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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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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是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81年12月13日通過的決議,義務植樹成為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4] 
古語説:“孟春之月,盛德在木”。我國自古有在春季種樹的傳統。凡是條件具備的地方,年滿11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義務植樹3-5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 [3]  [6] 
中文名
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
頒佈時間
1981年12月13日
發佈單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通過時間
1981年12月13日

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發展歷史

1979年,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決定將每年3月12日設為植樹節。
1981年10月和11月,中共中央書記處兩次召開會議,一致同意鄧小平同志的意見,並由國務院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了決議(草案)。隨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將3月12日定為我國的植樹節。
1981年12月13日,《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獲得通過,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成為每一位適齡公民的法定義務。隨後,國務院頒佈《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辦法》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男11歲至60歲,女11歲至55歲,除喪失勞動能力者外,均應承擔義務植樹任務。” [3] 
1982年植樹節,鄧小平同志在北京玉泉山種下了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第一棵樹。從此,全民義務植樹運動作為一項法律和公民必須履行的義務開始在全國實施。
1984年9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
2019年12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
2024年,我國將繼續科學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聚焦重點、鞏固成果、持續用力,為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作出更大貢獻。 [3]  [5] 

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決議全文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議案。會議認為,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是建設社會主義,造福子孫後代的偉大事業,是治理山河,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一項重大戰略措施。為了加速實現綠化祖國的宏偉目標,發揚中華民族植樹愛林的優良傳統,進一步樹立集體主義、共產主義的道德風尚,會議決定開展全民性的義務植樹運動。凡是條件具備的地方,年滿11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義務植樹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會議責成國務院根據決議精神制訂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並公佈施行,會議號召,勤勞智慧的全國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和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以高度的愛國熱忱,人人動手,年年植樹,愚公移山,堅持不懈,為建設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祖國而共同奮鬥! [1]  [4] 
附: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草案)的説明 [4] 

