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
鎖定
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成立背景
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宗旨
1968年1月9日,由利比亞、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在貝魯特成立。其宗旨為加強和密切成員國在石油工業方面的關係與合作,維護其在石油領域的個體和整體權益,協調各成員國的行動以公平、合理的份額向消費市場供油,為石油工業吸引資金和技術創造良好環境。
[1-2]
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原則
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總部
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組織體系
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機構設置
(1)部長理事會(Council of Ministers):最高權力機構,由各成員國石油部長或相應官員組成,主席由各國輪流擔任,每年召開兩次會議。負責制定宏觀政策和管理規章,指導各項工作。
(2)執行局(Executive Bureau):由各成員國副部長組成,每年至少召開三次會議,主席由各國輪值。協助部長理事會指導該組織的活動,審議預算草案,處理有關協議的執行及其相關事務,制訂部長理事會的日程安排。
(3)秘書處(General Secretariat):設秘書長一職,每三年改選,可連選連任。按理事會和執行局制定的政策處理日常事務。下設能源、經濟與技術、信息與資料、財政與公共管理等部門。
(4)裁決法庭(Judicial Tribunal):由正副5名主席和5名法官組成。負責調解成員國之間或成員國與有關石油公司發生的糾紛。該法庭亦負責提供諮詢,其裁決對成員國具有約束力。此外,該組織下轄阿拉伯海洋石油運輸公司、阿拉伯船舶建造及維修公司、阿拉伯石油投資公司、阿拉伯石油服務公司、阿拉伯油井鑽探與維修公司、阿拉伯地球物理勘探服務公司、阿拉伯石油培訓學院等企業。
[2]
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組織成員
11個:阿爾及利亞、巴林、埃及、伊拉克、科威特、利比亞、卡塔爾、沙特、敍利亞、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突尼斯。其中突尼斯1986年以來在自己的要求下,成員國資格一直被凍結。2016年,成員國已探明原油藴藏量約為7062億桶,佔全球已探明原油儲量的55.2%;天然氣探明儲量52.8萬億立方米,佔全球已探明儲量的27%。(數據來自OAPEC官網)。
[2]
組織領袖
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組織活動
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主要活動
協調成員國的石油經濟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協調成員國行動中應遵循的法律機制,交流技術和情報,儘可能為成員國公民提供培訓和就業機會,利用成員國的資源和潛力參與石油工業項目,並負責承辦四年一屆的“阿拉伯能源會議”。2010年5月,該組織在卡塔爾多哈承辦了第9屆“阿拉伯國家能源會議”。2013年12月,OAPEC第91次部長級會議在多哈舉行,決定秘書長納吉的任期延長三年。
[2]
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出版物
《秘書長年度報告》,阿拉伯文、英文;
《石油與阿拉伯合作》季刊,阿文,附英文摘要和參考書目;
OAPEC月報,阿、英文;《能源觀察》季刊,阿文;
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對外關係
該組織已與阿盟、海灣合作委員會等地區政府間組織,歐盟、歐佩克、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國貿發會議、伊斯蘭發展銀行等國際組織以及國際能源機構等非政府組織建立了聯繫,參加各種形式的討論會,並與非阿拉伯國家的組織舉辦了多次討論會。
[2]
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附錄
國家 | 石油儲量 單位:億桶 | 天然氣儲量 單位:億立方米 |
---|---|---|
阿爾及利亞 | 122 | 45040 |
埃及 | 34 | 20860 |
伊拉克 | 1484 | 36940 |
科威特 | 1015 | 17840 |
利比亞 | 484 | 15050 |
卡塔爾 | 252 | 240730 |
沙特 | 2662 | 86190 |
阿聯酋 | 978 | 60910 |
巴林 | 1 | 920 |
敍利亞 | 25 | 2850 |
突尼斯 | 4 |
- 參考資料
-
- 1. 產油國與石油組織 .中國石油.2014/12/11[引用日期2015-10-17]
- 2. 阿拉伯石油輸出國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2019-04-01[引用日期201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