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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

鎖定
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牌子。
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關於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版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
辦公地址
阜陽市潁州區西湖大道58號廣電大樓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歷史沿革

2024年5月24日,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揭牌成立。 [5] 

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版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文化、旅遊、體育、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制改革。
(三)指導和管理文化、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促進文化產業發展。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落實文化惠民工程。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推進文化創新發展,統籌推進文化設施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四)指導和管理旅遊業發展。指導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推進全域旅遊。組織全市旅遊資源普查,指導重大旅遊活動開展,指導、協調旅遊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工作。
(五)指導和管理體育事業、產業發展。統籌規劃羣眾體育、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監督體育設施建設。舉辦重大體育競賽,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指導全市優秀運動隊和社會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指導和管理電影行業發展。管理全市電影行政事務,監管電影放映工作,實施農村公益電影放映民生工程。
(七)指導和管理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推進三網融合和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落實廣播電視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八)指導和管理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推進版權保護工作。管理全市新聞出版、版權行政事務,監管出版內容和質量,監管印刷業,管理著作權,負責內部性出版物的審讀。
(九)指導全市文化、旅遊、體育等市場綜合執法,依法進行行業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旅遊、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等市場違法行為,以及全市版權侵權行為,指導市場發展,規範市場秩序。
(十)指導、管理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版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協調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一)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旅遊發展中心。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機構設置

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內設機構

市文化旅遊體育局(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設1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應急、綜合治理、政務公開、辦公自動化、網絡管理、目標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文化類社會組織申辦的初審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幹部培訓等工作。承辦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有關工作。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旅遊從業人員資格認定、等級考試和人才交流工作。指導全市社會藝術考級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本部門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擔機關扶貧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負責局系統財務計劃、預算編制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指導、監督中央、省、市相關項目經費的管理使用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和行業綜合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市級政府文化、旅遊、體育購買服務工作。指導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重點設施及基礎設施建設。依法管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負責體育彩票資金的監督和管理。
(四)宣傳法規科。負責擬訂行政執法有關責任制度並組織實施,對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審核。承擔好新聞、好欄目、優秀記者等評選和申報工作。負責局系統普法宣傳、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廣播電視宣傳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廣播電視宣傳創優工作。組織協調本部門重要業務活動的新聞採訪和報道。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文件起草、內部刊物編輯工作。負責局系統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廣播電視作品的評優。負責廣播電視記者證的核發和管理工作。
(五)產業發展科。負責擬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相關產業發展。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的招商引資工作。指導督促產業重點項目和重要活動的實施工作。負責各類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基地的申報和管理,培育特色示範基地和集聚區。指導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資源普查、統計、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產業數據庫。指導全市旅遊產業發展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體育彩票的監督和管理。
(六)行政審批科。承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政務服務窗口有關工作。負責擬訂和完善行政審批工作制度、流程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審批項目的統計分析和案卷整理歸檔工作。
(七)綜合市場監管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市場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對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和廣電新聞出版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建設行業信用體系。組織實施文化、旅遊、體育和廣電新聞出版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標準。指導文化、旅遊、體育行業協會、學會開展工作,監督文化、旅遊、體育和廣電新聞出版市場服務質量。承擔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和廣電新聞出版市場執法工作。指導和推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的整合工作。
(八)藝術科。負責擬訂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重點文藝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水準、體現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協調、指導全市專業文藝創作生產、演出、研究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九)公共文化科。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實施公共文化服務標準。指導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活動和羣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文化數字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全市文化管理人員業務技能的培訓工作。
(十)文化遺產科。擬訂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考古發掘、博物館業務、文物宣傳、文物安全、文物鑑定、文物信息化及科學研究。組織、指導、協調國家和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革命文物保護工程,構建革命文物保護傳承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街區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文物、博物館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規劃,扶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組織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申報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評審工作。
(十一)旅遊管理科。指導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推進全域旅遊。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監督指導旅遊資源的開發和保護。指導全市重大旅遊活動策劃和組織工作。協調旅遊應急救援。指導旅遊年度目標考核工作。
(十二)羣眾體育科。負責擬訂全民健身計劃並組織實施,推動全民健身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體育、城市體育、社會體育等羣眾性體育活動的開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常態化運行。負責體育社團和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組織參加各類羣眾性體育競賽。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十三)競技體育科。負責擬訂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全市競技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置與重點佈局。組織協調重大體育賽事,選拔、培養、訓練、儲備體育後備人才。負責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及後備人才基地建設。承辦全市“體教結合”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裁判員隊伍建設,負責二級運動員和二級裁判員技術等級審核工作。指導協調體育科技工作。承擔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反興奮劑的具體工作。指導全市競技體育單項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廣播影視管理科。負責擬訂全市廣播影視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廣播電視播出、節目製作、節目傳送等傳媒機構和相關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監管衞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衞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負責網絡視聽節目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非法開展網絡視聽節目服務行為。負責電影行業及電視劇管理工作。推動實施農村公益電影放映工程。
(十五)廣播影視科技科。負責擬訂全市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媒體融合發展及三網融合協調推進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科技管理及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
(十六)新聞出版科(版權科)。擬訂全市新聞出版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新聞出版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新聞報刊單位駐阜機構和新聞報刊單位新聞記者在本市範圍內的新聞採編活動。管理、指導全市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編印和發送活動。組織查處新聞出版活動違法、違規行為。指導農家書屋工作,組織實施全民閲讀推廣活動。按權限負責非法出版物的鑑定工作。負責全市版權工作,組織查處版權侵權行為,指導並監督全市版權執法工作。組織推進政府、企業等軟件正版化工作。 [4] 

