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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聯邦最高委員會

鎖定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聯邦最高委員會由7個酋長國酋長組成,是最高權力機構。重大內外政策制定、聯邦預算審核、法律和條約批准均由該委員會討論決定。
聯邦最高委員會從委員會成員中選出聯邦總統和副總統,任期5年。總統兼任武裝部隊總司令。除外交和國防相對統一外,各酋長國擁有相當的獨立性和自主權。 [1] 
中文名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聯邦最高委員會
屬    性
最高權力機構
組    成
7個酋長國的酋長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聯邦最高委員會制定憲法

1971年7月18日,聯邦最高委員會通過臨時憲法,同年12月2日宣佈臨時憲法生效。
1996年12月,聯邦最高委員會通過決議,臨時憲法確定為永久憲法。 [1]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聯邦最高委員會經費來源

聯邦經費基本上由阿布扎比和迪拜兩個酋長國承擔。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