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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民族事務委員會

鎖定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批准的《阿拉善盟機構改革方案》和阿拉善盟印發的《阿拉善盟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阿拉善盟民族事務委員會是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阿拉善盟蒙古語文工作委員會牌子,歸口盟委統戰部領導。
中文名
阿拉善盟民族事務委員會
機構隸屬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機構性質
政府職能
機構職能
民族事務

阿拉善盟民族事務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工作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盟委相關決策部署,組織實施自治區民族工作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組織開展民族理論和民族工作重大問題調查研究。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協調指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貫徹落實。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監督辦理涉及少數民族權益的事項,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參與協調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統一。
(三)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參與協調科技發展、對口支援和經濟技術合作、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等有關工作。對旗區民族工作和蒙古語文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四)監督檢查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定全盟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五)指導各級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盟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有關工作。
(六)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學習、使用、研究、發展、搶救、保護、傳承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民族教育、翻譯、出版、報刊、廣播影視和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依規承擔蒙古語言文字規範化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
(七)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有關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事務對外宣傳工作。
(八)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九)完成盟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阿拉善盟民族事務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信訪、財務、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規負責重大慶典、重大活動的組織和承辦。實施推動盟民族事務委員會兼職委員制度,負責聯繫兼職委員單位的相關工作。負責少數民族重要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民委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承擔聯繫少數民族幹部的具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辦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羣、紀檢、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和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民族工作、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和執行情況督促檢查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依規承辦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民族團結進步表彰的具體工作。指導和協調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有關管理工作,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承辦民族成份管理相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承擔城市民族工作的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研究民族關係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承擔有關協調處理工作。負責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
(三)民族事務科。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和教育、文化、體育、衞生、科技等社會事業發展的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規劃,承擔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的具體工作。承擔民族地區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監測體系的有關工作。參與協調民族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參與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管理工作和扶貧工作。承擔會同有關部門定期舉辦重大民族文化活動和承辦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的具體工作。開展民族之間的文化藝術合作與交流等工作。
(四)蒙古語文工作科。指導蒙古語言文字的學習、使用和發展工作。貫徹落實蒙古語言文字政策、規劃,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族語言文字法規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依規承擔學習使用蒙古語言文字表彰獎勵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蒙古語言文字科學研究管理工作,及時掌握蒙古語言文字的科學研究動態,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指導推進全盟蒙古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民族教育、翻譯、出版、報刊、廣播影視和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指導推進全盟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工作,貫徹落實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發展政策規劃,協調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蒙古語言文字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共享和信息技術的研究推廣應用。負責組織參與蒙古語言文字有關各類文化活動。配合參與八省區蒙古語言文字協作相關工作。 [1-2] 

阿拉善盟民族事務委員會人員編制

盟民族事務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10名。處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職數5名。另核定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阿拉善盟民族事務委員會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主任:胡開武 [5] 
黨組成員、副主任巴圖扎雅:協助主任分管宗教事務科、蒙古語文工作科工作;協助主任開展黨建工作、意識形態工作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工作;聯繫盟佛教協會和盟伊斯蘭教協會;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黨組成員、副主任馬金虎:協助主任分管辦公室、民族事務科工作(分管人事、“興邊富民”行動項目);協助主任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調研員斯沁夫:協助主任工作。
調研員張子謙:協助主任工作。
副調研員哈斯烏拉:協助主任分管政策法規科、民族宗教和蒙古語文事務管理中心工作(分管財務、接待工作);完成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3] 
白淵索博:盟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