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草案説明

各位代表:
現在,我受國務院的委託,對《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草案)》,作如下説明。
今年9月,中共中央鄧小平副主席提出,是否可以建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一項議案,規定、凡是有勞動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每人每年都要種幾棵樹,比如3—5棵,包栽包活,多者受獎,無故不履行此項義務者受罰。中共中央書記處經過討論,一致同意鄧小平同志的意見,責成林業部代擬《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草案)》。在起草過程中,曾徵求了今年10月出席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的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農業的負責同志的意見,並且兩次召開有國家城建總局,共青團中央,解放軍總政治部、總後勤部和幾個省,市林業和園林部門同志參加的會議,進行討論修改。1981年11月9日,中共中央書記處對這個決議(草案)進行了討論。國務院將決議(草案)提交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討論,決定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發達的林業,是國家富足,民族繁榮,社會文明的標誌之一。森林不僅可以為國家建設和人民生活提供木材等多種林產品,更為重要的是在保持水土,調節氣候、抵禦和減輕水旱風沙災害中發揮着多種效益,是治理河山,保障農業穩產,高產,維護和改善自然生態環境的重要條件。
我國森林稀少,林業基礎極為薄弱。解放初期,全國森林覆蓋率只有86%。在遼闊的國土上,有許多童山禿嶺,赤地荒灘,自然災害頻繁,生態平衡嚴重失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在黨中央、毛主席和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關懷、重視下,經過各族人民艱苦努力,我國森林覆蓋率提高到127%,現有森林面積達到18億畝,森林總蓄積量為95億立方米,成績是比較顯著的。但是,在世界各國中,我國的森林覆蓋率和每人平均佔有的森林面積、蓄積量都是很低的。森林本來就少,破壞又十分嚴重。為了進一步加速改變我國林業的落後面貌,在切實保護和合理利用現有森林資源的同時,必須大力開展植樹造林,擴大森林覆蓋面積,綠化祖國,保護國土。這是當前和今後一個相當長的時期,擺在全國人民面前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
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是實現這個戰略任務的一項重大措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這個決議之後,不僅會動員10億人民用自己的雙手,美化我們的大好河山,加速綠化祖國的進程,而且對於激發人們的愛國熱忱,發揚我們中華民族植樹愛林的傳統美德,樹立集體主義,共產主義的道德風尚,建設社會主義的精神文明,振興中華,必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為了保證《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得以圓滿地貫徹實施,《決議(草案)》責成國務院制訂並公佈具體實施辦法。其要點包括;
(一)承擔植樹義務的人員範圍
《決議(草案)》規定,年滿11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都應承擔植樹的義務。承擔植樹義務的人員中,包括11歲以上至不足18歲的未成年公民,這對於鼓勵青少年積極參加植樹造林的勞動,發揮他們綠化祖國突擊隊的作用,從小就培養熱愛祖國的一花一草一木的良好道德品質,是大有好處的。但是考慮到未成年公民的體質和其他實際情況,具體實施辦法中規定,沒有完成此項義務的,也不要進行處罰。
對於免除此項義務的老弱病殘人員,自願通過各種可能的方式,為綠化祖國獻計獻策獻資,支持義務植樹的活動,應當受到鼓勵和尊敬。
(二)義務植樹的具體任務
《決議(草案)》規定,凡承擔義務的人員,每人每年都要義務植樹3—5棵。考慮到植樹全過程各種勞動的複雜情況和城市、鄉村綠化的不同要求,除了植樹3—5棵的具體任務外,還規定,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的,也同樣是履行了義務。
(三)義務植樹的重點
為了把全民性的義務植樹在全國廣泛展開,從中央到地方者要抓一批義務植樹的重點地區和單位,總結經驗,以點帶面。從明年起,中央要把60個左右的大中城市和縣作為重點來抓,特別是要抓好那些樹木很少的大中城市,力爭在短期內改變面貌。各級人民政府都要確定本地區的重點,花大氣力抓出成效來。在江河上游和偏遠地區的荒山荒地,國家和地方要採取有計劃地進行飛播,封山育林等措施,逐步把這些地區綠化起來。
(四)義務植樹的組織領導
要把義務植樹的責任放到各級人民政府和所有單位的領導人身上。各級負責同志都要帶頭參加和領導好義務植樹,狠抓落實,抓出成效。
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和義務植樹任務較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均應成立綠化委員會,統一領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義務植樹運動的組織宣傳,規劃設計,評比獎罰和林木管護等項工作。
中央綠化委員會由國務院和中央軍委領導同志,以及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組成。委員會的辦公室設在林業部。
人民解放軍指戰員參加義務植樹的組織領導和具體辦法,中央軍委另定。
(五)義務植樹的苗木
開展全國性的義務植樹運動,要從大規模育苗開始。明年的工作重點是搞好育苗。妥善解決苗木問題是搞好義務植樹的關鍵。各地應當努力辦好現有國營苗圃和集體苗圃,並安排必需數量的土地和專業人員,擴建和新建苗木基地,培育良種壯苗。同時,積極鼓勵和幫助需苗單位自辦苗圃。提倡城鎮家庭和農村社員開展營養缽育苗。這樣,就可以使義務植樹運動紮實地開展起來。
(六)確保義務植樹的實際效果
為了吸取過去的經驗教訓,改變植樹成活率低的狀況,植樹一定要講究科學,注重實效,因地植樹,保證質量,不要搞一刀切,堅決不搞形式主義。各級林業和城市園林部門,要在各級綠化委員會領導下,積極參加義務植樹的各項具體工作,努力搞好規劃設計,技術指導、人員培訓和苗木培育。對於基層機構不健全的,各地要給予充實和加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通過以後,要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是一個大規模的全民性的羣眾運動,要造成聲勢。新聞單位要加強宣傳報道,對完成任務好的要登報表揚,差的要登報批評,使這個運動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
各位代表,以上是我對《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草案)》的説明,請大會審議。 [4] 

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取得成果

截至2021年12月13日,全國適齡公民累計175億人次參加義務植樹,累計植樹780億株以上。 [2] 
參考資料