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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民政局

鎖定
阿拉善盟民政局是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負責全盟民政工作的職能部門。
中文名
阿拉善盟民政局
機構隸屬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機構性質
政府職能
機構職能
民政工作

阿拉善盟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盟民政工作的有關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全盟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執行有關社會組織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對全盟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的籌備審批、社會組織的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審批,負責社會組織的年度檢查和各類專項檢查。
(三)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優撫政策,負責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卹、補助工作;貫徹國家、自治區關於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褒揚辦法;審核報批全盟重點烈士紀念建設物保護單位;承擔全盟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退役士兵(士官)安置政策,擬定退役士兵(士官)安置計劃;接收安置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指導全盟退役士兵(士官)接收安置、培訓與就業服務。
(五)擬訂全盟救災、減災工作政策和規劃,組織協調救災減災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上報、發佈災情;接受、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救災款物;指導、組織救災捐贈活動;承擔盟減災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六)負責全盟城鄉社會救助工作。擬定全盟社會救助政策、標準和實施辦法;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教育救助、臨時救助和生活無着人員的救助及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五保供養政策。
(七)擬定全盟行政區劃規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盟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組織、協調、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界線糾紛的協調處理,負責全盟地名管理工作。
(八)擬定全盟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管理社區服務工作,制定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城鎮和農牧區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擬定全盟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對各類福利機構進行宏觀管理、行業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福利企業的審核、報批和年檢工作;負責全盟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級福利基金;擬定並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慈善活動和慈善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羣眾的權益保障工作。
(十)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的各項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盟行政公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1] 

阿拉善盟民政局機構設置

阿拉善盟民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處理機關政務工作;承辦會議的組織、綜合性文件的草擬工作;負責督查督辦、宣傳、政務信息工作;負責機關公文運轉、機要保密,保衞、後勤保障、檔案、信訪、教育培訓、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全盟民政系統行業技術人員資格鑑定報批工作;組織開展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調研活動;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財務審計監察科
合理編制預算,依法組織收入;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單位正常運轉和業務開展的合理需要;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如實反映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定期編制財務報告,進行財務活動分析。依法依規對所屬事業單位和各旗(區)民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
(三)社會救助科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社會救助政策,負責全盟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擬訂全盟社會救助工作規劃、政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教育救助、臨時救助和生活無着人員的救助工作;負責城鄉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辦中央、自治區和地方社會救助資金的分配和管理;擬訂全盟敬老院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五保供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盟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參與擬訂貧困人口住房、教育、就業、司法救助相關辦法。
(四)救災科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救災減災方針政策,擬訂和實施我盟救災減災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救災減災工作;負責災情核查和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全盟救災信息員培訓工作;負責中央、自治區下達的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牧區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負責盟級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活動;承辦盟救災減災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五)優撫安置科(雙擁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擁軍優屬、優待撫卹政策規定;指導擁軍優屬保障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審核革命傷殘軍人輔助用具的配置;負責全盟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承擔盟"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的方針、政策;擬訂退役士兵(含士官)的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接收安置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人員,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及光榮院和軍供給工作;指導全盟退役士兵(含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和全盟退役士兵的培訓與就業工作。
(六)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及自治區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貫徹城鄉基層羣眾自治組織的政策、規章並指導實施;指導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幹部的培訓和表彰工作;指導嘎查、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嘎查、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社區建設的政策、規章,擬訂全盟社區建設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社區幹部的培訓和表彰工作;指導社區服務工作,推動社區建設。
(七)社會事務管理和社會福利及慈善事業促進科
宣傳、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婚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倡導婚姻習俗改革,指導全盟婚姻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殯葬法律法規和政策,推行殯葬改革,指導全盟公墓管理、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收養工作的法律法規,指導全盟兒童收養管理工作;負責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保障老年人、"三民"、"三無"、"孤兒"等羣體社會福利政策;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管理規範,研究提出社會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指導福利院、兒童福利院、養老院的工作;負責全盟社會福利資金資助項目評審的日常工作;指導全盟福利彩票發行銷售管理工作。擬訂並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慈善活動和慈善捐助工作。
(八)民間組織管理和區劃地名科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和基金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管轄權限對民間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負責涉外民間組織及境外民間組織在我盟建立分支(代表)機構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承擔民間組織信息管理工作;協助自治區民間組織管理局對全盟基金會進行管理監督;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區劃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全盟行政區劃調整規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的辦法、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規範全盟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界線糾紛調處;負責地名管理,地名標誌設置,地名信息化服務及重要自然地理實體,風景名勝等的命名,更名。負責行政區劃圖籍,簡冊,標準地名書籍的審核和出版。
(九)信息科
擬定全盟民政系統信息、網絡化建設規劃和技術規範,承擔系統設計、系統建設、系統管理維護、系統升級,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盟民政網站羣、網站內容的更新、維護、管理;負責自治區、盟、旗、社區四級網絡平台的建設、運行、維護和支持及安全管理;研究並實現與財政、衞生、住建、人社、扶貧、教育、助殘等相關部門的網絡連接,實現信息交換和資源共享;負責全盟民政系統業務工作網絡化管理的推進,管理民政業務網上辦理、網上諮詢、信息交換等工作,並對此項工進行指導、監督、協調、評估;提供政策信息諮詢服務和決策支持;協助業務部門開展信息調查和分析預測;負責民政系統工作人員的計算機應用培訓工作。

阿拉善盟民政局人員編制

盟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9名。處級領導職數4名(1正3副),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含雙擁辦專職副主任 1名);科級職數10名(9正1副)。另核定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阿拉善盟民政局下屬單位

阿拉善盟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
阿盟軍休所
阿盟救助管理站
阿盟社會福利院
老齡辦

阿拉善盟民政局領導信息

阿拉善盟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宋曉家 [3] 
陳國輝黨組成員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張秀清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優撫、雙擁、安置、救災和羣團等工作,分管優撫安置科、雙擁辦和救災科。
孫景華 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機關政務、事務、信息宣傳、綜合治理、維穩、信訪、普法、禁毒、保密、精神文明建設、老幹部工作、行風評議、目標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信息科。
歐春燕 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社會事務和福利、養老、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分管社會事務和社會福利及慈善事業促進科、老齡辦、民間組織管理和區劃地名科。
柴紹明 調研員 協助局長負責慈善工作,分管盟福利院。
關敬東 調研員 協助局長負責社工組織管理工作,分管盟救助站。
陳雙全 調研員 協助局長負責軍休工作,分管阿盟軍休所。
田玉華 副調研員 協助王迎翔同志,負責社會救助、財務、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協助陳雙全同志負責羣團組織、計劃生育等工作,分管社會救助科、財務科、福彩中心(募捐辦)(統計)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