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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國

(名義上保有一定主權,實際上在內政、外交和經濟等方面一定程度上從屬並受制於他國的國家)

鎖定
附庸國是指名義上保有一定主權,實際上在內政、外交和經濟等方面一定程度上從屬並受制於他國的國家。
歷史上有兩種形式,即附庸國和被保護國。前者指在外交上完全或大部分由另一個國家代表,但在國家內部事務上仍然享有獨立地位的國家。如在19世紀中期,保加利亞、埃及、羅馬尼亞、塞爾維亞等,均為土耳其帝國的附庸國。後者指通過簽約把自己交由另一個強國保護的國家,如安道爾曾受西班牙和法國的保護。 [1] 
中文名
附庸國
外文名
vassal state
別    名
衞星國
特    徵
名義上保有一定主權,實際上在內政、外交和經濟等方面一定程度上從屬並受制於他國的國家
狀    態
已消失
參考資料
  • 1.    王邦佐等編寫.政治學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9.01:第3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