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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異黨活動辦法

鎖定
抗日戰爭時期,國民黨反動派為迫害中國共產黨人和抗日愛國人民,於1939年秘密頒佈。規定嚴密限制共產黨和一切進步分子的思想、言論和行動,破壞一切抗日的團體和組織,在所謂“共產黨活動最烈之地區”,實行“聯保聯坐”,並在保甲組織中建立“通訊網”(特務組織),監視人民的抗日活動。 [1] 
中文名
限制異黨活動辦法
別    名
防制異黨活動辦法
限制異黨活動辦法又稱《防制異黨活動辦法》。1939年4月制定,是蔣介石為限制和迫害中國共產黨人,實現其防共、限共、反共方針而制定的一系列文件之一。《辦法》強調所謂以組織對付組織的手段防止共產黨的活動和發展;規定要在國民黨權力所及的地區嚴密限制共產黨和一切進步分子的思想、言論和行動。提出居先發起組織各種團體,均接受國民黨的訓練、指導、監督,不給異黨可乘之機。強調要加強對各公、私立大中學校的控制,奪取領導權;在所謂“共產黨活動最烈之地區”,實行反動的“聯保連坐”,並於保甲組織中普遍建立“通訊網”(即特務組織),以監視和限制民眾的活動;強化其對新聞、郵電、出版等機構的嚴密控制,以抵制“異黨”的宣傳刊物和圖書的出版傳播等等。《限制異黨活動辦法》破壞了抗日民主統一戰線,嚴重地危害抗戰的進行。 [2] 
參考資料
  • 1.    《簡明政治學詞典》編寫組,簡明政治學詞典,吉林人民出版社,1985.01,第453-454頁
  • 2.    尚海等主編,民國史大辭典,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1.09,第55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