積極主動地做好協調工作;
3、對於海關管理相對人確有特殊情況,需要特事特辦的,接辦人員應該在請示相關領導同意的情況下,盡力做到在其請求的時限內辦理。
南昌海關業務辦結時限
(一)減免税項目備案、審批業務
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
(二)加工貿易及保税監管業務
加工貿易合同備案
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
加工貿易合同變更審批
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
加工貿易核銷審批
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如需下廠核查,則為10個工作日內);
餘料結轉、深加工結轉審批
自受理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
非派員駐廠監管的保税工廠的設立審批
主管海關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派員駐廠監管的保税工廠的設立審批
主管海關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上報南昌海關;南昌海關自收到主管海關審查意見之日1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保税倉庫的設立審批
主管海關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上報南昌海關;南昌海關自收到主管海關審查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三)監管通關業務
查驗工作
(1)自受理後,貨物已運至指定地點,能夠開始實施查驗操作並能夠當場驗定的貨物,在查驗開始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查驗過程中,如發現有涉嫌走私、違規情事的以及須送檢貨物的,不受此時限限制;(2)每箱(輛)正常查驗完成時限:徹底查驗(含重點查驗)4小時內,常規查驗和抽查方式的查驗3小時內,外形查驗2小時內;
2、非居民長期旅客申請進境(復運出境)自用物品辦理:自受理之日起 1個工作日內;
3、常駐人員申請進境機動車輛辦理: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
4、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免税國產車辦理: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
5、承運境內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企業、車輛註冊登記辦理: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作出決定(各分關、辦事處初審3日內完成,監管通關處的複審2日內完成);
6、進出口通關:正常情況下進口貨物24小時通關率為60%,出口貨物24小時通關率為98%。
(四)審單業務
1、報關單電子數據修改撤銷:除可以當場決定的外,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特殊情況下,可延長5日。
2、現場海關(處)保證金(函)的審批一般為受理申請後的2個工作日內辦結;並於審批後的1個工作日內通知擔保申請人;現場海關(處)在確認可以辦理轉税或退還手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擔保人
(五)稽查業務
報關企業註冊登記行政許可
受理單位5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並報南昌海關稽查處,南昌海關5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
報關員註冊登記行政許可
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
報關單位註冊登記
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
(六)統計諮詢業務
一般性的數據查詢在當日或1個工作日內完成,數據查詢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對不予或無法提供的數據應説明原因,退回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