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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曬劑

鎖定
防曬劑是指利用光的吸收、反射或散射作用,以保護皮膚免受特定紫外線所帶來的傷害或保護產品本身而在化妝品中加入的物質。
我國2015年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為《規範》)規定,防曬化妝品中使用的防曬劑必須是該《規範》中准許使用的27項準用防曬劑之中的,而且使用條件應滿足《規範》的要求,以確保產品使用的安全性。這些防曬劑可分為無機防曬劑和有機防曬劑兩大類。這兩類防曬劑各有其不同的特點。 [1] 
中文名
防曬劑
外文名
Sun-screening agent
類    別
物理防曬劑、化學防曬劑
法規出處
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

防曬劑產品信息

防曬化妝品在我國屬於特殊用途化妝品,是指能夠防止或減輕由於紫外線輻射而造成的皮膚損害的一類化妝品。 [1] 
世界上首次關於防曬製品的報道始於1928年,它介紹了美國的一種含有兩種化學物質苯甲醇水楊酸酯和苯甲基肉桂酸辛酯的具有防曬功能的乳液。

防曬劑紫外線的危害

近年來,隨着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人類對自然環境的影響正在變大,使得臭氧層的保護作用趨於減小,陽光中到達地球表面的紫外線強度越來越大,直接威脅到了人類的健康。紫外線輻射對人類的健康有諸多不利的影響,其主要表現為可能引起短期和長期的嚴重效應,短期效應主要表現為曬傷,長期效應往往是積聚性的,表現為皮膚紅斑、光致老化、組織破壞和皮膚癌等。因此,如何通過使用防曬產品儘可能減少紫外線給人類健康帶來的不利影響,是近年來化妝品行業最熱門的話題之一。在日常生活,為了減少紫外線輻射對皮膚的傷害,人們應儘量避免暴曬於日光下以及正午日曬時間外出,穿戴具有防護性的衣物,並在日曬前使用防曬化妝品等進行防護,其中,使用防曬型化妝品是最常用的紫外線防護措施,它能夠防止日光誘導出現紅斑和日曬傷,阻止或減少DNA的損傷,規律使用防曬化妝品也能抑制癌前皮膚損傷,可明顯減少日光性腫瘤的發生。紫外線除了作用於皮膚外,還會引起頭髮損傷。當頭發暴露於大劑量的紫外線下,會引發變色,棕色頭髮趨於褪色,金黃色頭髮、紅色頭髮變黃。這是由於光氧化的漂白作用和氨基酸(胱氨酸、酪氨酸、色氨酸)光降解。氨基酸光降解還會引起頭髮的張力降低。因此,防曬化妝品已成為人們日常必備的化妝品之一。 [2] 

防曬劑紫外線的分類

紫外線根據其波長的不同以及對人體的影響不同分為三個波段,分別為:長波紫外線(UVA)、中波紫外線(UVB)、短波紫外線(UVC)。
1.長波紫外線(Ultraviolet A,UVA)
波長範圍為320-400nm。UVA的穿透力較強,可深入到真皮層,產生很多光生物學效應。與UVB不同,UVA誘發光生物學效應是間接的,需要有氧的存在。UVA還可分為三個波段:320-327nm波段,與UVB相似,表現出對細胞結構的直接作用;327-347nm波段,直接和間接的作用並存;347-400nm波段,為間接作用波段。
2.中波紫外線(Ultraviolet B,UVB)
波長範圍為290-320nm。UVB可穿透臭氧層進入地球表面,UVB是太陽輻射對皮膚引起光生物效應的主要波段。UVB抑制DNA、RNA和蛋白質合成、有絲分裂的形成、使細胞膜萎縮、誘發早期和滯後的紅斑響應。長期UVB作用會傷害皮膚的連結組織,它也是非黑癌性皮膚癌的刺激因子。與UVA相似,長期UVB照射會引起鼠皮內葡胺聚糖(GAG)和蛋白聚糖(PGs)的增加。UVB的作用是直接的,不需要通過中間的光敏化劑的過渡。
3.短波紫外線(Ultraviolet C,UVC)
波長範圍為200-290nm,短於290nm的UVC不能穿過臭氧層進入地球表面。儘管UVC具有光活性,會對組織構成傷害,但對一般人不會造成傷害,某些職業(如電焊)或使用人工光源可能構成傷害。 [2] 

