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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沉迷系統開發標準

鎖定
從2007年4月15日起在全國網絡遊戲中推廣防沉迷系統 [1]  。該系統旨在有效解決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問題,防止未成年人長時間遊戲。由於防沉迷系統須與實名註冊配套,因此網絡遊戲賬號實名註冊也應會同時推出。
中文名
防沉迷系統開發標準
類    型
標準

防沉迷系統開發標準文件發佈

中央文明辦、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團中央、信息產業部、公安部、全國婦聯、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等八部委日前下發了《關於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實施網絡遊戲防沉迷系統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為有效解決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問題,新聞出版總署近日公佈了網絡遊戲《防沉迷系統開發標準(試行)》,標準內容如下:

防沉迷系統開發標準文件內容

一、確定健康遊戲時間標準
1、定義使用者累計3小時以內的遊戲時間為“健康”遊戲時間。
2、定義使用者在累計遊戲3小時之後,再持續下去的2小時遊戲時間為“疲勞”遊戲時間。
3、定義使用者累計遊戲時間超過5小時為“不健康”遊戲時間。
二、促進使用者養成健康的遊戲習慣
1、要促進使用者養成健康的遊戲習慣,使使用者能健康地享受遊戲樂趣,活躍思維,健腦益智,必須在遊戲時間上進行限制和引導。
使用者最為注重遊戲中的收益,這也是導致使用者長時間沉迷遊戲的原因。如果使用者無法持續收益,則不會持續在線。因此,超過健康時間後持續在線時間越長則收益越少,直至為零。
2、為保障使用者適度使用並有足夠的休息時間,對遊戲的間隔時間和收益進行限制和引導的處理辦法:
(1)根據以上考慮,不同累計在線時間的遊戲收益處理如下:累計在線時間在3小時以內,遊戲收益為正常;3-5小時內,收益降為正常值的50%;5小時以上,收益降為0。
(2)由於不同的遊戲有不同範疇,因此對於當前角色扮演類的網絡遊戲,特別是目前將作為試點的遊戲,建議定義為“遊戲收益=遊戲中獲得的經驗值+獲得的虛擬物品”。收益為50%,則指獲得經驗值減半,虛擬物品減半。收益為0,則指無法獲得經驗值,無法獲得虛擬物品。
3、由於使用者上下線的行為比較複雜,會出現以下多種情況,因此限時與提示的實現方法如下:
(1)使用者在線後,其持續在線時間將累計計算,稱為“累計在線時間”。
(2)使用者下線後,其不在線時間也將累計計算,稱為“累計下線時間”。
(3)使用者累計在線時間在3小時以內的,遊戲收益正常。每累計在線時間滿1小時,應提醒一次:“您累計在線時間已滿1小時。”至累計在線時間滿3小時時,應提醒:“您累計在線時間已滿3小時,請您下線休息,做適當身體活動。”
(4)如果累計在線時間超過3小時進入第4-5小時,在開始進入時就應做出警示:“您已經進入疲勞遊戲時間,您的遊戲收益將降為正常值的50%,請您儘快下線休息,做適當身體活動。”此後,應每30分鐘警示一次。
(5)如果累計在線時間超過5小時進入第6小時,在開始進入時就應做出警示:“您已進入不健康遊戲時間,請您立即下線休息。如不下線,您的身體健康將受到損害,您的收益已降為零。”此後,應每15分鐘警示一次。
(6)如果使用者的累計下線休息時間已滿5小時,則累計在線時間清零,如再上線則重新累計上線時間。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