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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公司

鎖定
附屬公司,是指被另一個企業(稱為母公司)控制的企業,一般是為簽約方所擁有控制,或是與簽約方有關聯的公司。在服務合同中,與簽約方同為另一家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其他公司,也可以被列為附屬公司裏。 [1] 
中文名
附屬公司
被另一個企業(稱為母公司)控制
種    類
關聯公司,關聯公司
不能合併原因
削弱了它向母公司轉移資金的能力

附屬公司公司種類

(1)即關聯公司(affiliated company),通過擁有或被擁有,共同管理或長期租賃資產或其他控制手段,與其他公司相互關聯的公司。
(2)即子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持有其50%以上有投票表決權股本的公司。
(3)被其他公司長期持有其股份(一般是少數股權)的公司(英國用法)。 [1] 

附屬公司不能合併範圍

(1)由於收購和持有附屬公司是專門為了在近 期內出售,因此控制是暫時的;
(2)附屬公司長期在嚴格限制條件下經營,嚴重削弱了它向母公司轉移資金的能力。
對於這類附屬公司,應視同投資,按國際會計準則第25號“投資會計”進行核算。 [1] 
參考資料
  • 1.    菲利普·科特勒(美).營銷管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