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附加費

鎖定
附加費是相對於主費(基本費)而言的,顧名思義是指附加在主費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它不可以單獨交費。一般來説,附加費所交的主費比較少,但它的存在是以主費存在為前提的,不能脱離主費,形成一個比較全面多元的收費。
中文名
附加費
外文名
surcharge
詮釋義
指附加在主費合同下的附加合同
存在義
以主費存在為前提
作    用
形成一個比較全面多元的收費

目錄

附加費基本概念

比如,坐飛機除了一般費用還有燃油附加費,交增值税時有教育附加税等。

附加費引申

年齡附加費”是指在旅遊市場,“低價遊”容易吸引老年羣體。但“低價遊”只是一個表面的噱頭,其得以形成的一個重要前提便是遊客在旅遊的過程中,還必須按照旅行社和導遊的要求進行一定額度的消費,從而保障旅行社的正常營收。可老人和小孩羣體,恰恰又不具備足夠的消費能力。在這種背景下,向特定羣體提前收取“年齡附加費”,就成了旅行社變相的“保本”之道。
2015年,國家旅遊局發佈了相關規定,首次以文件形式定義了“不合理低價遊”,並明確了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處理的標準,為打擊“低價遊”提供了制度基礎。
“年齡附加費”的形成,根子在於“低價遊”模式的大行其道。只要這種模式不能得到徹底治理,即便沒有“年齡附加費”,也會形成新的對消費者權益構成損害的“收費”藉口。
“年齡附加費”的存在,損害老人消費權益的一個重要隱患,必須加以清理和查處。而置於旅遊市場良性發展的角度,“年齡附加費”的堅挺,其實也是再次提醒監管部門,不應低估“低價遊”模式對正常消費環境的影響,治理還需持續和加碼。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