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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湘

鎖定
阮湘(1889~1947),字淑清,岳陽縣筻口鎮人。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考入巴陵公學(旋改岳陽縣立中學),宣統二年(1910)考取上海中國公學。民國初年,2次東渡日本,學習政治經濟。36年2月病故。 [1] 
中文名
阮湘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889年
逝世日期
1947年2月
出生地
岳陽縣筻口鎮
代表作品
《殖民論》
“五·四”運動爆發後,回國參加運動,為《五·四宣言》六個起草人之一。民國11年任商務印書館編輯,參與編寫《萬庫全書》,著有《殖民論》一書。13年回湖南,任省公立法政專科學校教務長。15年任湖大行政委員會主任。16年任黃埔軍校編纂科科長,後任國民革命軍第十一軍政治部上校主任。17年,任廣東省政府秘書長、建設委員會主任。18年任潮安縣縣長,隨後任福建學院教務長。
民國21年10月,李濟深、陳銘樞、蔡廷鍇等愛國將領率十九路軍於福建起義,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阮湘任閩海省副省長。不久,“閩變”失敗,蔣介石下令通緝起義要員,他與陳銘樞同赴日本避難。直至通緝令取消,才於26年4月回國。民國27年任岳陽縣縣長,力主國共合作抗日,在縣府要職中安排中共黨員周繼佶、丁準十、李西安等擔任科長、科員和游擊隊負責人,對中共領導的抗日活動或是默允或是公開支持。通過周繼佶招安改編盤踞在嶽平邊境有百餘人槍的土匪隊伍,成立岳陽縣抗日遊擊大隊,自己兼任大隊長。11月10日,日軍前鋒已抵達臨湘路口鋪,他臨危不懼、從容鎮定地組織撤退工作,果斷處決叛徒、土匪、漢奸任雄等20餘名囚犯。連夜將縣府遷往山區避難。
民國黨鏟共義勇隊頭目及復興社特務見阮湘容納重用共產黨人,處斬任雄等人,深懷忌恨。密謀策劃,偽造湖南省政府免去阮湘縣長職務的電令,抬出岳陽縣保安司令部中校主任參謀黎自格為岳陽縣縣長,用武力迫使阮湘交出縣印。阮湘明知電令有詐,為避免流血事件發生,仍爽快地辦理移交手續,次日即離開縣府去長沙。抵省政府後果然證實“長沙來電”純屬烏有。省政府答應派1個師的兵力由他帶回岳陽,武裝奪回縣印復職。他念及國難當頭,不願同室操戈,遂拒絕復職。
民國28年4月,阮湘去武岡縣竹篙塘參與籌建國立十一中,任初中部主任。在校期間,一如既往地同情和支持共產黨的地下組織。·抗戰勝利後,學校遷黃沙街坪橋河,他繼續任教。36年2月病故。死後身無餘蓄,全賴老師和同事籌錢安葬。 [1] 
參考資料
  • 1.    岳陽市地方誌辦公室編著. 岳陽市志 12 人物卷[M]. 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4.12.第222-2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