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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規劃

鎖定
為防治某一流域、河段或者區域的洪水災害而制定的總體安排。根據流域或河段的自然特性、流域或區域綜合規劃對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總體安排,研究提出規劃的目標、原則、防洪工程措施的總體部署和防洪非工程措施規劃等內容。規劃類型一般有流域防洪規劃、河段防洪規劃和區域防洪規劃。防洪規劃應當服從所在流域、區域的綜合規劃;區域或河段的防洪規劃應當服從所在流域的防洪規劃。
中文名稱
防洪規劃
英文名稱
flood control planning
定  義
為防治某一河流或某一地區的洪水災害而制定的專業水利規劃。
應用學科
水利科技(一級學科),水利規劃學(二級學科),水利規劃(三級學科)
中文名
防洪規劃
外文名
flood control planning

目錄

防洪規劃目標

根據河流的洪水特性、歷史洪水災害,規劃範圍內國民經濟有關部門和社會各方面對防洪的要求,以及國家或地區政治、經濟、技術等條件,考慮需要與可能,研究制定保護對象在規劃水平年應達到的防洪標準和減少洪水災害損失的能力,包括儘可能地防止毀滅性災害的應急措施。 [1] 

防洪規劃原則

防洪規劃的制定應按照確保重點、兼顧一般,遵循局部與整體、需要與可能、近期與遠景、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防洪與水資源綜合利用相結合的原則。在具體方案研究中,還要充分考慮洪澇規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要求,處理好蓄與泄、一般與特殊的關係,並注意與國土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相協調。
一、局部與整體
洪水是一種自然現象,人類還不能完全控制。防洪規劃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從全局出發,上下游、左右岸統籌兼顧,合理安排洪水。為了保全大局和重點保護對象的防洪安全,有時要作局部犧牲。重點保護對象一般指洪水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毀滅性災害的地區,如重要城市、工礦企業、交通幹線、文物古蹟或大面積農田等。
二、近期與遠景
洪水災害直接威脅人身安全和國民經濟的發展,但歷次洪水影響範圍和嚴重程度有所差別。要根據各地區或部門對防洪的要求及國家和地方的財力,分別輕重緩急,採取分階段、有計劃地逐步提高不同保護對象的防洪標準和抗災能力。近期實施方案要與遠景計劃相適應,一般應優先解決重點保護對象的防洪要求和一般地區防禦常遇洪水災害的要求。
三、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一般耗資很大,並需佔用大片土地;非工程措施可用較少投資達到減輕洪災損失的目的,是防洪減災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防洪規劃中要研究二者的結合,重視非工程措施的安排和建設。
四、防洪與水資源綜合利用
水資源總量時空分佈極不均勻,在人均、畝均水資源量偏低的流域,河流開發與治理中要考慮綜合利用,興利與除害統籌兼顧,把防洪與水資源綜合利用有機地結合起來。規劃中既要採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保護區的防洪標準,同時也要滿足水資源的綜合利用要求。要蓄泄兼籌,處理好蓄與泄的關係。山丘區一般以蓄為主,修建山谷水庫、水土保持工程,攔蓄洪水,削減沙峯、洪峯;平原區一般以泄為主,並輔以分蓄洪措施,合理安排洪水出路。 [1] 

防洪規劃主要內容

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確定防護對象、治理目標、標準和任務;研究確定防洪體系佈局,包括設計洪水與超標準洪水的總體安排以及與此相適應的防洪措施,劃定洪泛區、蓄洪區和防洪保護區,規定蓄滯洪區的使用原則;對擬定的防洪工程措施進行工程方案比選並初選工程設計特徵值;擬定分期實施方案,估算所需要的投資;進行環境效益和防洪經濟效益評價;編制規劃報告等。
調查研究工作包括:收集、分析流域與保護區的自然地理、工程地質條件,水文氣象與洪水等資料;瞭解歷史洪水災害的成因與損失、社會經濟現狀與今後的發展狀況;摸清現有防洪措施與防洪標準,廣泛收集各方面對防洪的要求;有時還要進行必要的地形測量和地質勘探工作。
擬定防洪標準具體指:根據規劃範圍內自然地理和社會經濟等因素將其劃分為若干防洪保護區,根據保護區不同防護對象的重要性和洪災損失的嚴重程度,結合可能的防洪措施條件,進行技術經濟比較,並根據國家頒佈的防洪標準,合理選用。
選擇防洪體系應當根據流域的自然地理特點和現有防洪體系,綜合考慮各部門對防洪的要求,研究各種防洪工程在整個防洪體系中的作用,合理佈置水庫、堤防、河道整治、分蓄洪工程等措施,並結合研究各項非工程分蓄洪工程等措施,並結合研究各項非工程措施,初擬防洪調度方式,提出若干代表性方案。然後在相同條件下,計算分析各方案的防洪作用、工程量、施工年限和投資等,通過綜合比較論證,選擇最優防洪系統方案。
環境影響和防洪效益評價:防洪工程以減輕洪水災害、改善人類生存環境為主要目的,它本身是一項環境工程。但是,防洪工程的實施也會帶來一些負作用,如犧牲局部保全局,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三廢排放”、移民等,需要進行環境效益評價。在評價過程中,還應注意對環境敏感因子進行調查,儘量減少對環境的不利影響。
防洪效益是指防洪系統實施後所能減輕的直接與間接洪災損失。防洪經濟效益能用貨幣表示的部分,以年平均效益作為一項評價指標。年平均效益的計算一般用頻率法或長系列洪水資料逐年計算法推求。由於年平均效益並不能全面反映防洪措施的實際效用,因此,必須對典型特大洪水年進行計算分析。為了考慮實際防洪效益的不確定因素,應作敏感性分析,並根據防洪對象的具體條件,按預測的平均經濟增長率,估算計算期內各年的效益,以反映洪災損失隨國民經濟增長的影響。計算的經濟效益只是防洪效益的一部分,此外,還要對不能用貨幣表示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等加以定性分析。
編制規劃報告一般包括流域自然地理概況、社會經濟概況、水文氣象與洪水特性分析、歷史洪災損失、防洪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現狀、規劃比較方案與選定方案的防洪作用、工程投資、施工、移民安遷計劃以及規劃圖表等。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水利百科全書編委會.中國水利百科全書.北京: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6:297-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