防曬劑分類及特點

(1)無機防曬劑
無機防曬劑是一類白色無機礦物粉末,《規範》中允許使用的只有二氧化鈦和氧化鋅兩種物質。
無機防曬劑的防曬機制與其粉末粒徑大小有關。當粒徑較大(顏料級別)時,防曬機制是簡單的遮蓋作用,這類粉末在皮膚表面形成覆蓋層,把照射到皮膚表面的紫外線反射或散射出去,從而減少進入皮膚中的紫外線含量,就像一束光照在鏡子上被反射出去一樣,屬於物理性的屏蔽作用,所以也稱為紫外線屏蔽劑,防曬作用較弱。但隨着粉末粒徑的減小,此類防曬劑對紫外線的反射、散射能力降低,而對UVB的吸收性明顯增強,當粒徑小到納米級時,防曬機制是既能反射、散射UVA,又能吸收UVB,防曬作用較強。
通過簡單遮蓋阻隔紫外線的無機防曬劑(顏料級別)具有安全性高、穩定性好的優點,但由於在皮膚表面沉積成較厚的白色層,所以容易堵塞毛孔,影響皮脂腺和汗腺的正常分泌,且容易脱落,具有增白效果的防曬品中往往都含有這類防曬劑。納米級的無機防曬劑的粉粒直徑在數十納米以下,已經無遮蓋作用,而具有防曬能力強、透明性好的優勢,但也存在易凝聚、分散性差、吸收紫外線的同時易產生自由基等缺點,所以需要對其粒子表面進行改性處理以解決上述缺點,這對生產廠家的研發能力要求較高。
(2)有機防曬劑
與無機防曬劑不同,此類防曬劑是一類對紫外線具有較好吸收作用的有機化合物,也稱為紫外線吸收劑。這類物質能選擇性吸收紫外線,分子結構不同,選擇吸收的紫外線的波段也不同,有些防曬劑主要吸收UVB,有些防曬劑主要吸收UVA,而有些防曬劑屬於廣譜防曬劑,既能吸收UVB,又能吸收UVA。這類防曬劑將吸收的紫外線的光能轉換為熱能,同時其自身結構不發生變化。2015年版《規範》中列出了25項准許使用的有機防曬劑,並對其使用條件(主要是用量)作出了規定。常用的有對甲氧基肉桂酸酯類、樟腦類衍生物、苯並三唑類及奧克立林等。通常以多種防曬劑配合使用的方式用於防曬品中,以增強防曬效果。
與無機防曬劑相比,有機防曬劑存在的安全隱患更多一些,比如刺激皮膚、導致皮膚過敏等,但有機防曬劑的防曬能力大多強於無機防曬劑。所以,大多廠家將無機防曬劑與有機防曬劑配合使用,最大化地增強防曬效果,同時提高安全係數。作為消費者,在購買防曬產品時,一定要注意產品標籤上是否有特殊用途化妝品批准文號,在正規渠道購買,以防劣質產品給我們的健康帶來危害。 [1] 

防曬劑相關法規

我國對化妝品用防曬劑實行清單管理。《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版)化妝品準用防曬劑(表5)中列明瞭27種化妝品準用的防曬劑。這些防曬劑可在本規範規定的限量和使用條件下加入到其他化妝品產品中。僅僅為了保護產品免受紫外線損害而加入到非防曬類化妝品中的其他防曬劑可不受此表限制,但其使用量須經安全性評估證明是安全的。這些防曬劑作為着色劑時,具體要求見着色劑表6。防曬類化妝品中該物質的總使用量不應超過25%。
防曬劑表 防曬劑表
注(1):這些防曬劑可在本規範規定的限量和使用條件下加入到其他化妝品產品中。僅僅為了保護產品免受紫外線損害而加入到非防曬類化妝品中的其他防曬劑可不受此表限制,但其使用量須經安全性評估證明是安全的。
注(2):這些防曬劑作為着色劑時,具體要求見着色劑表6。防曬類化妝品中該物質的總使用量不應超過2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