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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達磨集論

鎖定
《阿毗達磨集論》無著撰,師子覺註釋,後安慧把這二者合併,稱為《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集論》全文約一千五百頌,分為五集。“相集”第一,這屬於一論的基本法相部分,所以也稱為“本事”。其中區分解釋藴處界三類法、相攝、相應、成就四大段;“諦抉擇集”第二,詳説四諦法。苦諦説有情世間及器世間,集諦説煩惱和從他增上所生的諸業,滅諦説在諸法實相上斷滅諸有漏法,道諦説資糧等五道能斷集證滅;“法抉擇集”第三,在十二分教的基礎上詳説佛教的意義;“得抉擇集”第四,説能修習的種種人(補特伽羅)和所修的種種現觀。以上抉的諦是佛教所詮之理,法是佛教能詮之教,而得是依教修行,合攏來相當於阿毗達磨裏“對法”的一方面。最後,“論議抉擇集”第五,用義理等六門明釋念通諸經要旨的方法,又從論軌法門説明論議勝他的方法,相當於阿毗達磨裏“解法”和“伏法”兩方面。 [1] 
中文名
阿毗達磨集論
出    處
邏輯學大辭典
相比於《瑜伽師地論》,《集論》和《雜集論》有如下新的提法:(1)關於“論處所”中刪略“於大眾中”。(2)對五支作法從理論上和實例上作了論證,如説:“合者,刃引所餘,此種類義,今就此法,正説理趣”,“結者,謂到究竟趣,所有正説……結合究竟,是名結”。(3)對現界進行界定:“現量者,謂自正、明瞭、無迷亂。…‘白”是親義,“當”是恰當,合起來指當下直接的感知,“明瞭”即排除種種障。“無迷亂”指無錯亂,陳那、法稱後來稱之為無分別、不錯亂。(4)對比量的界定:“比量者,謂現餘信解”。比量又依賴於現量:“矢見成就,今現見彼一分時、於所餘分、正信解生”。(5)在論莊嚴中新增“辮才”的要求。(6)在“負處”中解釋“粗獷”為:“謂憤發卒暴,言詞躁急”。(7)提出有十二種情況下的興諍論和十二項不興諍論的情況。
參考資料
  • 1.    彭漪漣.邏輯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