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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慕韓
鎖定
阮慕韓(1902-1964),名銘琦, 1902年出生於柴溝堡鎮一個地主家庭。17歲入通州潞河中學讀書,畢業後赴日本慶應大學攻讀法學。1931年學成回國,先後出任北平中法大學、法商學院和天津法商學院教授。“九一八”事變後,國難當頭,他不滿蔣介石對日妥協對內鎮壓人民的政策,毅然加入了中國共產黨。此後受組織安排,一面以教書作掩護,一面從事地下特種工作,在上層知識分子中開展抗日統一戰線工作。1937年 “七七事變”後,他受命離京奔赴晉察冀抗8前線組織察綏遊擊軍,開展抗日鬥爭。1943年,當選為晉察冀邊區參議員兼秘書主任,期間為爭取團結各階層抗日力量,分化頑固勢力做了大量工作。1945年,張家口第一次解放,他出任察哈爾省高等法院院長。1946 年7月,回到家鄉,將祖產3200畝土地全部獻給了貧苦佃户,銷燬契約,還田於民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察哈爾日報》作了專題報道。1949年9月歸綏(今呼和浩特市)和平解放,他先後任市法院院長、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在任期間為呼市的治理和建設嘔心瀝血,留下了光輝的業績。1964年4月2日,阮慕韓同志病逝,享年6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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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阮慕韓
- 別 名
- 阮銘琦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02年
- 逝世日期
- 1964年4月2日
- 出生地
- 河北省
目錄
- 1 人物生平
阮慕韓人物生平
阮銘琪,字慕韓,柴溝堡人。17歲就讀於通州潞中學,後東渡日本在“慶應大學”深造。“九一八”事變後歸國,在天津法商學院、北平中法大學任教授。1931 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從事華北救國會工作,熱情引導學生走抗日救國之路。1935年12月,創立了“平津學聯”。
1938年1月,擔任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社會通訊聯絡部部長。1943 年I月,當選為晉察冀邊區第一屆參議會議員並任秘書主任。1945年 11月,出任察哈爾省高等法院院長。1949 年9月,任呼和浩特市市長。抗日戰爭開始,慕韓調邊區游擊隊工作,初期,游擊隊員視他為文弱書生,擔心他經受不了艱苦的遊擊生活。慕韓與隊員們同吃同住,以苦為樂,後倍受尊敬。調邊區政府工作後,遇有曲陽縣所謂“清鄉黨”案件。慕韓力排眾議,要求複核後再作處理。經深入調查,果為漢奸實施的“挖心”水,使300餘人雪冤解脱。1941 年,雁北地區繁峙縣捕獲了大漢奸楊大榮,報請聯絡郜批准死刑。慕韓提審楊大榮時,發現楊有重新做人之意。楊表示要戴罪立功,聯絡部允准楊大榮去爭取同蒲鐵路漢奸隊伍“晉風支隊”反戈,結果楊立功贖罪。
任察哈爾高等法院院長期間,對犯人實行攻心教育。講形勢、析罪因、亮前途,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使犯人其心自新。1948年12月,察哈爾省監獄由淶源遷址張家口,阮將犯人分成若干小組,無人押送步行赴張,如期到達,犯人無一-逃離,實為世間奇蹟。
1951年,呼和浩特市發生“反共義勇軍”案。市公安局立意對案犯全部抓捕。阮市長指示,“對待他們,必須執行中央制定的“打擊少數、教育大多數”的政策,決不能把事態擴大,更不能到處樹敵,造成民心不安的被動局面。”在得到罪犯要在大觀園乘政府召開聯誼會之際,製造暴亂殺害黨政領導幹部的情報時,阮市長立即部署,將計就計,當場捕獲兩個頭目,30多名協從者向政府.坦白悔過,得以寬大處理。為官一生,清廉勤奮。任市長時期晨5點起牀,晚II點後方寢;星期日下鄉、下廠做調查;每月I5日為市長接待日,如恰遇節假日曆行不變;冬季雪後,他親自率領羣眾清理積雪,保證市區交通安全。
阮家祖產豐厚,農田佔柴鎮總耕地面積的三分之一,西起郭家房、東至第十屯沿洋河兩岸13華里,年糧食產量佔柴鎮的二分之一。住宅為五進院,53間,面積達1700餘平方米。慕韓投身革命,即生“還田於民”之願。1945 年,説服其叔父阮葆忱還田於民。得贊同後,1946年 7月23日懷安縣人民政府、柴溝堡區政府,於柴溝堡西北隅戲院召開羣眾大會,慕韓登台宣告:“我與家叔葆忱協商,無條件將祖遺土地3200畝,還田於耕種土地的父老,報請第六專區公署會同農會,分配給無地和少地的父老。”會後,又將家藏的1000多件皮、毛、綢、緞、布衣服及數百件農具、3萬多公斤糧食、2大箱金銀首鈰、1箱玉器全部獻出,由農會分.發給貧苦百姓。3日後,《晉察冀報》發表了題為“地主出生的共產黨員阮慕韓獻地三十餘傾,其叔父亦深明大義共襄義舉”的報道。並發表了“阮慕韓獻地”的社論。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向阮慕韓頒發嘉獎令。並號召全黨全軍學習阮慕韓同志為人民利益而犧牲自己的革命精神。大女兒阮若珊在《安東日報》發表了擁護、支持父親獻地的文章。1951年1月17日,慕韓委派同仁張效西向懷安縣政府呈送了《獻房願書》將宅院53間房舍盡數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