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下屬單位

市文化旅遊體育局(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設14個下屬單位
(十七)市文化館
主要職責:舉辦各類展覽、講座、培訓等,普及科學文化知識,開展社會教育,提高羣眾文化素質,促進當地精神文明建設。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羣眾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開展流動文化服務;指導羣眾業餘文藝團隊建設,輔導和培訓羣眾文藝骨幹。組織並指導羣眾文藝創作,開展羣眾文化工作理論研究。建成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開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指導下一級文化館(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工作,為下一級文化館(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培訓人員,並向下一級文化館(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配送文化資源和文化服務。指導本地區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兒文化工作;開展對外民間文化交流。
(十八)市博物館
主要職責:負責阜陽轄區內文物徵集,收藏保護工作,對館藏文物登記建檔、科學管理;舉辦各類文物陳列展覽,發揮社會宣教職能;對文物藏品及相關問題進行科學研究;負責同各地文博界、史學界進行交流;負責轄區內文物調查與考古發掘工作。
(十九)市圖書館
主要職責:承擔圖書文獻收集、收藏、保管、利用及文獻信息資源開發工作,向社會公眾提供圖書文獻借閲和參考諮詢服務;開展閲讀推廣活動;負責全市公共圖書館業務指導;負責全市古籍業務指導。
(二十)市文物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物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決策部署,參與研究擬訂有關政策、規定和措施。負責全市文物法規的宣傳活動。主管全市文物工作,在市文化旅遊體育局授權下行使職權。負責全市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文物保護工作規劃;推進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科技創新發展,促進文物保護利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指導做好文物資源普查和調查研究工作,推進全市文物保護利用工作落到實處。積極配合公安、文化綜合執法支隊等部門嚴厲打擊盜掘、盜竊、走私等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全市文物安全工作的檢查與指導;負責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單位的搶救維修、保護、管理工作,落實文保單位“四有”管理工作;推薦申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做好全市大遺址保護工作的指導、協調等工作;配合省級文物部門開展全市重點建設工程及有關項目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並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係;負責全市城鄉建設中的古遺址、古墓葬的搶救性清理工作;積極主動協調、配合、參與國家、省業務部門及兄弟省市在我市進行的業務、科研活動。組織開展革命文物保護工程,負責全市革命文物的維修、保護、發展、利用等有關工作;做好文物的徵收、徵集等相關工作;負責文物藏品的收藏、保護、展示,開展相關學術研究和開發利用工作;做好出土文獻研究、文物修復工作;做好文物、博物館、紀念館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街區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市旅遊發展中心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關於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督促落實旅遊行業服務標準,促進旅遊服務質量的提高。承擔旅遊產品品牌創建,組織、指導、協調重點旅遊產品開發,參與旅遊資源的規劃、開發、立項審核工作,研究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承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和重要旅遊產品的對外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承辦重大旅遊活動策劃和組織工作,策劃包裝旅遊項目對外招商。承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和旅遊業統計工作,負責建立和維護市級旅遊大數據中心,開展智慧旅遊營銷和智慧旅遊公共服務,編制全市旅遊行業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十二)阜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主要職責:以“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為指導,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承擔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具體工作,組織相關理論研究、學術交流、諮詢和展覽、展示活動;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徵集並保存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資料,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管理和數據庫建設;開展培訓教育活動,加強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隊伍建設;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展示和其他宣傳交流活動。
(二十三)阜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體育、旅遊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規範性文件、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潁州區、潁東區、潁泉區區域內的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行使對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體育、旅遊市場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檢查權。承擔“掃黃打非”相關工作任務。負責組織查處重特大案件和跨縣(市、區)違法案件;
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的日常督查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及執法錯案追究辦法等規定;對下級處罰不當和應作為而不作為的,進行糾正或處理。負責受理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體育、旅遊市場違法行為的投訴、 舉報和行政相對人對縣(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申請。負責對縣(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業務指導、協調監督;負責對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評比工作。
(二十四)阜陽市文化藝術學校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有關中等職業教育法律法規及政策。
(二十五)阜陽市體育運動學校
承擔中專階段教育教學及九年制義務教育;選拔、培訓、輸送體育後備人才;組織參加各級各類體育比賽。
(二十六)阜陽市戲劇研究室
主要職責:組織戲劇創作 挖掘、整理、保護戲劇文化遺產 開展戲劇藝術交流 培訓戲劇文學創作人才。
(二十七)阜陽市民間美術研究室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民間美術工作及創作,收藏、整理、發掘民間美術作品,扶持、培養民間工藝和美術人才。
(二十八)阜陽市體育總會聯絡中心
主要職責:對全市體育社團的發展改革有關方針政策提出建議,為政策決策服務。指導市級體育社團、縣級體育總會、各行業體育協會遵守憲法、法律和國家政策,積極開展體育業務活動。通過組織體育活動,宣傳普及全民健身運動,不斷增強人民體質,提高民族素質。加強與全省、全市體育社團溝通和交流,促進體育社團社會化、實體化。開展國際和地區間的體育交流及體育組織、體育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二十九)阜陽市演藝公司
主要職責:堅持正確方向和市場取向,形成以藝術生產經營為中心、面向市場的藝術生產機制;滿足羣眾需求為導向的藝術創作機制;培養優秀人才,形成曲劇、梆劇、花鼓燈等阜陽地方特色文化為重點、其它藝術門類共同發展的藝術發展格局;完成市有關重要文藝演出、政府採購文化活動和文化交流任務。
(三十)阜陽大戲院
主要職責:會議接待、演出、電影放映。 [4] 

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現任領導

紀蘭芳: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黨組書記、局長
孫 悦: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金波: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 建: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 

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5月,被評為安徽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 [3] 

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辦公地址

阜陽市潁州區西湖大道58號廣電大樓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